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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勐罕中心卫生院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 来源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03-13 19:36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6100400000

 

景洪市勐罕中心卫生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勐罕中心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景洪市勐罕中心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景洪市勐罕中心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3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勐罕中心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卫计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并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卫计宣传教育,提供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卫生防疫,药具发放,人员培训,信息咨询,优生指导等服务,合作医疗组织管理,卫生监督与卫计信息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口腔科、急诊医学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精神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所属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我院进一步结合群众就医需求,将加快学科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注重服务方式,全面提升卫生院的竞争力,促进医院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工作全面、平衡发展。2023年,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提高医疗质量

狠抓关键性医疗制度的落实,规范诊疗和护理措施。医务科、护理部、感控办等职能部门要有相应的台账管理,用制度规范医疗行为。业务部门要经常性深入科室督查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反馈意见,监督执行整改情况。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实行医疗安全前瞻性管理。加强医疗法律法规学习,注重对医务人员进行风险意识、法律意识的培养,强化制度建设,提高职业责任心,不断增强规范意识、安全意识、质量意识。严格执行十八项核心制度,将事后控制转为事前预防,提高医疗安全前瞻性管理能力。

2)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增强医院发展后劲。

狠抓“三基”培训,培养学习氛围,加大临床进修和专项培训力度。围绕各科室需要加强的业务及准备新开展的业务,制订进修和培训计划。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医院将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措施,优化人才成长环境,根据医院岗位需求引进急需人才,如增强麻醉、口腔、儿科人才储备。

3)做实公卫服务项目,提升公卫服务能力

让基本公卫服务项目惠及城乡居民,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指标上台阶,对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进一步细化指标,规范行为,制定1224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具体目标,全力推进各项指标的落实;加强推进村卫生室建设和乡村医生队伍管理,根据《景洪市全面实施乡村医生乡管村用加强村卫生室管理实施方案》,提升村卫生室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

4)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不断改进行业作风

狠抓药品的合理使用。根据总院《乡镇卫生院基本用药目录》,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定期执行处方点评、合理用药评审、通报制度等工作。

5)做好各项重点工作,履行社会公益职能

继续积极参与三城联创和志愿者服务活动,净化美化乡镇乡村和工作环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行动,维护医疗机构诊疗秩序;常态化开展新冠疫情和登革热防控工作,切实做好应对紧急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准备;协助配合完成上级部门和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2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5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事业编制95名。在职实有8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2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的原因是开展医疗业务需要,增加了实有车辆2辆,为救护车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715.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55.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1,96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047.78万元,增长122.7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事业收入纳入预算,导致2023年较上年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55.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55.58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55.58万元(本级财力1,755.58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87.78万元,增长5.2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项目经费纳入预算,在编人员增资,正常晋升,保险缴费基数变动,相应基本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715.5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55.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1,755.58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1,96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47.78万元,增长122.7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单位资金安排事业收入纳入预算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5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6.72万元,项目支出38.8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7.78万元,增长5.26%。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16.7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1.87万元,增长3.1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在编人员增资,正常晋升,保险缴费基数变动,相应基本支出增加。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605.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53%,2022年预算增加69.79万元,增长4.3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在编人员增资,正常晋升,保险缴费基数变动,相应基本支出增加。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82.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1%,比2022年预算增加0.76万元,增长0.9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退休公用经费增加,工会经费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6%,比2022年预算减少0.22万元,下降0.7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原农场医院专技人员减少1人。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0%,比2022年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2022年预算持平,持平的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5个,安排38.86万元,如专用材料费、维(护)修费、其他交通费等开支。比2022年预算增加20.39万元,增长110.4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了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专项资金及疫苗接种服务专项资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3.34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125.81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1,204.06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勐罕中心卫生院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6.67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75.47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0.72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退休公用经费支出,用于原农场专技退休人员退休费。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66.78万元,主要用于在编、退休人员公务员补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8.80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3.46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勐罕中心卫生院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0.47万元,主要用于医院疫苗接种材料费。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377.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7.3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86.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9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绩效工资634.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4.5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3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7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6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5.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4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6.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7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12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8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水费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电费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邮电费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差旅费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维修(护)费1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1.00万元)

专用材料费26.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6.50万元)

劳务费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36万元)

工会经费2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1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2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退休费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各部门和单位取得的所有收入(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未纳入部门预算不得安排支出。本单位通过自有资金安排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1,960.00万元;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0.00万元。增加1,960.00万元,增长100.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事业收入未纳入预算,2023年事业收入纳入预算。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1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比2022年增加11.00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购买车辆燃油费、车辆保险费、维修费。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24万元,较上年减少0.47万元,下降3.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2022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2年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化。持平的原因是我单位未涉及因公出国(境)的工作。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47万元,较2022年减少0.47万元,下降4.74%,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160次,共计接待1,600人次。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77万元,较2022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7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救护车2辆。

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个领导干部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日常管理,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11.00万元。 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基本药物差价财政定额补助专项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1.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根据《中国足球彩票关于景洪市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偿方案的批复》(景政复【2010569号)文件精神,将药品差价补助用于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救护车维护,保障医务人员下乡开展医疗服务及保障日常业务开展,不断提高勐罕中心卫生院医护质量,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勐罕中心卫生院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82.53万元,比上年增加0.76万元,增长0.93%,增加的原因是退休公用经费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景洪市勐罕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1,538.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43.52万元,固定资产553.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4.00万元,无形资产27.32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3.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3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填报的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景洪市勐罕中心卫生院无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故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6100400111

景洪市勐罕中心卫生院2023年预算公开表格.xlsx

景洪市勐罕中心卫生院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