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水务局(本级)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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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3-07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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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水务局(本级)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水务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景洪市水务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景洪市水务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3〕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水务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深化水利水电改革,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工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水利条件和能源保障。
负责对《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有关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组织实施,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水利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工程的安全保卫,依法治水、依法管理水资源。
负责和组织对全市的小(一)型以下水利工程和对中型水利工程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任务书的报审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水利股、河湖长工作和水资源股(市水政监察大队、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水旱灾害防御股、行政审批股。
所属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着力抓好项目建设。一是完善项目库建设,及时将水利投资项目入库建档,按项目建设内容、投资额度分类进行储备,动态管理,2023年计划完成103,030.00万元。二是编制目标计划,围绕10亿元任务目标,以推进曼么耐扩建中型水库、茶园水库扩建小(一)型项目、城乡供水一体化、景洪市智慧水利、水美乡村和水系联通等项目前期工作为基础,以推进曼灯河水库扩建中型、景洪市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景洪市农村供水专项行动、老坝那水库、曼龙河水库、中小河流项目等在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实施进度为抓手,确定项目责任人、完成时限。
2.坚持防汛抗旱并重。一是进一步加强山洪沟治理,从提升山洪灾害预防处置能力;二是强化气象、水文针对山洪灾害的会商研判,密切掌握雨水情信息和灾险情发展动态;三是积极争取资金,对全市存在防洪隐患的中小河流和山洪沟进行治理和清淤疏浚,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3.着力提升水生态环境。一是推行渐进式销号管理办法,梳理“负面清单”,分类分年设置重点整改流域及流域整改重点,实现“负面清单”从突击整改向长效管控转变,从注重整改数量向提高整改质量转变;二是强化水资源管理考核责任,抓好2022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省级考核工作;三是持续推进取水在线监测计量建设,2023年计划改建7户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设施建设,实现非农规模以上取水口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全覆盖,计划新建中小型灌区渠首取水口在线监测计量建设。
4.不断加强水土保持监管。一是力争将水土保持技术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协调水土保持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二是落实全年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工作,按要求完成各项考核;三是继续做好全市小型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2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名,其中:行政编制17名,事业编制0名。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847.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46.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7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151.45万元,下降52.5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景洪市水务局项目预算资金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46.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90.01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56.5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90.01万元(本级财力2,690.01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3,152.15万元,下降52.5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景洪市水务局项目预算资金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47.2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846.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2,846.51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151.45万元,下降52.5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景洪市水务局项目预算资金较上年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846.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4.29万元,项目支出2,402.2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3,152.15万元,下降52.55%。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4.9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26.56万元,下降5.6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景洪市水务局编外人员减少,相对应减少编外人员工资。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402.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52%,比2022年预算减少25.93万元,下降6.0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景洪市水务局编外人员减少,相对应减少编外人员工资。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36.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1%,比2022年预算减少2.55万元,下降6.4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较上年有所减少,相对应在职公用经费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95%,比2022年预算增加0.23万元,增长5.7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遗属补助人员标准调增。
(4)资本性支出0.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22%,比2022年预算增加0.99万元,增长100.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景洪市水务局新增购置资产。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24个,安排2,402.22万元,如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省级补助专项资金、景洪市曼点水库工程(偿债)专项资金、景洪市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专项经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质量检测及监理资金等开支。比2022年预算减少3,124.89万元,下降56.5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减少景洪市曼点水库工程(偿债)专项资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9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3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3.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遗属补助人员的遗属补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7.24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水务局行政单位医疗。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6.9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7万元,主要用于大病保险及工伤保险。
9.农林水支出—水利—行政运行326.91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水务局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10.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工程建设1,581.78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
11.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前期工作640.00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曼么耐水库扩建工程前期费、景洪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前期费。
12. 农林水支出—水利—农村水利60.65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水务局农村水利工程。
13. 农林水支出—水利—农村供水1.96万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质量检测及监理资金。
14.农林水支出—水利—抗旱16.50万元,主要用于省级水利救灾资金。
15.农林水支出—水利—其他水利支出101.33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水务局编外人员工资、景洪市河流和水库管理范围界桩公示牌制作工程。
1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6.86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水务局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8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95.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46.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1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26.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水费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电费1.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邮电费2.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差旅费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维修(护)费2.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委托业务费60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02.96万元)
工会经费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16.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4.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基础设施建设1,642.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42.76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各部门和单位取得的所有收入(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未纳入部门预算不得安排支出。本单位通过自有资金安排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0.70万元;增加0.70万元,增长100.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景洪市公益岗人员工资及五险。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4.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比2022年增加4.38万元,增长10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保险、车辆维修、车辆加油、办公耗材、办公设备办理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18万元,较上年减少0.34万元,下降7.4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3万元,较2022年减少0.22万元,下降29.57%,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9次,共计接待90人次。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本年相应减少预算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65万元,较2022年减少0.11万元,下降3.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5万元,较上年减少0.11万元,下降3.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本年相应减少预算数。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760.00万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景洪市曼点水库工程(偿债)专项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760.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曼点水库融资资金6,200.00万元,具体执行按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每年通知的实际标准执行2023年预计需偿还利息60.00万元及本金700.00万元,按期还本付息、实际支付工程进度款,保障施工进度。完工后保障下游农田灌溉用水和农村人畜用水,解决沿岸及周边地区的橡胶、茶叶等作物季节性枯水问题并作为景洪城区备用水源的综合利用水库工程。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水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36.94万元,比上年减少1.77万元,下降4.57%,减少的原因是:景洪市水务局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1人,相对应减少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景洪市水务局资产总额165,450.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51.73万元,固定资产221.1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24,590.10万元,无形资产0.58万元,其他资产36,587 .09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8,956.2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填报的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景洪市水务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332009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