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地震局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 作者 :丁丽
- 来源 :景洪市应急管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03-03 17:46
监督索引号53280106055300000
景洪市地震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地震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景洪市地震局2023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景洪市地震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3〕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地震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统一领导和协调指挥。
2.组织编制全市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推进防震减灾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管理、监督防震减灾事业费、基本建设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3.负责规划和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统一规划全市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建设。指导市内地震监测台网(站)管理和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实现资源共享。制定全市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震情跟踪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震情速报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建立震灾预防和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对地震活动趋势作出分析、判定。
5.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广应用地震科学技术科技及其成果。牵头承担地震烈度调查和灾害损失评估。
6.承办西双版纳州地震局交办的有关事项,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农场地震行业系统的工作。
7.有关职责分工。地震局负责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及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抗震防灾规划和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施工、监理等的监督管理。交通、水务、电力、铁路、民航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业有关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设计与施工的监督管理。发展改革、科技和工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不当地震舆情调查处置等其他综合行政职能职责改革按中央、省委、州委统一部署组织实施。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监测预报股、宣传科教股。
所属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积极推进,组织实施好景洪市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积极配合省州主管部门推进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不断优化震防基础业务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完善和优化景洪市地震监测预警体系。有力推进《景洪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实施,完成景洪地震综合观测站一期土建工作;继续配合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收尾工作;积极推进活断层探明、地震小区划等项目前区工作。
2.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各项工作。制定《景洪市2023年度震情监视跟踪工作方案》,完善会商报告编制工作机制。紧盯宏微观异常变化,积极探索地震科学研究和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完成好景洪市及周边地区地震活动性规律和趋势预测研究课题等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数据跟踪分析、宏观异常零报告,做好地震短临跟踪和监测预报工作。切实做好监测环境保护、仪器设施运维管理,协助完成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建设云南项目建设工作,配合省局做好红沙河地震宽频观测站的征地和建设工作,抓好宏微观异常核实上报。发展好目前设立的地震宏观观测点,扩展增加宏观观测点位,发挥“三网一员”群策群防体系作用。
3.加强宣传,提升震害防御能力。
加强防震减灾科普产品创作和推广宣传,提升地震科普法普教育培训成效。利用国家防灾减灾日、科普宣传周等有利时机,改进宣传模式,做好防震减灾宣传,计划年内完成2个乡镇、2个学校、4个社区、2个机关及企业的科普宣传和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工作,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积极申报开展示范学校等创建工作,积极参加省、州组织的地震科普讲解大赛、知识竞赛、“小小讲解员”等活动,努力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防震应急意识。
4.加强自我,全面提升现代化能力建设。
按照二十大报告中关于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要求,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急响应准备,开展地震应急管理督促检查,发展壮大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补充必需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凝集人心、汇集力量,不断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针对涉及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项目,进一步加强抗震设防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加快急需紧缺人才招引,持续壮大研究型人才培养,营造重才爱才、育才成才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景洪市防灾减灾救灾的现代化能力!
5.严格细致,做好地震监测台网的维护管理工作。
对省、州提出的震情预测意见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加强全市4个强震动台和9个预警基准台的保护和维护管理工作,实行24小时震情值班,确保工作人员在岗、仪器设备正常、数据处理准确,为地震监测预报提供及时、准确、连续、可靠的观测数据。
6.做好各项行政能力事项管理工作。
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优化服务,开展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的项目检查实施工作。争取实现行政审批“最多跑一次”。做好地震行政事项工作人员的相关培训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2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工勤人员编制0名,事业编制6名。在职实有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8.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3.22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58.43万元,下降61.6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减少了第一次全国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经费24.00万元,地震综合观测站项目专项经费150.00万元,单位职工职务晋升、正常晋升、调资等工资、保险增加11.91万元,增加2022年防震减灾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项目0.44万元,增加单位资金2022年地震监测台站维护专项资金项目3.2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5.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5.43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5.43万元(本级财力95.43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161.65万元,下降62.8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减少了第一次全国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经费24.00万元,地震综合观测站项目专项经费150.00万元,单位职工职务晋升、正常晋升、调资等工资、保险增加11.91万元,增加2022年防震减灾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项目0.44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8.6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5.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95.43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3.2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8.43万元,下降61.6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减少了第一次全国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经费24.00万元,地震综合观测站项目专项经费150.00万元,单位职工职务晋升、正常晋升、调资等工资、保险增加11.91万元,增加2022年防震减灾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项目0.44万元,增加单位资金2022年地震监测台站维护专项资金项目3.22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99万元,项目支出0.44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61.65万元,下降62.88%。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9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1.91万元,增长14.3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单位职工职务晋升、正常晋升等工资、保险增加。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25%,比2022年预算增加10.92万元,增长14.0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单位职工职务晋升、正常晋升、调资等工资、保险增加。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94%,比2022年预算减少0.73万元,下降13.4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增加了资本性支出,相应减少了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0%,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81%,比2022年预算增加1.72万元,增长100.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增加购买办公设备电脑及打印机各1台。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1个,安排0.44万元,如印刷费、培训费等开支。比2022年预算减少23.56万元,下降98.1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减少第一次全国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经费24.0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伤及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地震事务—地震事业机构支出67.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支出。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地震事务-地震预测预报支出0.44万元,主要用于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经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2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绩效工资3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7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费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7.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印刷费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26万元)
电费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邮电费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物业管理费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差旅费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培训费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18万元)
公务接待费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工会经费1.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各部门和单位取得的所有收入(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未纳入部门预算不得安排支出。本单位通过自有资金安排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0.00万元;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3.2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2万元,增长100.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未将单位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0.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比2022年增加0.10万元,增长10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2023年增加复印纸政府采购项目0.1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72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4.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原因主要是我局未涉及因公出国(境)的工作,因此预算数为0.0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72万元,较2022年减少0.03万元,下降4.00%,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14次,共计接待120人次。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认真贯彻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遵循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接待,减少不必要的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地震局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6.40万元,比上年增加0.98万元,增长18.08%,增加的原因是景洪市地震局增加1名副科级领导,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景洪市地震局资产总额60.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2万元,固定资产12.9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44.13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27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2.2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15万元(净值),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增加景洪地震综合观测站项目在建工程44.13万元,购置办公设备笔记本电脑2台1.80万元,计提累计折旧2.8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填报的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景洪市地震局无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新增资产配置、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80106055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