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勐养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 来源 :景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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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3-06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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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勐养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勐养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景洪市勐养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景洪市勐养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3〕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勐养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场企业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20〕21号)、《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场企业化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办发〔2020〕18号和《中共景洪市委办公室 中国足球彩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场企业化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办发〔2020〕15号)精神和勐养农场社区机构编制设置方案。勐养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帮助社区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反映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公共事务和公共福利事业,负责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未设置内设机构,勐养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为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正科级,与勐养镇党委政府合署办公,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景洪市勐养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作为、科学务实以党建为引领,夯实社区基层治理。坚持党建引领,激发社区治理的内在动力,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以农场生产队、小区为单位,建立健全网格化组织体系,实现上下衔接、左右联动,将治理和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群众的身边;坚持党建引领,厚植社区治理的文化力量。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观看主题电影、专题讲座、入户宣传等方式营造良好社区文化环境,发挥模范引领作用,激励群众向上向善、见贤思齐,夯实社区治理的文化根基;坚持学习党史,精心组织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党建带群建的方式整合辖区组织力量,通过“社区+机关”“社区+企业”等方式,推动惠民乐民、文明创建和社区发展“多维共赢”,加强网格建设,深化文明创建,强化志愿服务,提升文明素养。二是坚持以文明城市创建为航引,加大“7+2”爱国卫生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不断健全党员、青年、巾帼等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志愿者队伍,大力开展疫情防控、文明创建、服务居民等不同领域的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营造“人人可为、处处可为、时时可为”的浓厚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2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名,其中:行政编制 9名,工勤人员编制0名,事业编制0名(含参公)。在职实有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8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28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76.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8.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7.99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30.04万元,增长935.6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入,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增加,以及社区工作者、居民小组干部补贴、社区日常运转经费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48.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8.01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8.01万元(本级财力448.0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402.05万元,增长874.7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入,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增加,以及社区工作者、居民小组干部补贴、社区日常运转经费的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76.0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48.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448.01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27.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0.04万元,增长935.6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入,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增加,以及社区工作者、居民小组干部补贴、社区日常运转经费的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4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2.52万元,项目支出65.4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02.05万元,增长874.78%。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2.5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71.06万元,增长3237.8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入,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增加,以及社区工作者、居民小组干部补贴、社区日常运转经费的增加。
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68.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3.99%,比2022年预算增加158.18万元,增长1570.8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入,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增加。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31.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1%,比2022年预算增加30.5万元,增长3351.6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入和社区运转经费的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2.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80%,比2022年预算增加182.38万元,增长37995.8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社区工作者和居民小组干部补贴纳入了年初预算,而2022年社区工作者生活补助和居民小组干部补贴未纳入年初预算。
(4)资本性支出0.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0%,比2022年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4个,安排65.49万元,如农场社区(含党建、党员培训)工作经费、2021年农垦农场税费改革专项资金等开支。比2022年预算增加65.49万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农场社区(含党建、党员培训费)2021年农垦农场税费改革专项资金纳入年初预算,而2022年未纳入年初预算。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27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63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0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4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04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3.4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0万元,要要用于缴纳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大病医疗保险。
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2.75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3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52.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2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7.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1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2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5万元,项目支出13.72万元)
水费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电费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邮电费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差旅费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万元,项目支出0.5万元)
维修(护)费2.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万元,项目支出0.60万元)
会议费1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万元,项目支出10.75万元)
培训费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万元,项目支出1.35万元)
劳务费1.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5万元)
工会经费2.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1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万元,项目支出2.5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18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3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4.50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24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24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各部门和单位取得的所有收入(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未纳入部门预算不得安排支出。本单位通过自有资金安排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27.99万元;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27.99万元。增加27.99万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及特需自有资金专项经费纳入了年初预算,而2022年没纳入年初预算管理。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2022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2022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2022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勐养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31.41万元,比上年增加31.41万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是人员调入及社区运转经费纳入年初预算管理。而2022年年初无在职人员,相关运行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管理。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景洪市勐养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资产总额22.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47万元,固定资产15.6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6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6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无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63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