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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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3-06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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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3〕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责
勐罕镇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组织人事、党组织建设、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内部审计等职责;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日常工作及“为民服务中心”的管理。
2.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村镇规划建设、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统筹项目申报与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等职责。
3.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计生、残联、红十字会、文化、广播电视、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应急救援、疫病防控等职责。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基层法律服务管理指导、法律服务电话咨询、治保会及调解会指导、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特殊人员管理等工作;统筹本镇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村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5.乡村振兴办公室。拟订镇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镇乡村振兴项目的申报与实施工作;监督检查乡村振兴衔接的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镇有关脱贫工作的数据统计、录入、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指导督促脱贫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协调解决乡村振兴工作汇总的有关问题。
事业单位设置和职责
勐罕镇设置7个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物产地产品检疫、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特色产业、集体经济发展、统计等服务性工作。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体育宣传推广、广播电视、乡村旅游、文化市场管理、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管理与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3.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和建设、村容乡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园林绿化、城乡共用设施管理与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4.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加挂勐罕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创业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退役军人事务等服务性工作。
5.财政所。负责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管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惠农政策)资金收支,负责财政资金监管以及统计执法,负责管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做好农村经济社会统计、源头数据采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6.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公路养护、公路运输管理、乡村客货运输秩序和道路(水上)交通安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搬迁安置等服务性工作。
7.林业服务中心。承办林业发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林业资源调查统计、造林检查验收、森林资源档案管理、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保护林木采伐管理野生动植物和森林湿地林业资源保护等服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
所属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勐罕镇人民政府。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1.勐罕镇财政所;2.勐罕镇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3.勐罕镇文化广播服务中心;4.勐罕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5.勐罕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勐罕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7.勐罕镇林业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中明确的“将勐罕镇打造成产业强、环境美、农民富、和谐善治的国际最美傣乡、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目标,全力打造边疆党建长廊先行示范区,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紧盯质量、速度、位次和激励项,只争朝夕,奋勇争先,坚定不移推进更高质量绿色发展,为云南省“3815”战略、西双版纳“一城两区”建设贡献勐罕力量,展现勐罕风采。
(一)跑出经济发展“加速度”,夯实乡村振兴产业基础
全力以赴推动招商引资。强化“项目为纲、招商为王”的理念,主动出击,形成人人都是招商主体的浓厚氛围。放大自身资源禀赋,延长特色产业链,引进农旅融合、三产服务、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等优质项目,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提供“源头活水”。立足区位、交通优势,着力在农业加工业短板引进企业,有序推进“云上春天”“花小糯”“傣生鲜”等果蔬深加工企业入驻。
千方百计做大美丽经济。坚持“村村整治提升、片区统筹推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连片式、接续式提升,打造曼远、曼空岱、曼空迈、曼峦站等示范点,塑造宜居宜游宜业的乡村环境,实现全域景区化、景区公园化,为经济发展提供“绿色助力”。发展庭院经济,变房前屋后“方寸地”为幸福宜居“增收园”。充分发挥傣族园品牌优势,深入挖掘周边6个特色村寨及27公里的环坝路旅游发展潜力,打造“一村一品一特色+民族风情体验+非遗文化体验+农耕体验”为主题的橄榄坝七彩旅游环线,推动“观光式”旅游向体验式、沉浸式旅游转变。创新拓展文创产品内涵,围绕旅游环线设置展销点,持续推动文创产品更新升级。
拓宽思路壮大特色产业。围绕“一廊、一带、四区”的产业结构分布,抓好农业产业转型和丰富乡村旅游业态两个重点,着力稳生产经营性收入、促务工性收入、谋财产性收入、创旅游产业收入,盘活资源建设精品民宿解决“住”的问题,建设综合旅游服务中心优化“行”的体验,建设民族特色体育基地拓宽“娱”的空间,打造户外休闲露营和深度农耕体验项目丰富“游”的内容,挖掘文创产品内涵、塑造特色文创品牌补强“购”的短板,以旅游业转型升级来推动打造景洪市观光休闲旅游副中心,助推边疆党建长廊先行示范区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驶入乡村建设“快车道”,打造乡村振兴宜居环境
项目建设再提速。推动集镇特色化发展,高效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完善交通、水利、电力、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镇域承载力。全力推进边疆党建长廊先行示范区、橄榄坝七彩旅游环线、小环线建设。推进旅游环线公路服务区加油站、房车营地、民族特色体育赛事训练基地、便民服务中心、工会之家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旅游服务,丰富旅游体验内容。配合市级完成在勐罕镇建设对外贸易、仓储物流“园中园”“站边园”规划,推动保税仓(物流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借力国家区域冬繁良种繁育基地延链建设,积极谋划项目。
美丽乡村更宜居。强化规划引领,持续改善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以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村庄环境清洁美化活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和水平。有序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提升污水治理率,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使天更蓝,水更清,风景更美丽。持续开展勐罕镇“一环一纵”沿线重点村寨拆临拆违工作,建设宜业宜居宜游美丽乡村。加快完成2022年乡村振兴大比武村寨建设工作,做好2023年乡村振兴大比武参赛村寨筹备工作。完成辖区内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审批入库,有效指导乡村科学有序建设发展。
生态环境更美丽。常态落实“六个严禁、六个管控、一个加强”,继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扎实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餐饮油烟整治等工作。加快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有序推进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加强公益林管护,稳步推进辖区河流域综合治理等工作,推深做实“河(湖)长制”“林长制”。持续巩固爱国卫生“7+2专项运动”成效,多措并举推进爱国卫生新的“7+1专项行动”,全力开展国家级卫生乡镇创建工作。深入推进绿美建设,打造景洪至勐罕绿美示范公路,完成绿美乡镇创建工作。
(三)打好为民利民“组合拳”,强化乡村振兴民生保障
增进民生福祉。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保证脱贫人口不因大病或意外事故致贫返贫。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应急救助等各项政策性救助的作用,确保困难群体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不断拓展社会救助覆盖面。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群众就医用药需求,全力以赴保健康、防重症。稳步推进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建设项目(勐罕中心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加强基层基本医疗服务。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巩固“双减”工作成效,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持续推动防溺水工作,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传统村寨保护建设,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建立非遗文化保护传承中心,打造非遗传承和保护实践阵地,常态化组织开展非遗文化进校园、进单位等工作。
强化基层治理。全面排查化解风险隐患,突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问题、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等,抓实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在重大节假日及重大活动等特殊时期的动态监控,成立信访安全保障领导组,统一指挥在重要节点期间的信访安全保障工作。抓好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网格化管理,凝聚群防群治合力,全力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当地,全面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大出租房和流动人口摸底清查和登记备案力度,确保“应登尽登、应管尽管”,用好综治平台及网格化管理平台,精准管人管房,确保人员底数清、情况清、轨迹清。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倡导文明新风,活跃文化文艺,丰富群众精神生活,打造乡风文明品牌。
维护社会稳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加大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安全检查力度,推进安全生产、消防、道路交通风险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防患未然。加大食品卫生监管力度,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高防灾减灾和急难险重突发公共问题处置保障力度,保障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集中整治各类治安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树立勤政廉政“好形象”,建强乡村振兴干部队伍
旗帜鲜明讲政治,推进忠诚政府建设。坚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向领航,始终胸怀“两个大局”,时刻牢记“国之大者”,筑牢意识形态阵地,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镇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把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各领域,严格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以实干实绩诠释对党绝对忠诚。
依法行政履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完善“三重一大”,推深做实“八五”普法,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确保政府各项决策经得起法治考量、体现民意取向。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高质量办好人大代表建议。深入推进中国足球彩票,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始终在法制轨道上阳光运行。
强化担当抓落实,推进服务政府建设。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和“五比五看五争当”行动,对照“八破八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发扬“只争朝夕、苦干实干”的拼搏精神,发扬“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马上就办”的拼争作风,对看准的事情、能解决的问题,立即行动、迅速推进,不等不靠,边干边完善,让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完善绩效考核、正向激励等机制,强化督查问效,凡是向人民群众承诺的事项,都将一抓到底、坚决兑现。
守正奉公葆本色,推进廉洁政府建设。切实扛起政府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把有限的财力全部投入到推动发展和改善民生上。强化工程建设、国有资产、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审计监督,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政府形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8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8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7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2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1名,其中:行政编制28名,事业编制73名。在职实有8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3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861.00(分项等于合计数)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79.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8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91.04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54.27万元,增长18.8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上年结转结余增加,以及单位资金的其他收入部分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769.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63.29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306.6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63.29万元(本级财力2,463.29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363.23万元,增长15.0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上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以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61.0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769.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2,679.16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90.8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91.05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54.27万元,增长18.8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上年结转结余增加,以及单位资金的其他收入部分增加,因此支出随之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769.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5.45万元,项目支出353.7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63.23万元,增长15.09%。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25.4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60.33万元,增长2.6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三支一扶计划专项补助支出,以及村组干部工资支出、办公室通用办公设备的购置支出增加。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740.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84%,比2022年预算增加35.80万元,增长2.1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调资。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131.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4%,比2022年预算减少52.68万元,下降28.6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数量较上年下降,一般公用经费测算数额减少,以及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3.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05%,比2022年预算增加74.52万元,增长20.2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村组干部工资支出)增加。
(4)资本性支出10.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47%,比2022年预算增加2.69万元,增长32.6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办公室通用办公设备的购置需求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24个,安排353.71万元,如曼搭村委会曼倒村新建篮球场资金、勐罕镇曼塘村小组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乡镇财政体制盘活资源奖专项资金、乡镇社会综合治理(维稳)经费、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保障专项经费、乡镇社区、村委会、村小组(含党建、党员培训)工作经费等开支。比2022年预算增加372.13万元,增长514.1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去年尚未用完的大量资金通过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转入今年的预算支出安排。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代表工作15.7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88.7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转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9.6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电费、水费、会议费等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其他财政事务支出4.2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162.0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转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53万元,主要用于生活补助等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17.14万元,主要用于生活补助等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66.6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转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15万元,主要用于维修(护)费等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事业运行50.3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转商品服务等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7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9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6.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8.03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3.49万元,主要用于生活补助等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8.7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等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4.2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54.7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7.8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9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63.4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转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22.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404.5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转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23.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垦运行4.14万元,主要用于劳务费等支出。
24.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防灾救灾0.24万元,主要用于专用材料费等支出。
25.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业生产发展186.72万元,主要用于个人农业生产补贴等支出。
26.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79.4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转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27.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管理0.04万元,主要用于差旅费、维修(护)费等支出。
28.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29.1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
29.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7.78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30.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484.10万元,主要用于等支出。
3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28.4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3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事业运行112.0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转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3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消防救援事务—消防应急救援40.2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34.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房屋建筑物购建等支出。
35.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0.8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37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9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23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7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奖金68.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1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绩效工资439.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9.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6.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0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7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0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9.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128.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4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6.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7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5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9万元,项目支出30.94万元)
水费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万元,项目支出1.60万元)
电费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7万元,项目支出2.80万元)
邮电费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万元,项目支出2.69万元)
物业管理费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4万元,项目支出1.84万元)
差旅费8.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5万元,项目支出0.44万元)
维修(护)费1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万元,项目支出9.08万元)
会议费14.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3万元,项目支出8.10万元)
培训费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万元,项目支出6.63万元)
公务接待费1.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专用材料费7.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7.04万元)
专用燃料费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劳务费1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6.39万元)
委托业务费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
工会经费2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0万元,项目支出2.48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4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14万元,项目支出6.95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1万元,项目支出15.1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45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3.07万元,项目支出13.42万元)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86.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86.72万元)
其他对个人家庭的补助1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4.49万元)
4.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办公设备购置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09万元)
5.资本性支出
房屋建筑物购建3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0.00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1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3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2.86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5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50.8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各部门和单位取得的所有收入(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未纳入部门预算不得安排支出。本单位通过自有资金安排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0.00万元;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13个,91.05万元。增加91.05万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景洪市勐罕镇疫情定向捐款(自有)专项资金、勐罕镇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自有)专项资金、勐罕镇林业亚洲象电子围栏维护项目(自有)专项资金、勐罕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种养殖(自有)工作经费等项目,因此2023年增长100%。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6个,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26.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比2022年增加7.02万元,增长35.2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景洪市勐罕镇各行政事业单位用于采购打印纸,以及采购办公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的支出增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8.70万元,较上年减少1.82万元,下降3.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2022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6.98万元,较2022年减少1.14万元,下降3.00%,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200余次,共计接待9,245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实际预算执行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同人员,不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对不按规定交纳伙食标准的公务活动一律不安排公务接待。严格按接待来访人员控制用餐标准,不进高档酒楼餐饮店,从预算源头抓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1.73万元,较2022年减少0.67万元,下降3.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73万元,较上年减少0.67万元,下降3.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单位留用的车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节约公车费用开支,加强公务车辆油耗、维修、洗车及过路费的管理,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14.02万元。 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乡镇社会综合治理(维稳)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4.02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保障政府机构正常运行,保障综治维稳、平安创建工作的有效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得到顺利开展,推进我镇平安创建、满意度测评、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87.92万元,比上年减少35.21元,下降28.60%,减少的原因是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村组织办公经费)减少,以及部门机关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勐罕镇财政所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0.16万元,比上年减少5.39万元,下降97.12%,减少的原因是财政所改制,由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转变为事业单位,原有在职人员全部调出,以致2022年年末时无在编人员,因此一般公用经费测算数减少。
景洪市勐罕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3.64万元,比上年增加1.61万元,增长79.31%, 增加的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费用增加。
景洪市勐罕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9.29万元,比上年增加2.47万元,增长36.22%,增加的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费用增加,以及单位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景洪市勐罕镇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7.41万元,比上年减少3.53万元,下降32.27%,减少的原因是单位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景洪市勐罕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4.59万元,比上年增加1.85万元,增长67.52%,增加的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费用增加。
景洪市勐罕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23.36万元,比上年增加6.26万元,增长36.61%,增加的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费用增加,以及单位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景洪市勐罕镇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5.60万元,比上年增加1.47万元,增长35.60%, 增加的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618.2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0.75万元,固定资产447.5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6.41万元,其他资产3.5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3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填报的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无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故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80119056300111
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预算公开说明20240111033513447.docx
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公开表格2024011103352411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