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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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10-21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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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负责本级不动产登记日常数据的汇总、分析、管理、保管和备份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本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管理、更新和运行维护等工作;负责本级土地、房屋、林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咨询、收件、初审、权属调查、信息管理、档案查询等业务性工作;建立本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做好不动产登记的信息查询等服务性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紧紧围绕“群众为先,服务至上”的为民服务宗旨,紧盯目标任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及各股室的大力支持下,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继续聚焦“一次办好证”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将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2021年共颁发不动产证书41778本,证明8154份;收取登记费513.81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4人,主要是单位长期聘用人员。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4,903,076.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02,346.41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30.04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2,055,419.87元,下降29.54%,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由自然资源申请财政局拨入城乡社区土地出让支出专项工作经费1,026,760.00元,减少一个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保护建设项目收入1,580,878.80元,增加调入人员工资及正常调资等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4,903,076.45元。其中:基本支出4,599,033.09元,占总支出的93.80%;项目支出304,043.36元,占总支出的6.2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2,055,419.87元,下降29.54%,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自然资源申请财政局拨入城乡社区土地出让支出专项工作经费1,026,760元,减少一个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保护建设项目支出1,580,878.8元,增加调入人员工资及正常调资等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99,033.0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7,342.74元,下降9.94%,主要原因分析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自然资源申请财政局拨入城乡社区土地出让支出专项工作经费1,026,760元,增加调入人员工资及正常调资等的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61,481.66元,占基本支出的88.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37,551.43元,占基本支出的11.69%。人均支出10,540.22元,人均支出比较大的原因是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工作,2021年共登记发放不动产权证41778本,发放证明8154份,业务量大导致人均办公支出大。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4,043.3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32,535.6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减少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保护建设项目1,580,878元,2021年项目一主要是支1-12月4个编外人员工资及保险187,543.36元元。项目二主要是定购2021年不动产权证书等76,500.00元,项目持续和结束时间是一整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02,346.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097,848.38元,2021年减少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保护建设项目1,580,878元,人员增加支出增加等,综合后支出减少1,097,848.38元,下降18.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7,074.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支出304,980.08元,机关事业职业年金支出339,484.04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6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9,070.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193,792.9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5,278.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716,389.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81%。主要用于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697,962.68元,事业运行2,966,835.29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51,591.4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9,81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29,81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8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历行节约,节约开支,公车改革,车辆封存未发生费用。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500.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00.00元,下降1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历行节约,节约开支,公车改革,车辆封存未发生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原因为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资产总额7,017,214.16元,其中,流动资产176,996.66元,固定资产4,868,971.1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971,246.4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9,964.2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122,967.6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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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7017214.16 |
176996.66 |
4868971.1 |
1054731.1 |
199509 |
|
3614731 |
|
|
1971246.4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56,53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56,53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56,53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单位正常运转、完成不动产登记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为完成不动产登记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23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