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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景洪市财政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2-10-18 18:53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720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管理。

 2.研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组织、实施对干部和领导班子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领导班子成员的调配、任免等方面;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办理党群管理干部的任免、退休审批手续;承办市委、人大、政协、群团机关工作人员调动事宜承办部分干部的交流工作,办理党员干部出国(出境)政审申报手续;提出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计划。

 3.负责干部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审核、督查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机关内部竞争上岗工作;办理党政群机关非领导职务的审核,指导公务员考试、录用和推行公务员制度工作。

4.建立科级后备干部队伍,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5.对干部的学历教育和培训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具体组织对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干部的培训工作。

6.制订和完善人才工作的规章制度选拔和协助市委管理市级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拔尖人才。

7.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具体负责对离休干部工作管理的指导、检查、落实。

  8.研究和制订加强党组织建设的措施,指导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加强党员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党组织和党员活动,组织开展党建理论研讨活动,加强党费规范管理工作。 

  9.负责党员和干部的统计工作,做好科级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

  10.指导、检查基层党组织的工作。

  11.做好接待关于组织人事工作的来信来访。

12.承办市委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干部股、组织股、机关组织股、企业组织股、干部教育监督股(举报中心、人才股、远教办党员教育中心、公务员管理股、老干部工作市委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1.办公室

负责部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和综合事务。主管部内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宣传教育、文秘、档案、保密、文印、信访接待、会务组织、财务审计、传达收发、报刊征订、“挂包帮、转走访”等工作;做好财务、用车等后勤服务;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干部股

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以及上级党委和市委关于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决定和规划;负责起草全市有关干部工作的规划、办法和意见;负责市管干部的推荐、考察、任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换届、补选以及干部述职评议、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市管干部信息统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管理工作;草拟干部工作文件和收集整理干部工作资料;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组织股

负责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宏观指导,拟定全市基层党建工作计划(方案或通知);负责指导农村党建工作,联系各乡镇党委。具体负责乡镇各级党组织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检查监督,督促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党内统计、党刊征订发送等工作;大学生村官的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农村村干部教育、农村干部基本报酬、离任村干部补助、村干部养老保险、困难党员补助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市直各单位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负责对景洪市党建网站进行日常更新和管理维护,指导乡镇、农场、街道党(工)委抓好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活动场所建设管理等工作;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机关组织股

负责具体指导机关党建和城市基层党建,联系市直机关工委、允景洪街道党工委、教育党工委。督促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党员的教育管理、党务干部的业务培训、党组织的换届、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党内统计、党刊征订及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等工作,指导、打造机关党建示范点,总结提炼机关党建经验典型。按照上级要求,联系允景洪街道党工委协同抓好城市基层党建各项工作,督促市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提高“云岭先锋”手机APP使用率,全面推进景洪市“服务大发展·争当排头兵”党员志愿服务行动;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企业组织股

负责指导国企党建、农场党建、非公党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系“两新”组织党工委、农场党委。具体负责“两新”组织党工委、农场党委各级党组织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检查监督,督促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党内统计、党刊征订发送等工作;做好市“两新”组织党工委各党组织的整顿建设、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党员的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批,党员的处理处分及党组织的换届、组建、委员增补工作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干部教育监督股(举报中心)

负责干部教育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和制度建设;指导和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干部培训工作规划和计划;负责做好中央、省、州举办的各种类型干部培训班学员的选派工作;组织实施市管干部、后备干部、村(社区、生产队)干部等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各乡镇(街道)农场社区、市直各部门的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干部培训机构和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和从严治党的方针,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的干部监督工作,负责对《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和组织人事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办和直接办理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对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工作;办理市委和部领导批办的反映领导干部重要问题的案件;制定有关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提出防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建议;配合审计部门做好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理市管干部的党籍、党龄、参加工作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负责全市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政治审查和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备案工作;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人才股

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要求,抓好人才工作的战略思想研究、总体规划的制定、重要政策的统筹、重大工程的设计、重点人才的培养、先进典型的宣传;调查研究人才工作情况,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研究拟定并协调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协调、检查全市人才工作;协调落实专项重点人才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人才工程,承担代市委管理联系专家工作,负责专家的选拔、培训、休养和管理服务等工作;建立人才资源信息库,协调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协调人才开发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远教办党员教育中心

负责全市农村现代教程教育的规划、检查、指导和管理工作,利用远教手段对全市党员进行教育;负责党员远教音像教材的引进、交流和编写、拍摄、制作工作,承担全市电教培训和服务;建立设备管理、运行和维护制度,完善全市终端站点管理员工作责任制;负责大组工网和综合平台的建设和运维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远教任务;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公务员管理股

负责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综合管理;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负责公务员分类改革工作;负责全市公务员考试录用、交流、调动、调任、职务与职级并行等各项日常工作;统筹全市机关单位工资福利统发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公务员奖励、惩戒、申诉等政策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管理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负责选调生培养管理;负责参公单位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市公务员申诉和控告工作,承担市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以市公务员局名义开展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公务员宪法宣誓工作,组织开展新录用公务员宪法宣誓工作;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老干部工作市委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市直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建工作,宏观指导乡镇(街道)、农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各项工作的开展;管理全市离休干部和实职副科级以上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全市各部门贯彻执行、落实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的情况;处理好老干部来信来访;对全市老干部丧事和善后处理工作进行政策指导;指导管理好干休所(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等工作;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无下属单位。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景洪市组织工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组织部门的领导下,带领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组织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实施党的建设提升行动,立足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干部、人才、公务员等各方面工作,为加快推动新时代景洪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1.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牢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担当作为思想根基。围绕党的建设提升行动目标,制定2021年景洪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2021年景洪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开展7个序列主体班举办各类培训20参训6858人次。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56余期,13000余名党员参训;开展党课开讲啦”1500余次,30000余人参加;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堂”400余次,200余人参加。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建立三级党史学习宣讲团150个,安排宣讲老师660余开展四史宣讲344次,受教育8万余人次。

2.基层组织基础进一步夯实。认真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研究制定《景洪市2021年度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方案》《市委常委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文件,从严从实抓好抓基层党建以及上级巡视巡查组反馈问题整改提升工作组织实施强基础、重规范、育亮点三项提升行动围绕农村促振兴,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采取换届选举前期五个一、中期五个一、后期五个一举措,实行红、黄、绿三级问题风险挂牌督办机制,高质量完成全市110个村(社区)两委681个村(居)民小组换届工作村(社区)实现100% “一肩挑围绕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履新赋能工作,召开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集体见面会,推行亮相晒诺开门一件事、履新赋能七个一等系列行动,村(社区)两委换届相关做法在省级刊物刊载宣传制发《景洪市建设相对职业化村干部队伍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实施兼职兼酬采取一年一小考,五年大赶考的方式,实施百名书记大比武活动,推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期内履职尽责、开拓创新实施换届后乡镇(街道、农场社区)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能力提升工程,专门定制政治理论+党史学习教育+党规党纪+乡村振兴+党建业务营养套餐,提升组工干部综合能力水平美丽乡村大比武美丽社区大比武为抓手,重点打造16党建引领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常态化61个软弱涣散党组织纳入整顿提升对象全年共发展党员519抓实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向重点村、边境村选派37支驻村工作队守点固边、助力乡村振兴。整合资金3885万元,实施3个强边固防四位一体建设项目和44个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245两优一先对象先后受省州市表彰,建成1个党建主题公园、4个红歌广场,《初心使命》《唱支山歌给党听》微视频观看、转发量达2万余次完成拍摄4集党史党课片。推动网上党支部建设全面过硬,建立每日跟进督查机制,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主题党日以及收缴党费录入平台达标率均为95%以上。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面向社会发布景洪市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倡议书,调研摸排、动员征求到1260名意向人员,通过发函确认391人,组建规划编制组27个,回乡人员参与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现场调研、走访座谈、召开村民会议等757人次。围绕社区强服务,巩固全国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市建设成果,抓实书记领航项目工作,探索建立党支部+物业+业委会+网格单位+社区(简称五方共治)协作机制6依法选举业委会31个、业主代表43推选出2115名小区楼栋长,覆盖513个小区,覆盖率99.7%有效破解老旧小区改造瓶颈加快推进嘎洒镇撤镇设街,已制定嘎洒镇撤镇设街实施方案,定时、定人、定岗、定责,有序推动工作开展。制发《关于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实施意见(实行)》,明确社区工作准入目录27条以及社区10项印章使用范围实现新兴领域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完成5个非公党支部、2个社会组织党支部的单独组建,27个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挂靠组建,2家集贸市场为试点成立党支部,助推全市中心工作。制定下发《景洪市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双考核工作管理办法》推动2752名在职党员、114单位党组织到各自网格点社区报到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契机,社区党组织制定服务需求清195,列出资源清单219签订共驻共建协议书四双服务协议书278共同协商确定项目清单163目前,依托四双工作平台发布活动1860辖区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参与服务2058次,解决问题323深耕一社一品,打造白塔社区、新城社区等6个社区党组织示范点制定《景洪市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完善社区工作者选聘、培养、考核、激励等措施,着力在提高队伍素质、优化队伍结构、提升待遇保障想办法、出实招,做到用事业留人、用待遇留人。围绕机关事业单位优效率,持续推行双述双评和结对共建“1+1”聚力乡村振兴双机制推进五强五带模范机关创建和寻标对表达标创标行动,组织52家单位市直机关到州直单位观摩学习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打造党建+N”模式,推动党建业务融合建成1排头兵驿站用好用活服务大发展·争当排头兵党员志愿服务平台截止11月共发布服务微心愿、微公益5314千名机关党员志愿者在一城两区三个城市建设中勇当排头兵,有难题找小红帽”“红马甲成为市民口头禅。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实施一校一品党建文化建设,积极打造云岭红烛·育人先锋党建品牌,市民族幼儿园党支部率先推行党员教育信息化平台一体化建设,探索出智慧教育模式,实现规划一张图、信息一张网围绕两新促发展,探索商圈党建,巩固提升两个覆盖打造现代产业园党组织等4个示范党支部创建工作在城市开展公交党群先锋服务车活动。西双版纳现代服务业产业园有限公司党支部党建书架被评为为2021年度全省党建读物学用平台示范点。围绕国企抓提升,完成五大农场政企社企分开改革工作,打通公务员与企业人员交流任职渠道,有效解决企业管理人才缺乏问题。有序推进农场社区下属党组织换届工作。

3.全市干部队伍进一步优化。坚持好干部标准,着力推进五大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继续实施雨林狮子工程,开通雨林狮子干部人选专报直通车认真落实《景洪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年轻干部工作的若干举措》《景洪市优秀年轻干部雨林狮子工程实施方案》,突出在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强边固防等改革发展稳定一线和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开展重大斗争的实践中考察识别干部;2021年以来提交常委会研究有关人事问题9次,调整干部472名,其中,提拔正科24名,提拔副科100名,进一步使用正科12名,进一步使用副科17名,平级调整155名,免职77人;提拔少数民族干部74名、女干部34名。新提拔的124名科级领导干部中,疫情防控、强边固防、重大项目、乡村振兴等一线干部占55.6%完善培养锻炼机制,帮助干部弥补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20214外派10位优秀青年干部到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对口部门跟班学习锻炼2个月;先后选派86名领导干部到省委党校、云南农村干部学院、云南民族干部学院、云南西南联大干部教育学院等高校培训学习优化知事识人体系,圆满完成10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共选出乡镇党委委员90名、纪委委员50名、各乡镇出席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169提拔重用长期在基层努力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乡镇干部32选拔3五方面人员进入乡镇党委班子持续完善和落实容错纠错制度措施,审慎稳妥开展受处理处分干部使用工作,大胆使用受过处分后整改到位、表现突出的8名干部按规定提拔使用为科级领导干部。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招录公务员38名、定向选调生1名。完成市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1759名职级公务员考核。从严做好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截至20218全市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晋升共340人次,其中,实职领导140人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200人次二次晋升29人次。有序做好非省审批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人员消化,制定《景洪市相关单位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消化工作方案》,目前完成39名人员的实质分流,163名待消化。积极推进云南省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维护使用管理,完成45家单位全国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维护和470条信息的录入。进一步加强职级公务员和选调生队伍日常管理,开展个别谈话129人、收回调查问卷25份,形成调研报告1份。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完成2020年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综合运用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年度考核等成果,1市管干部进行提醒谈话认真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领导干部违规借贷、一人多证等专项清理。加强经济责任审计,7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8名领导干部进行离任交接、21名领导进行任前告知。统筹开展县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压实换届风气监督主体责任,发放十严禁提醒卡和海报7700份,市乡两级召开严肃换届纪律专题培训会议12场次,组织960余人签订严格遵守十严禁换届纪律承诺书,对900余人次开展谈心谈话。

4.人才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认真落实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抓人才工作述职评议问题清单整改,制定整改措施19条;制定人才工作述职评议办法,将人才述职评议结果作为基层党建年度考核指标;出台景洪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继续实施教育三名工程,提升人才品牌效应;引进各类人才51人,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和紧缺性岗位人才268名;完成推荐第六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2名、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选2名、省级认定高层次人才1全省劳动模范”3、全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3搭建人才平台,景洪市招才引智工作站挂牌成立,入库项目企业31家,引进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29名,专业技术人才447人;招聘67名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岗位就业,建成1个市级社会工作服务中心、12个社会工作服务站11个卫系统专家团队工作站,1个青年就业见习基地;认真落实一系列支持企业的优惠政策,畅通人才服务绿色通道,为在景发展的9家优秀企业发放2021年度惠商绿卡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累计减轻企业和职工负担449.08万元,受益企业1269家,受益职工达1.8万人

5.老干部工作进一步深化围绕精准化服务,组建专家服务团队15人,开展专家义诊活动4次,惠及离退休老干部400余人,整合图书3000余册,举办老干部读书班1期。开展走访慰问离退休老干部535名,发放慰问金21.46万元;协助离退休干部家属办理丧事4人;编制完善《景洪市离休干部精准服务手册》,为全市20家单位58名离休干部实施一人一策的服务管理;与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离体干部保健服务协议;累计月访城区离休干部200余人次;开展雨林银发关爱行动,为老干部帮扶解困39人,发放帮扶济困金6.05万元。推动老年大学四级网络体系建设,完成全市12个乡镇街道100%覆盖家门口老年大学分校。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要求,拍摄视频《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快闪1,乡镇老年大学分校用民族语言唱红歌视频3个,参加西双版纳州庆祝建党100周年文艺演出2次,荣获二等奖。开展我为乡村振兴献一策”“我为社会治理出份力等系列主题活动,组织老干部到勐海县、勐罕等地参观党建引领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成效、美丽乡村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22300余人。创新打造银发聚力美丽新景洪工作品牌,组建景洪市离退休干部志愿服务总队、景洪市老年大学银秀芳华志愿服务队,组织开展雨林银发先锋志愿服务雨林银秀芳华志愿服务、打赢蓝天保卫战,党员先锋在行动等系列活动,累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500余人次举办全市首届离退休干部志愿服务最美银发系列发布活动,培树12最美银发志愿者5最美银发志愿服务团队

6.组工干部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发挥模范机关的示范引领作用,35名在职党员按期到社区报到,参与疫情防控、登革热防控、网格责任区志愿服务等社会责任40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制定《中共景洪市委组织部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中共景洪市委组织部部机关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将任务细化到领导、到股室、到人;梳理排查出三重一大、财务管理干部作风、股室廉政风险点55个,制定出防范措施78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长与股室工作人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政承诺书》,覆盖率100%。落实五个一四个一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各党小组共开展学习50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1次,讲授党课5次;开展双强双新评比、组工学堂等活动,开展集中学习9次,部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专题讲授16调整充实股室长8。起草《中共景洪市委组织部公务员日常考核工作方案》,严格落实日常考核制度。强化新闻宣传工作,规范组工信息报送机制,组织和教育系统业务骨干开展信息写作培训班,景洪先锋公众号开设千里边疆党旗红”“领航·奔跑”“一把手话人才”“基层党建”“乡镇动态机关动态等专栏,编发信息近70余条,组工信息在人民日报、云南网、云岭先锋、版纳先锋、版纳报等媒体刊登200篇。统筹做意识形态、保密、平安建设、巡视巡察反馈涉及组织部门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40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其他人员3人,为编外人员。遗属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度收入合计14,059,609.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73,987.56元,占总收入的88.7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85,621.80元,占总收入的11.28%与上年对比增加2,196,416.06元,增长18.51%,主要原因分析为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内容及经费增加如:换届工作经费、抚恤金、财政实记部分职业年金等费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度支出合计14,808,894.14元。其中:基本支出8,123,201.50,占总支出的54.85%项目支出6,685,692.64,占总支出的45.1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951,960.96元,增长6.87%,主要原因分析为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内容及经费增加如:换届工作经费、抚恤金、财政实记部分职业年金等费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23,201.50。与上年对比增加266,290.16增长3.39%主要原因分析为增加财政实记部分职业年金、抚恤金等费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534,743.48元,占基本支出的92.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88,458.02元,占基本支出的7.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85,692.6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85,670.80,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我部项目内容及经费比上年增如:换届工作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6,685,692.64元,用于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管理。研究和制订加强党组织建设的措施,指导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加强党员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党组织和党员活动,组织开展党建理论研讨活动等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33,469.1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88.69%与上年对比增加1,009,002.59,主要原因分析年初预算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办公经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内容及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634,099.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7%。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69,220.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1%。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7,500.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6%。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5,5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驻村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7,0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2%。主要用于我单位的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8,000.00元,支出决算为48,375.00元,完成预算的49.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000.00元,完成预算的62.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375.00元,完成预算的34.1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厉行节约,尽量压缩经费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2,461.00元,下降20.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460.00元,下降9.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001.00元,下降36.9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大厉行节约工作,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规定要求。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000.00元,占68.22%;公务接待费支出15,375.00元,占31.7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单位未涉及因公出国(境)的工作,因此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3,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我单位开展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37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37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调研费用和接待乡镇干部、村委会干部来我部办事用餐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588,458.0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949.61减少1.67%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大厉行节约工作办公经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如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及公务用车补助。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资产总额7,849,596.92,其中,流动资产430,687.50,固定资产4,980,213.52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在建工程2,438,695.90,无形资产0.00,其他资产0.0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3,200.5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5,9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2项,账面原值89,27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849,596.92

430,687.50

4,980,213.52

2,790,269.52

166,800.00

0.00

2,023,144.00

0.00

2,438,695.90

0.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0,9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0,9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0,97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了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良好,项目支出自评20个,评价金额3,782,100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秀10个、良9个,中1个,差0个。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72001111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101810005390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