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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作者 :GLY
  • 来源 :景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2-10-18 18:48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21301000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市委在统战工作方面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査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的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二)推动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州委统战部和市委报告景洪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拟订景洪统一战线有关规划、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农场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三)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的实际困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统一战线系统人才工

(四)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五)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六)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及省委、州委、市委决策部署,研究有关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协调民族事务和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市民宗局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和宗教行政事务(含行政审批工作),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等。

(七)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城的贯彻落实。

(八)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九)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和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国有企业和社会组织等有关单位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统战工作。

(十)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十一)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做好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贯彻落实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及省委、州委、市委决策部署,统一管理侨务和港澳台事务,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港、澳、台的宣传和文化交流工作等。

(十二)协助管理乡镇(街道)、农场统战委员,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党组,领导市民宗局工作,指导市工商联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突出政治引领

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统一战线工作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辅导读本》。作为今年全市统一战线各领域开展学习培训、情况通报和各类主题教育的主要内容,推动全市各级统战干部和统战成员真正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推动统一战线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转化为大团结大联合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今年,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统战工、民族宗教工作个5次。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有关统战政策理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抓好《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解读。制定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宣讲工作方案》,举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宣讲人员培训会1期30人次,深入全市各乡镇、街道、农场社区开展《条例》宣讲11次,参学人员600余人次,宗教界、民主党派人士、非公经济人士、侨联侨界等统战对象开展《条例》学习9次,参学人员180余人次。

组织好全市统一战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组织25名统一战线对象召开喜迎建党百年座谈会。组织统战部全体干部职工、离退休干部及宗教界、民主党派人士、民营经济人士等统一战线各领域各界人士收听收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23场次共260余人。市知联会、市新联会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知新共话建党百年活动”,创作诗歌《奋勇向前中国人》《无名共产党》,开展红色诗词诵读会活动;拍摄《唱支山歌给党听》《我的祖国》《万疆》等红歌视频,开展红旗飘飘颂党恩活动,向祖国表心声、寄语祖国。

2)推动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统筹做好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

聚智慧,打造民主党派建言履职平台。召开统一战线专题协商会,各民主党派、侨界、宗教界、民营经济界、无党派人士等20名代表就助推政协委员换届工作进行研究讨论。组织民主党派人士召开座谈会,学习景洪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听取民主党派对市委、政府及统战工作的意见建议。聚人才,打造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助力发展平台。组织知联会、新联会会员开展对景兰大桥、江南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等景洪市重大项目考察活动。深入开展了党外知识分子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调研,为知联会开展工作奠定基础。聚力量,新的社会阶层为景洪市发展汇聚力量。春节慰问统一战线各界代表人士共计100人,发放慰问金共5万元。

3)着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

深化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认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学习宣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作为全市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万名党员进党校、各级干部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举行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1期80余人次,举办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专题培训班1期70余人次。全面落实民族团结教育课程进学校、进课堂、进教材的“三进”活动。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振兴工程,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积极引导各族群众广泛开展健康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为各民族交往和文化交流创造更多的平台和机会。使“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成为各族干部群众思想共识。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扎实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月期间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600余份。共开展学习活动100余次,悬挂横幅2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1600余册(份)。

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一是加强组织保障,高位统筹抓创建。成立书记、市长双组长,市委统战部部长为常务副组长,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为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市动员部署会议,及时组建运行创建专班,印发了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全市测评指标工作任务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两个清单。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列入景洪市“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二是强化引领,示范带动抓创建。2021年命名了207家景洪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推荐43家单位申报为西双版纳州第五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三是协调配合推动,为西双版纳州创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提供坚强保障。积极配合州创建办,统筹协调各方面,修改完善13个迎检点解说词、总台账等相关工作,继续改进迎检路线。

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2021年,实施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6个,投入资金共580万元,项目已基本完成;启动建设景洪市勐宋大寨边境小康示范村项目。投入资金1040万元,实施项目17项,已完工并通过市级验收和省级审计工作;实施4个现代化边境小康村项目,中央、省级资金到位800万元,整合14个部门资金,投入资金12000万元,计划投入12800万元。已启动实施16个项目,占100%。正在编制《景洪市建设现代化边境小康村规划(2021-2025年)》;实施6个民族文化项目,投入资金59万元。已完成4个,其余2个项目进度均达到了90%以上,预计12月底前竣工;申报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傣药“肾茶袋泡茶”质量标准提升项目为民贸民品优惠政策项目,投入资金20万元;认真完成2021年民族自治地方、边境县、民族乡统计年报审核汇总等统计工作。

4)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对乡镇(街道)、村(组)干部及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宗教事务条例》及党和国家民族宗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培训宣讲活动8个场次380余人;组织宗教团体培训5期250余人;开展反渗透培训5期250余人。落实党建引领宗教治理。围绕《2021年度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及考核清单》要求,依法开展民族宗教事务的服务与管理,不断提高依法治理宗教工作水平,促进宗教和顺。坚持以分析研判为前提。召开2021年景洪市民族宗教工作暨团结稳定形势研判会议,分析研判今年来民族宗教领域影响团结稳定风险隐患问题及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引导宗教中国化。打造3个“五进”宗教活动场所,总投入资金45万余元。抓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中央巡视整改问题。景洪市清真寺改造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实施动态数据监测管理外籍僧人。

5)强化民营经济人士思想引导,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

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印发景洪市《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构建良好的政商关系和环境,。市委主要领导到市工商联执委企业走访慰问1次,勉励民营企业家继续为景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对86余名民营经济人士进行了综合评价,着力提升民营企业代表人士政治参与和社会影响力。打造清亲家园。成立景洪市企业家服务中心、企业家协会,实行市级领导每周到企业家协会坐班制度,与企业家面对面座谈交流,收集到存在的问题、困难及意见建议12条,协调各部门提出解决方案,积极打造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平台。协助州工商联,完成同上海市松江区工商联组织13名民营企业家到景洪保健品园区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交流考察学习相关事宜,搭建交流合作平台。深入开展民营经济“大走访、大调研、解难题”活动、“千企百会调研助发展”活动。走访民营企业及商协会60家,收集企业(商协会)反映的问题及意见建议52个。完成省州工商联开展调查问卷8次/210份。

6)凝聚人心,认真做好港澳台侨和海外统战工作

团结壮大爱国力量。一是开展送医送药义诊活动,免费为152名患者发放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常用药品,现场为患者进行针灸按摩等中傣医治疗,并发放健康知识宣传册400余份。二是端午节联谊活动。在嘎兰社区“侨胞之家”组织开展“粽叶飘香 端午安康”联谊活动,进一步传承中华传统文化,增加归侨侨眷对传统文化的认同和热爱,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三是走访看望困难归侨侨眷4人,发放慰问金8000元。四是组织港澳台侨界代表人士20人参加2021年西双版纳州海外联谊会,团结壮大爱国力量。参政议政发侨声。两会期间,州人大代表提出1件建议,市政协侨联界委员提出2件建议和意见,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侨胞之家添新彩。中国足球彩票首个村小组级(勐龙镇曼龙扣村委会曼飞龙村小组)“侨胞之家”和曼景兰社区“侨胞之家”挂牌成立,各级“侨胞之家”通过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各类活动,联系服务好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配合调研强依据。配合上级侨务部门完成“关于侨联系统挂兼职副主席履职情况调研”、“全省各级侨联组织机构编制情况调研”、“版纳胶源宣传调研”等调研工作,为顶层设计制定相关政策和文件提供依据。

7)加强学习,提高统战队伍素质

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统战民宗机关作风建设,聚焦“党史学习教育”,举办全市统战干部专题培训班6期,组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现场办公会”大讨论等活动,努力把焕发出的政治热情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

8)全面加强从严治党,持续推进政治机关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体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落深落细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巩固提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市实施细则精神,三公经费较上年下降0.54%。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和慵懒散的不正之风,推动统战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9)主动作为,认真完成其他重点工作

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州委统战部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精神和景洪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要求,重点分析研判全市民族、宗教、港澳台、侨务、非公经济等领域涉统意识形态情况,每半年向市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分析研判报告。

全力做好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网格区、机场、边境线、疫苗接种等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发动宗教界、侨界、民营经济人士等各界人士捐款捐物,助力全市打赢疫情防控战。积极推进登革热网格化防控、爱国卫生“七+2专项行动”,助力世界旅游名城、全省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统筹抓好全面深化改革、平安建设(综治维稳)、依法治市(法治建设)、“七五”普法、信访、老干、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内设个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民族经济项目股、宗教和行政审批股、港澳台侨事务股、综合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21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7,744,522.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85,292.19元,占总收入的97.9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9,230.16元,占总收入的2.06%。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145,895.81元,增长了38.33%,主要原因分析其他统战事务项目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7,739,926.75元。其中:基本支出4,940,178.35元,占总支出的63.83%;项目支出2,799,748.40元,占总支出的36.1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556,959.64元,增长了25.18%。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人员运转费用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40,178.3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61,677.91元,增长了21.13%,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资,差旅费及办公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4,596,089.48元,占基本支出的93.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4,088.87元,占基本支出的6.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99,748.4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95,281.73元,增长了33.04%,主要原因分析:景财行〔2021〕23号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保护工作经费10,000.00元,景财行〔2021〕23、景财行〔2021〕203号民族团结创建经费300,000.00元,景财行〔2021〕110号清真寺改造经费886,178.00元,  景财行〔2021〕23号宗教团体经费40,000.00元,  景财行〔2021〕89号中央华侨事务经费50,000.00元,  州统战〔2021〕194号归国华侨补助费8,000.00元,景财行〔2021〕23、景财行〔2021〕85号统一战线工作经费311,574.00元,  景财行〔2021〕6号春节慰问费50,000.00元,景财行〔2021〕43号边境小康村建设资金500,000.00元,景财行〔2021〕23号统一战线工作经费145,404.00元,  景财农〔2021〕191号民族宗教资金498,592.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85,292.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550,200.19元,增长了25.69%,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25,298.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5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机关日常运行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17,030.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3%。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职业年金和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1,240.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498,5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7%。主要用于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3,13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6,250.00元,支出决算为28,512.00元,完成预算的61.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048.00元,完成预算的90.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464.00元,完成预算的54.3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2,966.99元,增长83.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8,922.99元,增长97.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044.00元,增长62.9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用车支出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048.00元,占63.30%;公务接待费支出10,464.00元,占36.7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048.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048.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46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46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族宗教事务相关的接待,发生的15个批次,合计接待175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4,088.8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777.31元,增长了1.49%,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办公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办公设备购置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资产总额940,908.22元,其中,流动资产128,604.22元,固定资产812,30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61,403.9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0,83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40,908.22

128,604.22

812,304.00

 

199,500.00

 

612,804.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21301111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10181105150982022101804373907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