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切换成纯文本
  • 页面放大功能
  • 页面缩小功能
  • 页面配色功能
    • 页面原始配色
    • 黑底黄字白链接
    • 黄底黑字蓝链接
    • 蓝底黄字白链接
    • 白底黑字蓝链接
  • 十字辅助线功能
  • 示屏放大器功能
  • 页面后退功能
  • 页面前进功能
  • 退出无障碍

景洪市农垦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 作者 :李卫英
  • 来源 :景洪市农垦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2-10-18 18:46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62801000

景洪市农垦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农垦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农垦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农垦局属中国足球彩票2011年新成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是一级预算单位,单位基本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市农垦局编制14人。设置四个职能部门:1、行政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政府信息公开、网络等工作。承担党建、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意识形态、教育培训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2、经济发展股: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农垦改革发展重大方针、政策和措施的建议。督促落实景洪市农垦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推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工作。指导、协调农垦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提出调整农垦产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的建议。协调、指导农垦天然橡胶等农业关键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协调、指导垦区天然橡胶及农作物病虫害、动物疫病、有害生物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劳务输出、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培育新兴农业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拟订垦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垦区项目申报和监督管理、招商引资。协调、指导农垦企业发展、改善民生、河长制、农垦国有土地管理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3、社会事务股: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垦社会保障、民政侨务、民族宗教、安全生产、脱贫攻坚等社会事务工作。接待各类来信来访。负责本单位综治维稳、普法、平安创建等工作。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农场参与农垦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农垦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4、统计财务股:负责农垦计划、统计与分析工作。对接州农垦局统计工作。承担农垦专项资金管理、经济运行分析和监测等工作。配合国资监管部门管理农垦国有资产。指导农场企业财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垦改革发展的法律、法规,以及省、州、市有关农垦工作的方针、政策,为市委和市政府决策服务;承担全市农垦改革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农场管委会做好农垦改革发展工作;衔接州农垦局及州级有关部门部署的农垦工作,协助市级相关部门管理农垦经济社会事务,服务垦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实项目,民生建设稳步推进。一是景洪市垦区各农场2021年橡胶林木更新砍伐14488.77亩,现更新砍伐工作已按照预期目标正在推进。二是完成中国足球彩票、橄榄坝农场、景洪农场2019年胶园道路建设项目建设工作。项目总投资5097.4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759万元,自筹资金1338.45万元。项目农场已建设完成正组织验收阶段。三是推动勐养农场2020年天然橡胶基地建设工作,项目总投资146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76万元,自筹资金287万元。该项目8月动工,目前完成项目建设工程总量70%。四是完成中国足球彩票、橄榄坝农场、大渡岗农场胶园道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该项目总投资7302.8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653万元,自筹资金1649.85万元。项目农场正在办理项目招投标手续、林勘手续申报。五是大渡岗农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央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总投资367.72万元,项目涉及大渡岗特色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内容,现已建设完成,正在办理完善项目验收手续。六是推动茶叶加工厂茗茶车间改造升级建设项目工作,项目总投资148.81万元,现完成工程总量50%。

2、抓创新发展,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农垦改革。一是完成5个农场社区管委会更名挂牌工作,2月组建集团公司并筹备运营,9月完成5个农场公司注册、登记工作,目前,各农场企业与农场社区已完成办公地点、财务账户分开,根据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制定各公司经营目标考核方案,实现政企分开、社企分开二是8月份召开的全市深化农垦改革专题会上,认真梳理农垦改革任务清单,牵头、协同市级各有关部门做好清单认领和销号工作,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圆满完成农场企业化改革工作任务。三是按照“权属应确尽确、证书应发尽发”的工作要求,组织各农场,积极与作业技术单位及市各部门商讨解决换证卡壳难题,齐心协力完成了景洪市垦区土地确权一次换证发证共计土地378宗,总面积59.62万亩,完成率达100%。

3、抓巡视巡察整改,做实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六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巡察市农垦局反馈提出六个方面11个存在的问题。历时一年半,已完成整改8个问题,有3个问题涉及到农垦改革工作,时间较长,任务较重,现仍处于整改阶段。二是委第八巡视组巡视景洪市反馈发现各类问题31个。其中市农垦局牵头整改1个问题,即“加快推进农垦改革工作”,目前正在精密部署、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深入推进农垦改革工作中。同时,在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景洪农场问题专项整改工作中,反馈关于景洪农场5个方面13个问题,我局担当履责,精准发力,按照专项整改方案,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9月初整改落实情况已层层上报省农垦局。

4、助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局支与曼蚌汤村小组党支部签订“结对共建1+1”聚力脱贫攻坚工作协议,共同开展3次主题党日活动,领导将党课2次,5名干部融入“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中,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向终深拓展、向基层延伸,深化巩固实践活动成效。如今挂钩贫困户无返贫情况发生。

5、抓好社会稳定,垦区社会总体平稳。一是增强法治意识,建立法治思维,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了民法典、生态文明法律法规、保密法、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结合省委第一巡视组专项巡视西双版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2次专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二是认真落实综治维稳工作和信访接待工作,继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好来访群众的宣传疏导工作,积极协调基层化解矛盾问题,有效解决上访人员的合理诉求。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5起13人次,办理信访件7件次,回复率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农垦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农垦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农垦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8,639,901.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39,074.65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27.00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对比,收入比上年增加了6177852.3元,增加了241.44%,其中:职业年金纪实524452.3元,国有农场社会职能改革补助资金3828400元,农村合作经济补助资金1825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农垦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8,639,074.65元。其中:基本支出2,955,674.65元,占总支出的34.21%;项目支出5,683,400.00元,占总支出的65.7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比上年增加了6108906.78元,增加了70.71%。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了455506.78元,增加了15.65%,调入2人及增加职业年金纪实资金,项目比上年增加了5653400元,增加了18844.67%,增加了两个项目国有农场社会职能改革补助资金及农村合作经济补助资金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农垦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55,674.65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了455506.78元,增加了15.65%,调入2人及增加职业年金纪实资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40,032.01元,占基本支出的92.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5,642.64元,占基本支出的7.3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农垦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83,400.00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比上年增加了5653400元,增加了18844.67%,增加了两个项目国有农场社会职能改革补助资金及农村合作经济补助资金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农垦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39,074.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108906.78元,增加了241.44%,其中:职业年金纪实524452.3元,项目国有农场社会职能改革补助资金3828400元,农村合作经济补助资金1825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5,253.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和职业年金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2,607.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7,589,553.91元,占一般公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85%。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1,6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付;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农垦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000元,支出决算为18,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3,317.00元,下降15.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同等;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17.00元,下降1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历行节约、只减不增的原则。采取有利措施,加强对公务接待和公务车辆的管理、及疫情的发生。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000.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各农场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农垦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642.6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5805.12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景洪市农垦局部门资产总额396083.26元,其中,流动资产361778.76元,固定资产34304.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06475.81元,其中固定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96083.26

361778.76

34304.5

 0.00

0.00

 0.00

34304.5

0 .00

 0.00

0 .00

0 .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期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62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