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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2-10-18 18:32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2301000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是中国足球彩票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景洪市委办公室 中国足球彩票关于印发《景洪市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景办字〔2019〕54号)执行。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省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贯彻执行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4.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15.将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主管,原事业单位机构维持不变。

16.职能转变。景洪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主要职责: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及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对全市土地供需情况进行调查,制定土地储备规划和土地收购储备年度计划,报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制定具体的土地收购、储备和出让方案,报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或是国土资源局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土地分批次征用、收购中的协议洽谈、费用测算和支付补偿费;负责对储备土地进行拆迁、平整等前期开发和利用管理;在市自然资源局的组织指导下,具体实施过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招标、拍卖和公开挂牌交易;发布土地供求信息、市场行情和指导价格。通过储备土地运作实施,确保政府土地收益,为城市建设筹措资金;受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代理全市土地登记事务;搞好综合统计和上报工作;完成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19.景洪市国土空间规划信息中心主要职责:履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技术服务,建立空间规划体系,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的技术咨询、评估和审查,负责为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提供信息技术保障,指导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有关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决策部署。负责市、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行业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等技术审查,以及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施中涉及重大调整事项审议的技术咨询、评估和审查;负责过渡期内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方案审查、报批、备案的技术咨询、评估。负责拟定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办法和技术规程,构建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为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行业专项规划提供技术支撑。指导乡(镇)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负责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好信息系统和网络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数据库,保障单位信息系统安全、高效、稳定运行,完善信息化办公的管理系统,负责网络安全、网络保密管理、技术防护、计算机保密安全检查及管理。负责协助市自然资源局核发范围的“一书两证”、全市重大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含建筑特色化方案)技术审查,复核校对工作。负责民族传统建筑设计、样式、构造、工艺、材料、图集图案的研究推广。指导城区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和城市雕塑、户外广告等规划建设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20.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职责:负责本级不动产日常数据的汇总、分析、管理、保管和备份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本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管理更新和运行维护等工作;负责本级土地、房屋、林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登记咨询、收件、初审、权属调查、信息管理、档案查询等业务性工作,建立本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做好不动产登记的作息查询等服务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意识形态工作持续加强。局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印发了《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及时调整和充实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共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党组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为意识形态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保障。年内局党组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2次,分析研判会议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局党组会12次,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3次,组织集体学习7次,自学互学3次,知识竞赛2次。一年来,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了意识形态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的作用,增强了舆论引导的调控能力,未出现重大负面舆论事件。

2.党风廉政建设实效显著。局党组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全面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全市自然资源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2021年,局党组领导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召开3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制定《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中共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党组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抓实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整改工作。组织召开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业务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议,党组书记、局长与分管领导签订《景洪市自然资源系统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1份,分管领导与股室长签订《景洪市自然资源系统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5份,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24份。完成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廉政谈话1次共6人次,其他班子成员按要求认真开展“听、谈、查”工作谈话共28人。

在春节、傣历年、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注重廉政风险防控,强调廉洁自律,盯紧违规吃喝、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今年来无市管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宴借机敛财等事宜。未发现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红包、违规发放福利、公款大吃大喝、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或公车私用等现象。

始终以制度为准绳,激励与约束并重,严标准严要求,激发干部职工干事活力。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行民主测评,集体研究,不搞任人唯亲,建立科学公正用人机制。加大培养力度,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多岗位培养锻炼干部。今年以来,各股室、中心轮岗学习10名,到州、市部委办局学习5名,任免股所级干部13名,完成2名干部提拔和2名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截止目前未发生违规选人用人和重大用人失察失误情况。

3.自然资源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1) 优化布局提升规划水平。我局高度重视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规划的编制、指导工作。一是快速推进景洪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于2019年8月开始编制工作,“三线”试划初步成果及报告于2021年5月20日上报州级部门,已完成了7个专题研究(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基本农田保护、生态红线与自然保护地体系、镇村体系建设和村庄布局、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人地关系协调发展)市级评审工作,“双评估”“双评价”及村庄布局与镇村体系专题已上报州级待审,生态保护红线成果已上报至自然资源部,城镇开发边界线试划方案已于2021年10月15日上报州级部门。二是有序开展各片区控规修编。流沙河片区控规修编方案已通过州级专家审查,待州规委会审定;江北片区控规修编,目前初步方案已形成,正在修改完善;景洪市中心片区控规编制及东片区修编工作,已确定技术单位,正在开展基础资料收集等前期工作。三是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结合“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2021年全市27个村庄规划编制任务中,勐龙镇勐宋村、基诺山乡新司土村的村庄规划已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复,省级试点的勐龙镇曼伞村、勐罕镇曼累讷村的村庄规划已于2021年12月17日通过州市联合审查,剩余23个村庄规划初稿已形成,正在修改完善;统筹制定2022年村庄规划编制任务,明确了39个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名单。目前勐罕镇曼嘎俭村、曼景村、曼搭村,勐龙镇曼别村、曼栋村、曼景列村、嘎囡村,普文镇坡脚村等8个村正在积极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四是不断完善专项规划缺项。江北片区城市设计,目前初步方案已形成,正在修改完善;景洪市澜沧江两岸(主城区至勐罕镇)空间发展规划,目前初步方案已形成,正在修改完善。五是严格规划审查审批,今年截至目前,共开具设计条件通知单135份,审批建设项目规划方案24个,开展规划指标论证15个,完成规划验收项目27个。五是研究出台相关办法不断规范规划管理,为规范城中村规划建设管理,代市政府拟定了《景洪市城中村建设管理办法(暂行)》,管理办法现已正式印发实施。结合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和管理需要,拟定了《景洪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并上报市政府。

(2) 经济发展用地保障有力。积极作为、主动服务,全力保障涉及“四个一百”、“五网建设”、“补短板增动力”、“双提升工程”等重点项目用地供地。截止目前,实施征地项目26个,征收土地面积3638.65亩;已保障77个项目供地,未报批31个,保障率71.30%。加大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力度,景洪市区共上报用地报件30件,面积5001.63亩,共获批21件2757.16亩,新增建设用地面积2691.70亩。土地供应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截止目前,景洪市已供应土地106宗,涉及面积3123.74亩,总价款241166.0726万元,实收土地出让金(含欠缴)148283.4万元,目前还剩余欠缴(含历年欠缴)87755.87万元。加大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清理,截止目前,全市已处置批而未供完成1073.01亩,完成省、州年初下达任务数1271.34亩的84.40%;闲置土地处置完成5359.07亩,完成省、州年初下达任务数2165.85亩的247.43%。成片开发方案编报取得成绩,中国足球彩票2021年度共编报4个成片开发方案,涉及成片开发区域规模4616.44亩,其中3个成片开发方案共1349.06亩已获得省政府批准,第六次成片开发方案涉及3267.38亩已于近期上报至省厅专班审查。

(3) 多措并举强力保护耕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精神,结合《景洪市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任务分工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多次召开工作署会议,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守住了2.9386万公顷耕地和5.3403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市工作部署,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590.2304公顷。截至目前,已实施完成4个占补平衡项目,建设规模14855亩,年内准备开工建设市的占补平衡项目共6个,预计建设规模12879.74亩。全市共实施增减挂钩项目8个,预算投资3180.25万元,拆旧区3979.76亩,建新区740.62亩,目前流转指标362.00亩(其中水田9.5亩),流转收益9145万元,经“空图斑”清理整改空图斑占比为60%,目前完成2147.91亩(其中实图斑耕地469.83亩、园地299.13亩,空图斑面积1378.96亩),经测算指标倒挂397.54亩。坚持向节约要空间,向集约要效益,着力在优化空间布局、拓展用地渠道上下功夫,强化土地保护管理,打造绿水青山,并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为景洪市经济发展稳中求进提供了持续的土地保障。

(4) 地灾防治能力持续加强。为有效避免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小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景洪市着力构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和地质灾害应急信息平台,确保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发生后,能够及时有序有力有效处置,组织召开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研究制定景洪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21年景洪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58个,监测员116人,隐患点规模多以小型为主。全年开展宣传培训65次、应急演练47次,发放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等各种宣传材料2576册。完成汛前、汛中、汛后巡(排)查隐患点111次,完成汛中巡(排)查隐患点65次,旅游景区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3次。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项目移交3个,涉及140人,避免财产损失560万元。截止目前为止景洪市没有因地质灾害原因发生任何人员伤亡的灾害事故。

(5) 全面规范矿产资源管理。我局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省厅和州局有关规范矿业权管理文件精神,开展矿业权信息公示,积极督促企业按时进行申报。截止目前,完成探矿公示4个,完成采矿公示34个,完成率100%;完成全市39个矿山开发利用统计数据网上报备工作,上报率100%。认真抓好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采取节前专项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的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动态巡查21次,出动人员116人次。积极开展矿产开发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出动人员285人次,车辆87车次,要求企业对堆料场100%覆盖、道路进行洒水和生产时开启喷淋系统,防止矿山扬尘污染防治。

(6)民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 ,截至2021年12月29日,已全部化解挂账省自然资源厅“问题小区问题楼盘”21个,涉及住户约11816户,化解率为100%。稳步推进不动产信息平台建设,2021年共颁发不动产证书38852本,证明8154份;收取登记费513.81万元。优化审批流程,目前共授权入驻政务服务中心行政许可21项,受理行政审批事项647件,审批办结647件,解答群众咨询1000余次;完成农村宅基地用地审查410件、农业设施用地审查60件、建设项目用地审查176件。积极探索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足球彩票共受理323宗林权类抵押登记,景洪市农垦确权工作共涉及发证宗地数为451宗,累计完成发证430宗,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 48924本。

(7)全面提升执法监察力度。一是注重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自然资源法治环境,充分利用“世界地球日、安全生产月、土地日”等节日,设立咨询点,悬挂布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各种知识性手册及宣传折;利用全市自然资源工作会、县乡两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业务培训会,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在提高群众对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知晓率和土地安全观念等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二是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州、市举办的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操作实务培训,进一步全县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两违”查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以“遏制增量、消化存量”为总体目标,截止目前,共巡查323次,出动880人次,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29宗,其中立案调查47宗,拆除违法占地(构)建筑72宗(不包含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面积123.76亩,收缴罚没款115.72万元。三是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按照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完成景洪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共摸排9479个图斑,审核上报2065宗,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下达的疑似问题图斑数据核实工作。景洪市稳定耕地变化图斑共完成摸排1827个(面积23970.19亩)完成率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3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3个,分别是:景洪市城关管理所、景洪市嘎洒自然资源管理所,景洪市基诺乡自然资源管理所,景洪市景哈乡自然资源管理所,景洪市勐龙镇自然资源管理所,景洪市中国足球彩票自然资源管理所,景洪市勐养镇自然资源管理所,景洪市景讷乡自然资源管理所,景洪市勐旺乡自然资源管理所,景洪市勐罕镇自然资源管理所,景洪市普文镇自然资源管理所,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旅游渡假区分局,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工业园区分局,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景洪市国土空间规划信息中心、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因工作需要景洪市自然资源局设 9 个内设机构:即行政办公室、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股(景洪市不动产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城乡规划股、行政审批股、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股、矿产资源管理股、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3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6人);年末在职在编人数115人,其中: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9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856,091,309.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6,089,623.0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86.74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1,596,356,844.42元对比减少740,265,534.65元,下降46.37%,主要原因分析只征收土地不转变土地性质的预用地保证金不作为事业收入进行核算,导致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328,054,988.26元。其中:基本支出29,626,806.38元,占总支出的2.23%;项目支出1,298,428,181.88元,占总支出的97.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469,463,688.25对比减少141,408,699.99元下降9.62%。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比上年32,172,323.47元减少2,545,517.09减少原因是用于征地工作人员费用减少,景洪至勐海打洛高速公路项目及玉磨铁路项目征地补偿款支出、只征收土地不转变土地性质的土地补偿费支出428,398,086.52元比上年650,295,629.52元减少221,897,543元只征收土地不转变土地性质的预用地保证金不作为事业收入进行核算,导致其他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626,806.38元。与上年32,172,323.47对比减少2,545,517.09元,主要原因分析只征收土地不转变土地性质的预用地保证金不作为事业收入进行核算,计提征地工作经费用于征地工作人员费用减少,导致基本支出的其他支出2,998,428.30元比上年8,290,392.74元减少5,291,964.44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838,053.04元,占基本支出的90.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88,753.34元,占基本支出的9.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98,428,181.88元。与上年1,437,291,364.78元对比减少138,863,182.90元下降9.66%,主要原因分析减少原因是用于征地工作人员费用减少,景洪至勐海打洛高速公路项目及玉磨铁路项目征地补偿款支出、只征收土地不转变土地性质的土地补偿费支出428,398,086.52元比上年650,295,629.52元减少221,897,543元,只征收土地不转变土地性质的预用地保证金不作为事业收入进行核算,导致其他支出比上年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1年年初项目预算数13,657,500.00元仅只是市本级财政预算资金,2021年度项目包括中央、省、州项目资金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具体项目有:(1)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支出304,043.36元用于支付下属事业单位非税执收成本编外人员工资187,543.36元,非税执收成本办公耗材116,500.00元;(2)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12,230.00元,用于景洪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费用项目支出;(3)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支出109,000.00元,用于支付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4)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405,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景洪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编制费300,000.00元,用于2021年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费用105,000.00元;(5)地质灾害防治支出3,489,1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勐罕镇帕当上寨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2,011,000.00,用于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和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员补助支出1,438,100.00元,用于支付基诺乡小学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40,000.00元;(6)土地开发支出249,152,523.09元,主要用于土地报批耕地占用税及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用56,649,149.16元,北环路至勐海路联络线(北环路延长线)项目5,346,673.02元,耕地占补平衡项目44,381,100.00元,勐腊路延长线项目1,798,635.62元,增减挂钩指标费127,228,336.53元,北片区雨林金湾项目13,708,640.76元,曼外村委会产业用地进场道路建设项目36,668.00元,曼腊地块电力设施3,320.00元,(7)土地出让业务支出11,202,623.41元,主要用于开展土地业务相关工作业务支出,(8)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387,363,346.77元,主要用于支付勐腊路延长线项目51,153,582.13元,西双版纳保健品园区项目9,345,581.90元,勐龙镇原小街乡供销社安置补助费394,021.03元,景洪市第六中学项目18,817,889.50元,景哈"嘎汤帕印象"二期项目6,000,000.00元,西双版纳传染病医院项目6,036,325.48元,玉磨铁路项目1,808,254.88元,曼腊村民小组土地征收补偿款专项资金20,654,418.10元,曼鸾典田园综合体项目17,730,000.00元,云南沧江机械造船厂项目878,500.00元,站前广场项目143,706,170.44元,澜沧江国际风情园项目35,000,000.00元,勐养曼纳庄留置专区项目3,514,649.31元,清山林业项目50,239,200.00元,土地整治建设项目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22,084,754.00元,(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6,319,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世界旅游名城规划编制工作经费,(10)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16,663,429.01元,主要用于曼栋老村民小组第三产业用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5,000,000.00元,曼阁居民小组第三产业用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6,200,000.00元,曼腊村民小组第三产业用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65,463,429.01元。(11)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50,167,937.5元,主要用于土地报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12)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865,702.52元,主要用于用于土地整治项目支出费用643,911.52元,用于支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及应急体系建设支出221,791.00元,(13)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34,606,531.13元,主要用于景哈曼达片区项目费用支出,(14)交通运输支出12,368,056.87元,主要用于小磨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借款本金和利息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541,899.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73%。与上年67,709,632.76元对比减少18,167,733.03元下降26.83%,主要原因分析本年人员变动、中央、省级、州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减少,本年地质灾害防治支出3,489,100.00元比上年10,732,151.11元减少7,243,051.11元,下降67.49%。小磨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借款本金偿还专项资金项目支出12,368,056.87元对比上年20,753,063.60元减少8,385,006.73元下降40.4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319,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5%。主要用于景洪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空间布局专题研究和大数据支撑空间规划专题研究数据采集等各类规划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86,869.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 9,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58,047.5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319,621.49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04,997.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67,054.35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92,156.0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45,786.75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2,368,056.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96%。主要用于小磨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借款本金偿还专项资金项目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9,849,934.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07%。主要用于1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6,644,758.74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3,215,176.00元,其中:用于办公费用等支出2,374,902.64元,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支出304,043.36元用于支付下属事业单位非税执收成本编外人员工资187,543.36元,非税执收成本办公耗材116,500.00元,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12,230.00元,用于景洪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费用项目支出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支出109,000.00元,用于支付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405,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景洪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编制费300,000.00元,用于2021年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费用105,000.00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389.28元, 用于驻村干部生活补助18,000.00元、抚恤金和遗嘱生活补助21,389.28;(4)资本性支出1,667,578.80元,用于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购买办公设备费86,700.00元和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费1,580,878.8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23,941.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7%。主要用于财政补贴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489,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4%。主要用于用于支付勐罕镇帕当上寨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2,011,000.00,用于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和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员补助支出1,438,100.00元,用于支付基诺乡小学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40,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3,800.00元,支出决算为108,551.35元,完成预算的104.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4,594.35元,完成预算的117.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57.00元,完成预算的26.7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长主要原因是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巡查、农村乱占耕地调查、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土地违法处罚案件等业务工作,车辆执行公务下乡较多,产生燃油费较多,车辆老化及使用频率高造成维修成本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较上年增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0,996.96元,增长23.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9,559.96元,增长23.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37.00元,增长57.0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巡查、农村乱占耕地调查、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土地违法处罚案件等业务工作,车辆执行公务下乡较多,产生燃油费较多,车辆老化及使用频率高造成维修成本高,上级调研检查工作产生公务接待费等支出,因此“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594.35元,占96.35%;公务接待费支出3,957.00元,占3.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594.3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4,594.3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和下属三个中心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工作,日常下乡开展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地质灾害隐汛期巡查、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检查、土地卫片执法卫星图斑核实农村乱占耕地调查、土地违法处罚案件等相关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公务用车北斗定位终端运维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5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95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厅对我单位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实施专项调查监管工作检查、开展玉章罕信访件化解调处调研工作、开展增减挂钩额上内交易项目复垦验收专题调研工作、开展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问题整改落实检查工作、开展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调研工作、开展违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专项整治交叉验收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46,686.87元,与上年2,304,553.33元对比减少657,866.46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无以前年度基本支出结转资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543,770.75元,水费7,803.80元,电费2,621.18元,邮电费9,947.56元、物业管理费115,200.00元,差旅费133,647.70元、维修(护)费3,200.00元,会议费9,281.00元、工会经费151,031.52元、福利费1,488.00元、公务接待费3,957.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555.61元、其他交通费575,33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47.75元等工作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景洪市自然资源局部门资产总额1,079,447,288.40,其中,流动资产1,059,650,828.96,固定资产17,177,907.05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在建工程0.00,无形资产2,618,552.39,其他资产0.0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0,195,783.5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97,565.00无形资产增加122,967.6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118,6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81项,账面原值892,64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60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79,447,288.40

1,059,650,828.96

17,177,907.05

7,959,607.00

1,167,694.00

0.00



8,050,606.05

 

0.00

0.00

2,618,552.39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300,59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2,9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577,632.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051,592.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6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按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了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64个,评价金额73,764.49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的55个,良6个,中3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依法依规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本年度其他收入是市税务局返还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四、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2301111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