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 作者 :杨瑞瑜
- 来源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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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10-18 16:46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3330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强制性标准;
2.对景洪市辖区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监督管理;
3.根据委托权限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4.对各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和核实,病向主管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5.根据主管部门的委托权限,受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诉;
6.分析和掌握本辖区工程质量状况,负责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相关信息和数据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
7.做好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
2021年我站在市住建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以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为依据,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质量监督管理与服务的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模式,加强巡查力度,加强对建筑节能、打非治违、建筑市场监督执法专项检查等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稳定推进住宅工程竣工分户验收工作,切实提高质量监督管理与服务的工作质量,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把2021年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力度,成立了以站长担任组长,全体干部职工为成员的工程质量监督巡查领导小组,负责对日常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进行巡查。市工程质量监督站领导班子及工程质量巡查小组的及时调整,为全市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向着有领导、有组织地全面展开。
(1)严把手续关,要求建设单位按法定程序办理手续,在办理手续时,必须提供各项资料,缺一不可,卡住工程质量管理的源头,将工程质量监督机制引向法制化、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轨道,建立健康有序的工程质量监督体系。
(2)加强对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的监督,抽查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技术标准情况;抽查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证手续、委托监理情况,工程质量验收情况,设计变更,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资质管理情况等等。
2.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1)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①、参加各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岗位培训工作。
②、组织完成了全年四个季度工程现场巡查,切实落实了各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③、认真学习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和人防工程相关知识培训。
④、我站2021年均按时办理开工备案、监督竣工验收、竣工备案、消防验收备案和人防工程开工备案各项工作。其中办理新开工质量监督注册手续62项建设工程,建筑面积147.1万平方米;监督竣工验收53项工程,建筑面积159万平方米,通过竣工验收的合格率100%;完成竣工备案34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率100%;完成消防验收备案38项工程,消防验收面积约116万平米;办理人防监督注册手续10个,建筑面积10.2万平方米。
(2)积极开展质监站自身建设和完善内部管理工作。
①、不断提高站内人员自身素质及业务水平,不仅在政治思想教育方面是长抓不懈,在业务上,一方面定期组织站内人员集中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另一方面积极参加省、州组织的各项培训和交流会,以此来提高监督员的业务素质。
②、严明工作纪律,强化了单位内部管理。严格实施工作上下班签到制度。
③、我站定期组织全站人员业务学习,并且每季度组织一次岗位测试,重点加强对《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建筑工程操作规程》、《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业务的学习
(3)加大工程质量监督巡查工作,逐步提高监督执法力度。
①、转变质量监督方式,将工作重点放到工程巡查和重点部位抽查,同时采取“差别化”管理模式,对质量信誉差的企业以及建设项目实行重点监督。
②、参与省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抽查,对景洪市辖区的工程进行了工程质量安全抽查。
(4)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重要政治任务,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有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扫黑除恶工作。
完成情况:圆满完成绩效目标任务,完成率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监督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910,713.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0,713.7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2020年度收入1,867,727.6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986.07元,增长2.3%,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910,713.75元。其中:基本支出1,910,713.75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20年度支出1,867,727.6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986.07元,增长2.3%,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支出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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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10,713.75元。2020年日常基本支出1,867,727.6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986.07元,增长2.30%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3,461.1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475.03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47,713.91元,占基本支出的96.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999.84元,占基本支出的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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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无项目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0,713.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7,727.68元,与上年对比增长了42,986.07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9,87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3,39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426,096.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64%。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1,3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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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5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保障工作正常开支的同时,坚持贯彻落实勤俭节约原则,及时调整不必要的支出,节约经费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主要原因:保障工作正常开支的同时,坚持贯彻落实勤俭节约原则,及时调整不必要的支出,节约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是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属于事业单位,无该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部门资产总额4,356,675.05元,其中,流动资产2,905,481.05元,固定资产575,493.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87570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1,068.1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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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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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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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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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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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4356675.05 |
2905481.05 |
575493 |
47334 |
42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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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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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5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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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333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