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文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 作者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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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10-18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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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普文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普文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普文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市外调入动物及其产品的进行查证验物,检查是否持有有效的检疫证明;动物及其产品有无异常,证件实物(证物)是否相符。
2.对无检疫证件或伪造、涂改检疫证件或运输病害动物、动物产品的,立即终止运输,并采取相应措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同时及时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预防、控制和扑灭口蹄疫、炭疽、猪瘟、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牛海绵状脑病(疯牛病)、布鲁氏菌病、狂犬病、伪狂犬病、牛结核病等一类、二类、三类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4.定期不定期对景洪市及各乡镇外来畜禽的监督检查。
5.定期向市农业农村局报告工作情况。
6.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对生猪屠宰环节病死畜无害化处理,对违反《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行为严格按规定进行查处。
7.依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市境内动物监管力度。
为了加强外来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出中国足球彩票的监管,更好的履行动检站职责,改变被动工作局面,变被动为主动,积极组织动检站执法人员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巡查监督检查市内畜禽交易市场,并建立贩运户档案,建立报检制度,并采取多种形式向贩运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生猪交易市场和家禽交易市场监管,对运输畜禽车辆认真查证验物,2021年市场巡查共42次,共检查外地畜禽145837头羽,其中肥猪:7628头,仔猪4160头、家禽156792羽,检查中发现无检疫证明,遣返原产地,证物不符、证明过期、无报检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经过一段时间监督检查,畜禽贩运户都能主动报检,运输畜禽车辆持证率提高,规范了畜禽交易市场,为中国足球彩票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加强市境外动物监管力度。
与其它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活体牲畜走私,对查获动物及产品全部进行焚烧深埋等无害化处理,严厉打击了不法商贩走私贩运牲畜不法行为;严防境外疫情的传入和传播,保障中国足球彩票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保证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1)强化监管,督促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
生猪屠宰企业是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一是与生猪屠宰企业签订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3份、定点屠宰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3份。二是加大屠宰企业日常监管力度,重点检查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督促屠宰企业严格执行生猪入场查验登记、待宰静养、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自检、无害化处理等制度。检查生猪定点屠宰场53次,检查出屠宰场存有安全隐患4起,并责令限期整改。并督促屠宰企业按时报送生猪屠宰信息。三是强化对屠宰环节“瘦肉精”的监管和查处,加大“瘦肉精”抽检力度,2021年督促屠宰企业自检“瘦肉精”147次7540份,未发现“瘦肉精”残留,为中国足球彩票市民吃上“放心肉”把好了关口。
(2)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
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采取部门联合与单独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城乡接合部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肉”、屠宰病死生猪等违法行为,2021年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35次,共出动车辆41辆/次,人员175人/次,共没收生猪产品13头1374.7公斤、货值3.060万元,罚没金额7.83万元,取缔私屠滥宰窝点11个,坚决形成高压态势,严防病害肉、“注水肉”流入市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3)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情况,防止动物疫病发生。
一是督促全市3个生猪屠宰场做到“日进日宰、日清扫、日消毒”,并向屠宰场和生猪屠户宣传相关防控知识,发放“明白纸”、“告之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从疫区或相邻的地区购入生猪及其产品。二是督促各屠宰场严格按照各级文件精神,履行好企业主体责任,做好生猪屠宰入场、出场登记,同时做好肉品品质检验。
(4)引导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是完善屠宰准入管理。健全完善屠宰企业准入管理制度,严把准入条件,规范屠宰企业准入审批,引导屠宰企业采用兼并重组等手段,加快整合乡镇小型屠宰场点。二是严格执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屠宰相关文件精神,认真督促屠宰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开展好肉品品质检验工作,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肉食消费安全。三是认真落实《中国足球彩票关于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2019-2025)规划的批复》(景政复〔2020〕91号),推进全市4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其中勐旺乡屠宰场、景讷乡屠宰场新建工程已基本完成;西双版纳恒源肉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嘎洒食品站屠宰场的选址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办理土地使用证书等用地手续。
4、做好普法工作,认真组织法律法规宣传。
认真组织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进行宣传,累计开展宣传19次,出动人员76人次,出动车辆19车次,发放宣传材料6150份。
5、认真组织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确保群众身体健康。
严格按照市农业农村局的要求,做好网格化管理工作。对逐户对网格区开展外来人员进行排查,小区人员进行网格化管理,并向网格区进行疫情防控宣传,督促住户进行疫苗免疫。经严格管理,网格区未发生异常情况,住户疫苗免疫率达到100%
6、严格落实市委创文创卫要求,提升城市整体水平。
严格按照市农业农村局的要求,做好街长制、创文创卫的值班执守和病媒生物防治,清理卫生死角。经认真组织和宣传动员,住户参与创文创卫的热情和积极性得到提高,我站负责的街长制、网格化区域均达到市局要求。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普文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业务室。我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普文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普文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727,278.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6,695.80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82.72元,占总收入的0.03%。与上年对比总收入比上年增加290,977.14元,增加20.26%支出,主要原因是:2021年补缴往年职业年金单位部分。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普文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754,960.80元。其中:基本支出1,709,875.80元,占总支出的97.43%;项目支出45,085.00元,占总支出的2.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20年决算支出1511263.54元,2021年决算支出比上年增加243,697.26元,增加16.13%。原因是:2021年补缴往年职业年金单位部分。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普文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09,875.80元。与上年的1,464,016.54元对比增加了245,859.26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补缴往年职业年金单位部分。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34,221.32元,占基本支出的95.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5,654.48元,占基本支出的4.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普文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085.00元。与上年47,247.00元对比减少2162.00元,下降4.58%。主要原因上级项目补助减少支出减少,支出减少。
项目开展工作情况: 2021年我单位实施的项目按绩效目标实施完成。一是加强对生猪交易市场和家禽交易市场监管,对运输畜禽车辆认真查证验物,2021年共市场巡查29次,共检查外地畜禽117657头羽,其中肥猪:9538头,仔猪8763头、家禽99356羽。二是积极参与多部门联合开展的打击活体牲畜和冻品走私工作,与各部门齐心合作,打击走私综合专项整治工作。活体动物及冻品全部进行深埋无害化处理,严厉打击了不法商贩走私贩运牲畜违法行为。三是检查生猪定点屠宰场36次、登记生猪屠宰厂(场)日常监督检查记录42次;检查出屠宰场有安全隐患3起,限期整改。并督促屠宰企业按时报送生猪屠宰信息;强化对屠宰环节“瘦肉精”的监管和查处,加大“瘦肉精”抽检力度,2021年屠宰环节“瘦肉精”抽查670份。四是积极采取部门联合与单独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城乡结合部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肉”、屠宰病死生猪等违法行为,2021年共开展畜禽屠宰监管“扫雷行动”49次,共出动车辆64辆/次,执法人员197人/次,共没收动物产品3头301.9公斤,全部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五是关停景洪市普文昌盛咖啡有限公司、景洪市勐养金银定点屠宰场、景洪市勐罕屠宰场、景洪市顺通畜牧屠宰有限责任公司景洪市嘎洒食品站、景洪市勐旺屠宰场、景洪市景讷乡屠宰场、景洪市景哈乡屠宰场、景洪市中国足球彩票屠宰场、景洪市基诺乡屠宰场、景洪市勐龙镇景尖屠宰场等10屠宰场进行整改。
项目开支情况:2130108病虫害控制,景财预〔2019〕307号非洲猪瘟防控经费共支28265.00元,其中差旅费1152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元、其他交通费1740.00元。景财农〔2021〕20号弥补历年上级专项资金共支1520.00元,其中之差旅费1520.00元。景财农〔2021〕90号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经费共支15300.00元,其中差旅费2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2300.00元、专用材料费11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普文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4,960.8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1,493,663.54元对比增加290,394.42元,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补缴往年职业年金单位部分,二是晋级晋档、基本工资增加导致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0,536.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5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5,624.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133,011.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56%。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单位正常运转日常支出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5,7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普文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450.00元,支出决算为36,706.98元,完成预算的120.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706.98元,完成预算的183.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5月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拨入越野车一辆,因车辆老旧,维修费、保险费、年检费较高,耗油量较大,燃油费有所增加。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3,708.00元,增长59.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3,708.00元,增 长59.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5月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拨入越野车一辆,因车辆老旧,维修费、保险费、年检费较高,耗油量较大,燃油费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706.98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706.9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706.9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非洲猪瘟、畜禽屠宰监管,食品安全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普文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是云南省普文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属于事业单位,无该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云南省普文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部门资产总额26,490.97元,其中,流动资产6,667.32元,固定资产19,823.6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952.7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049.3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62701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