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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 作者 :彭艳春
  • 来源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2-10-18 11:43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3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景洪市委办公室  中国足球彩票关于印发〈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景办字〔201916号),设立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为中国足球彩票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景洪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接受市委财经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财经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贯彻落实党的经济工作方针政策,研究部署全市经济工作,完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负责全市经济领域重大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等。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接受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为: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节目标及调节政策,协调、衔接和平衡各主要行业规划和相关的政策措施。

2.研究分析国际和国内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对本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预测,提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3.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4.提出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与投资方向,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负责安排或转报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按管理权限审批建设项目;组织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负责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可研、开工报告、后评价等的管理和协调,会同市有关主管部门审查项目初步设计。

5.负责电、油、气等能源资源管理;拟订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专项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能源体制改革的建议;执行国家、省、州有关规定拟订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统筹能源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平衡;负责审核、申报能源方面的中央、省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负责产业政策和能源的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

6.分析全市招标投标市场发展形势和招标投标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执行情况;加强部门之间在招标投标投诉处理、执法活动方面的沟通,形成合力,依法正确履行行政监督职责;牵头开展招标投标工作联合检查和调研;研究涉及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的其他重要事项。跟踪、监督上级发改部门下拨补助资金的项目建设,严格按工程进度建议财政拨付,并做到专款专用;抓好工程质量关,督促工程进度,使每个项目能尽快按要求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监督有关业务部门的经营性收费项目管理,协同处理全市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方面的争议。

7.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与结构优化的目标及政策;提出全市利用外资的总规模和投向;参与境内外招商引资工作。按权限审批或审核转报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组织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

8.研究提出景洪市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发展规划、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的建设。认真做好国家扩大内需项目管理工作。

9.做好科学技术、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研究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10.负责本市重点建设项目和民办事项的筛选和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省、州及市重点项目建设的督促、协调、指导和项目投资计划的编报、建设进度的跟踪管理。

11.做好国防经济动员工作;负责协调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之间的关系;组织协调国民经济动员保障工作。

12.贯彻执行和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及价格方针、政策。

13.调控本市价格总水平,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订和调整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重要商品价格与重要收费,并对其进行管理;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审核工作,建立市场价格监测制度。

14.开展价格认证工作。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委托,对刑事、民事、行政、经济等案件涉及的各类标的物进行价格认证。

15.协同市财政局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立项、管理和收费标准的管理;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开展年度审验工作。

16.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省、州粮食政策。

17.承担本市范围内的全社会粮食流通行政管理职能,制定和出台粮食流通监管的相关配套办法。完善粮食市场准入制度,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工作,为规范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法律保障。

18.负责全市全社会粮食流通管理,积极组织和协调储备粮食的收购,监督检查储备粮油的库存数量、质量安全,做好救灾救济粮食的供应,保障国家宏观调控粮油供应的需要。

19.拟订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规划计划,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20.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监督管理等职责。按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

21.承担重要物资储备和有关储备统计工作。

2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以上职能,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内设机构有: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建、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保密、信访、综合性文件起草、新闻宣传、人事、劳务工资、财务、中国足球彩票、机关综合治理、安全维稳、内部审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

2.行政审批股。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计划,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根据相关要求及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做好基本建设项目申报、核准、审批和备案工作。参与审查和审批政府出资项目的可研、初设和概算。

3.产业和经贸股。负责扶贫工作,组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调度。五年计划发改系统兴边富民专项建设项目统筹。五年计划发改系统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建设项目统筹。综合分析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产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联合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做好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4.社会发展股。综合提出社会发展战略建议,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文化、卫生健康、教育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联合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做好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5.价格管理股。按照定价目录和管理权限,制定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标准,并实施管理。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价格管理;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统计工作。研究分析市场调节价商品的产销成本、利润和市场供求情况,依法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负责国家、省、州发改委指定的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委托,对刑事、民事、行政、经济等案件涉及的各类标的物进行价格认证。

6.国民经济综合股。组织和编制全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每季度全市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包括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提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部门规划和政策。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汇总和分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7.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办公室。制定全市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改革实施方案;参与制定全市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组织有关部门落实国家、省、州、市重大经济体制改革政策或方案,跟踪调查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提出对策建议。调查研究改革开放重大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具有超前性或有重大影响的改革项目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及时推广。负责指导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开展促进城乡经济管理体制改革与经济、社区持续发展的政策研究和咨询工作;开展经济体制改革理论研究和宣传培训工作。联合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做好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8.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以及省州市重大项目计划;负责重点(大)建设项目的跟踪管理,组织协调解决重点(大)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统计分析重点(大)建设项目情况,及时提供重点(大)项目信息以供决策;负责牵头组织重点项目并联并行审批联审会议;参与和协调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负责重点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重点建设项目考核及后评价工作;对违规问题,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9.粮油和物资监督管理股。负责对上级拨付的粮食政策性业务补贴资金和费用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承担重要物资流通统计分析及市场价格的监管;协调政策性贷款项目的业务工作。承担市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责任;承担粮油流通市场统计;组织实施市级储备粮油收储、轮换和动用计划,提出市级储备粮库点的定点意见并负责资格审查;制定粮油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承担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的相关工作,指导粮食流通企业管理及安全生产;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承担粮食收购许可证核发、年审工作;按规定权限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等粮食流通环节,以及储备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流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和农户科学储粮工作。拟订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规划计划,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监督管理等职责。按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重要物资储备和有关储备统计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完成《景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经景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根据《纲要》相关要求,我局牵头编制了《景洪市十四五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勐龙特大镇发展规划》、《橄榄坝副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2.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积极编报全市2022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支撑项目计划,夯实发展基础。为提前谋划安排好2022年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投资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景洪市2022年固定资产投资支撑项目共202项,总投资3316.0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34.33亿元。其中:在建项目87项,总投资1761.4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99.84亿元;新开工项目61项,总投资811.2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5.49亿元;前期项目54项,总投资742.34亿元。1-9市属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同比下降22.3%,累计完成投资额占全年目标任务的54.8%

3.重点项目建设前期工作。重点支持2021年新开工项目,梳理了全市所需前期工作经费的项目共153项,涵盖了综合交通基础设施、水利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农业项目、文化旅游项目、卫生项目、民政项目、信息产业项目、商贸流通项目、生态环保项目、教育项目等其他项目,总投资354.07亿元,前期工作经费7.4亿元,申请补助资金5.16亿元。

4.“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是投资项目审批情况。项目审批严格按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产业审批分类标准执行,截止目前共审批、备案投资项目共受理办结220件(包含两区项目),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审批80项,涉及总投资165.57亿元;企业投资项目备案140件,涉及总投资309.76亿元;二是印发《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落实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行为采集及信息发布工作要求的通知》,及时将检查行为录入系统。我局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事项已认领11项,监管事项认领率达100%,已发布监管动态64条;三强化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依托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披露和应用,建立信用主体信用档案,开展信用综合评价,全面推进信用数据在政务审批、政务服务、营商环境、新型监管等领域应用服务,持续推进政务诚信、社会诚信、商务诚信、司法公信建设。截止目前,中国足球彩票已归集37万条信用数据。

5.价格监测及成本调查工作。一是加强节假日期间重要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按时按质对省发改委规定的44个重要商品开展常规价格监测工作,全年共使用价格监测系统(内网)上报旬报30份;二降低大工业用户用电政策。根据减税降费相关精神,35千伏及以下大工业用户销售电价降价3.24分,输配电价降价2.33分;三完成各项农产品调查工作。深入开展了橡胶、生猪2个专项调查成本核算工作,及时汇总上报各项农本数据,为政府制定农产品价格、农业补贴政策提供依据;四是完成各类价格认定工作。全年共开展各类涉案价格认定427件,认定价格2700.43万元,

6.粮食能源物资储备工作。一是轮换工作早安排。为确保中国足球彩票地方储备粮的安全,我局及时进行安排部署,会同市财政局、州农发行共同行文下发了《关于达2021年景洪市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的通知》,目前已完成年初轮换294.97万公斤任务;二应急物资有保障。按照市委、政府及市应对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完成一批市级重要物资采购工作,投入总资金430万元,储备物资种类达80余种;三是充电桩建设情况。景洪市2021年充电桩建设目标任务3350枪(公用350枪,自用3000枪)。截至目前,已建成公用充电桩283枪(直流46枪,交流237枪)。景洪城区管道天然气项目管网建设截止202110月已完成56.823公里,具备使用管道燃气户数62328户,已开通天然气用户3.2万户,商业用户101户。

7.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搬迁户能稳得住2021年,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目前已申报安置区消防设施、饮水巩固提升、村内护栏建设、农田生产灌溉等4个项目,计划投资73万元,进一步优化群众生活环境,稳住贫困群众能在搬迁安置点生活;二发展安置点产业,促进就业,贫困群众能致富。截止目前,累计投入产业扶贫资金63.25万元,重点发展种养殖业,扶持贫困户发展种养殖业,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以企业带动贫困户增收,保障贫困对象稳定脱贫不返贫;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技能提升培训7135人(其中脱贫劳动力66人);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岗位推介活动3次,已转移就业易地搬迁劳动力278人(其中易地扶贫搬迁脱贫劳动力113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0,443,686.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435,060.96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625.76元,占总收入的0.03%。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15273917.86元,增长100.69%。增长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本年比上年增加收入497918.04元,增长7.53%。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拨入职业年金单位纪实补助资金1,000,304.11元,上年没有此项补助。

2、项目支出本年比上年增加收入14702296.79元。增长170.37%。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边境疫情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资金9864341.32元;增加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补助资金7,330,098.26元;减少社会事业发展规划2,6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2,286,442.16元。其中:基本支出7,108,724.03元,占总支出的22.02%;项目支出25,177,718.13元,占总支出的77.9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本年增加支出18,627,565.7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97,873.04元,项目支出增加18,129,692.66元。增加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本年比上年增加支出497918.04元,增长7.53%。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拨入职业年金单位纪实补助资金1,000,304.11元,上年没有此项补助资金。

2、项目支出本年比上年增加支出18129692.66元。增长257.23%。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边境疫情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资金9864341.32元;增加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补助资金7,330,098.26元;增加社会事业发展规划资金1,02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08,724.03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70,842.4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4,137.3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3,744.2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497873.04元,增长7.53%。增加主要原因分析:本年财政拨入职业年金单位纪实补助资金1,000,304.11元,上年没有此项补助资金。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564,586.68元,占基本支出的92.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44,137.35元,占基本支出的7.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177,718.13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171,656.79元、办公设备购置66,8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1,256,198.00元、基础设施建设16638130.58元、物资储备4,285,684.99元、对企业补助759,247.77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18,129,692.66元,增长257.23%。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边境疫情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资金9864341.32元;增加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补助资金7,330,098.26元;增加社会事业发展规划资金1,020,00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情况:支付“十四五规划编制费”1,810,000.00元;支付抵边所购置柴油机、办公设设备等1,256,088.00元;购买疫情物资4,299,998.99元;支付边境防控防治铁丝网围挡工程款9,271,176.32元;支付粮食风险金217,679.97元;支付军供政治粮点配套费储备粮仓储功能提升补助375,000.00元;支付储备粮保管水分减量损耗补助资金116,567.80元;支付储备粮油检测费20,000.00元;支付市级储备粮轮换成本核查经费30,000.00元;支付价格管理工作经费372,761.59元;支付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补助资金7,330,098.26

开展工作情况:编制完成《景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经景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根据《纲要》相关要求,我局牵头编制了《景洪市十四五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勐龙特大镇发展规划》、《橄榄坝副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强边固防工程建设,有效提升边境管控能力。自此项工作开始以来,我局牵头完成了项目所有前期工作,全力推进物防建设,疫情防控成效显著。按照“应骑尽骑、应贴尽贴、尽量抵边”的原则,在国境线、界河、国防巡逻道等中缅边境建设临时隔离拦阻设施156.12km(一类铁丝网41.67km、二类铁丝网114.45km),已完成建设,实现全线闭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245,060.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7%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18,748922.12,增长138.92%。增加主要原因分析:

1本年基本支出7,108,724.03元,比上年增加支出618,033.66元,增长9.52%。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拨入职业年金单位纪实补助资金,上年没有此项补助资金。

2、本年项目支出23,326,336.93元,比上年增加支出16,320,588.46元。增长232.96%。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边境疫情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资金9864341.32元;增加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补助资金7,330,098.26元;增加社会事业发展规划资金1,02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53,511.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25%。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工资津补贴4,106075.01元;支付公用经费2,644,636.24元、支付遗属生活补助36000.00元、支付购置办公设备66,8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5,564,230.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26%。主要用于支付边境疫情铁丝网围挡项目建设费4,308,032.32元、支付购置发电机638,088.00元、支付抵边所设备购置费618,110.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24,925.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5%。主要用于支付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休费157,744.20元、离退休公用经费15,462.7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367,609.6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84,108.91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711,166.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12%。主要用于支付边境疫情铁丝网围挡项目建设费5,000,000.00元、新冠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防疫物资费4,299,998.99元、行政单位医疗215,656.8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95,511.1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1,88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4%。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补助301,881.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759,247.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5%。主要用于支付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217,679.97元、景洪市储备粮仓储功能提升补助资金300,000元、军供政治粮点配套费75,000元、粮油检测费20,000元、储备粮保管水分减量损耗补助116567.80元、市级储备粮轮换成本核查经费30,000.00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7,330,098.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3%。主要用于支付兴边富民行动项目工程款7,330,098.26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2,470.07元,完成预算的32.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276.07元,完成预算的36.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194.00元,完成预算的28.3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高度重视各项专项治理工作,认真组织厉行节约工作,三公经费控制工作,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有关的政策和规章。按照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的要求,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7,115.99元,增长111.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507.99元,增长32.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608.00元,增长794.9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1.本年购买油料费1.23万元,上年未购买油料;2.由于本年省上派督导组、交叉检查组来景洪市检查督导强边固防、清理两高、十四五规划专家组调研等工作较多,来的人数也较多,导致本年的接待费大幅度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276.07元,占56.29%;公务接待费支出14,194.00元,占43.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276.0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276.0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工作,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所需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19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19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景洪市检查督导强边固防、清理两高及十四五规划专家组调研调研、检查、指导工作产生的13批次163人次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4,137.3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5,592.55元,下降1.02%。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工会经费73,663.20元,比2020年减支2,143.6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8218.17元,比2020年增加5,476.32元;差旅费64896.00元,比2020年增加14,705.77元;其他交通费用257,542.00元,比2020年减支12,506.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544,137.35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57941.80元,水电费14200元,电话费25261.48元、差旅费64896.00元、公务接待费1291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218.17元、其他交通费用257542.00元、离退休公用经费15,462.70元等工作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6,126,881.77元,其中,流动资产3,602,614.53元,固定资产2,260,913.1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63,354.06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86,989.1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59,331.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81项,账面原值826,131.8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580.02平方米,账面原值171105.9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5,763.41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30301111

附件: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101811024892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