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景洪市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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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10-18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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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供销社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直属公司和基层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构建农村流通经营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服务体系;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村各类社区服务组织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2)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构建和培育农资经营服务网络、日用消费品经营服务网络、农副产品市场购销服务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乡村流通信息服务网络,与农民结成更广泛的经济利益共同体。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3)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加强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业务指导与服务,协调与政府部门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的关系;监督、检查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情况。
(4)承担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行使政府授权的职能,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及防汛救灾物资的储备、供应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5)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加强社有资产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指导全市供销社的经营管理、招商引资和技改项目管理。
(6)代表景洪市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国内外合作社联盟活动;参与国内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等开展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签订合资合作协议。
(7)负责全市供销社干部、职工的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劳动人事管理和领导班子建设。
(8)负责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的财务会计、统计、审计工作。
(9)承办中国足球彩票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
(1)人事秘书股(注:对应州级主管部门人事秘书科。):负责供销社社务日常工作;承担供销社机关会议组织、文稿起草、内部协调、文秘、机要、档案、政务信息、建议提案办理、安全保卫、防汛和组织救灾等工作;承担供销社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组织拟订机关工作制度,对机关重要工作进行督办检查;拟订供销社系统改革方案,指导行业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负责宣传、普法、联络、接待工作及机关后勤工作。负责供销社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管理;组织指导本系统职工的教育培训、业务技术培训和技能鉴定;指导本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本系统的评先表彰、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监察和来信来访工作;负责供销社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老干部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合作经济指导股(注:对应州级主管部门合作经济发展科。):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有关供销社改革、农村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对供销社改革和发展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负责组织指导本系统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拟订全市供销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及教育培训计划;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3)会计股:负责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收、金融、信贷等政策的实施;制定系统财务、会计、统计管理办法,对本系统财务、会计、统计进行管理指导;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负责会计核算,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加强会计电算化基础工作;负责管理各类专项资金和其他基金,监督资金使用和社有资产管理;负责社属企业的财务和财经执法审计监督;负责贯彻落实统计制度,按时汇总上报本系统会计、统计报表,撰写财务、统计活动分析报告,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负责帮助和指导基层社和直属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财经纪律、制度;研究和拟订本系统经济发展计划,制定经济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狠抓意识形态,践行务实担当。一是抓理论学习。结合意识形态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坚持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的原则,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充分运用现代网络通讯设备,抓紧抓牢学习强国APP、“两微一端”等学习平台,努力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截止目前,共组织集中学习33次,其中:党组会学习1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支委会学习11次、党员大会学习4次、干部职工大会学习1次。二是抓业务培训。根据省社、州社以及市级举办的各项业务培训活动,有针对性地安排市供销社领导和干部职工参加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业务能力,截止目前先后安排人员参加各项业务培训40人次。三是抓党性教育。坚持正反两面教育,经常性对职工进行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先后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榜样5》《清风云南》《开尔行贿记》《东河之问》等专题教育片5次,受教育60人次,促使党员干部心存敬畏、严格自律、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守住干净干事、忠于职守、廉洁奉公的底线,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2)稳步推进供销综合改革。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市供销社结合自身实际,严格贯彻落实《中国足球彩票中国足球彩票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景发[2016]22号),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按照《中国足球彩票关于印发景洪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中心转制方案的通知》(景政办发[2019]268号)要求,扎实推进清查核资、资产划转、职工安置、人员任命等工作。市供销社已全面完成社资中心转制工作,社有资产管理中心已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制成为企业,在全市率先完成了改制工作。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爱国卫生“7+2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投入397万元,分类推进市供销社社资中心基诺乡、景讷乡、中国足球彩票、勐旺乡、勐养镇5个分社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全力打造为民服务市场体系,为经营户和消费者提供满意的消费环境,目前除大渡岗分社以外,均完成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三是全力推进景洪市边民互市商品批发及加工冷链物流仓储项目落地。编制了《景洪市边民互市商品批发及加工冷链物流仓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云南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云南供销投资有限公司、云南乐全高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就该项目先后多次进行实地考察,云南乐全高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已提交了《项目投资计划书》,云南供销集团将参与该项目投资运营,开展了立项、环保、土地、预审、专项债发行等工作,后续工作正有序推进中,为推进泛亚枢纽城市努力做出供销贡献。四是积极响应国家“放心农资”、“安全农资”下乡的政策号召,发挥供销社服务“三农”的职责,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在农垦系统全面实行统防统治项目。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放心农资下乡”实施方案》,并获得市政府批准,后续工作正有力推进中。五是在大渡岗农场、基诺乡巴亚村委会和巴来村委会创办农业服务中心,为当地群众提供农资供应、技术咨询等服务,农资配送直接批量到村到寨,解决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进一步扩大景洪供销恒丰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销售网络覆盖面。截止2021年10月,景洪供销恒丰农资公司辖20个网点,完成销售额524万元。
截止2021年10月底,景洪市供销社全系统营业总收入868万元,上交各种税费53万元,实现利润总额55万元,资产总额达8410万元,所有者权益达4238万元。
(3)关心关注职工,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在2021年春节来临之际,组织看望慰问供销系统内困难党员、职工、身患重病老人、下岗失业人员、退休职工共计14人,发放慰问金4300元;向29名在职工会会员发放2021年节日慰问品,折合人民币60610元;重阳节期间,向20名退休职工发放慰问品,折合人民币3658元。一年来无信访件。
(4)举联社之力,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按照中央、省、州、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安排部署,市供销社严格落实“四不摘”的要求,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是深入挂钩帮扶村(嘎洒镇曼点村委会回火村民小组)开展春节慰问,送去米、油等慰问品,价值3645元;二是为曼点村委会购买迷彩服,助力该村委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投入资金9900元;三是第二次抽调1名供销社职工到景讷乡勐板村委会担任驻村工作队队长,助力当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工作。一年来,市供销社为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累计投入资金1.35万元。
(5)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供销社紧紧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引导供销系统的党员干部在“学”上务求实效,在“悟”上入脑入心,在“干”上担当作为,以为群众办实事、为发展开新局的实际行动,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一是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依托,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等形式,重点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进行系统学习。二是先后组织联社党员干部职工到勐罕镇渡澜沧江作战纪念碑、曼团联席会议遗址、风情园西双版纳解放纪念碑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重温革命先烈的英勇事迹,学习革命先烈们顽强拼搏、敢打敢拼的顽强精神,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认识和责任意识。三是组织联社党员干部到勐旺乡勐旺村委会百花林村小组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党日活动。州、市供销社共向百花林村小组捐献水泥100吨(价值4万元),用于道路、花池及文化活动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用实际行动践行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要求。四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市供销社主要领导以《从学习党史中感悟和践行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为题讲授专题党课,深入浅出讲述了中国共产党是什么样的党,引经据典阐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加深了市供销社党员干部对党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了个人思想觉悟。
(6)严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责任落实到位。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先后2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研究制定《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与各机关股室、中心、9个基层社以及农资公司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书记能够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涉及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能够及时召集会议作专题研究,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物资采购、项目招投标等制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制、外出报告制、重大事项报告制。三是扎实稳定推进党建工作。严格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理论学习计划,将学习纳入到三会一课中,做到理论学习有制度、有计划、有主题、有记录。截止目前,共组织开展党建活动15次,其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主题党日活动10次。四是以廉政教育构筑思想道德防线。执行学习制度常态化,将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一年来,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方案,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进机关”活动,向全体干部职工家属发出家庭助廉倡议,与干部职工家属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根据工作实际,安排足够经费征订《党风廉政建设》《中国纪检监察》《中国纪检监察报》《求是》《秘书工作》《半月谈》等党刊党报和业务类相关书籍。五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交心谈心活动,针对实际工作,聚焦思想问题,提高对自己的认识、正视自身的问题,促进对本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企业负责人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努力实现以谈心促团结,以谈心促工作的效果。一年来,组织开展了2次集体廉政谈话,领导班子成员和分管股室、中心、企业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累计22人次。六是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在重大节假日前,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九个严禁”相关规定和反面典型案例教育2次,发挥警示警醒作用。七是抓实整改整治工作。根据省社、州社关于开展省纪委省监委“蹲点式”专题调研指出问题全面整改和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市供销社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对照全面整改的问题和专项整治重点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共查摆出全面整改6个方面6个问题,专项整治4个方面7个问题,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制定了有力的整改整治措施,2021年10月27日向省供销合作社督查组汇报了整改整治工作情况,目前,各项问题整改整治工作正有序推进中。
(7)深入开展三城联创及登革热防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片包干责任制”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积极参与三城联创及登革热防控工作。今年以来,召开集中学习及工作部署会议2次,开展责任路段及网格区大扫除40余次,清除垃圾 10余吨,清除卫生死角处,清除乱贴乱画小广告2000余张,清理积水3000余处,喷洒灭蚊药、消毒液800公斤,入户宣传40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400余份,累计投入资金3.3万元。
(8)全力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供销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时召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防控工作方案,联社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各基层社、企业进行检查指导,对疫情防控宣传和摸排进行部署。同时,组织联社干部职工对网格区(供销花鸟市场、转运站、新仓库)定期开展疫情排查和防控宣传、卫生清理等工作。今年以来,先后安排人员到网格区、西双版纳嘎洒国际机场、勐龙镇贺南东241防控点开展疫情防控值守300余人次,同时,安排1名基层供销社主任到勐龙镇曼伞村委会第四段(勐宋水库至239界碑)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第四段边境一线共有13个卡点,边境一线疫情防控巡逻线长约20公里,每天早晚各一次对四段辖区各卡点进行日常督导巡查一次,巡查中对各卡点强调工作纪律,严明工作要求,自5月17日入驻卡点以来,组织召开工作列会累计14次,防控点巡查216次,出动巡逻5875人次。抓获偷渡入境人员1人、协助边境派出所遣返三非人员6人;抓获走私人员6人(其中缅甸籍人员3人),查获走私香烟101件5050条,涉案汽车1辆、摩托车2辆。截至目前,市供销社先后投入疫情防控经费13.6万元。
(9)认真做好河长制工作。按照普文河“一河一策”行动计划,市供销社主要领导开展巡河3次,巡河中,带着问题,认真对照河道巡查范围,看河流是否存在乱扔垃圾物、河道污染物问题,是否存在非法排污、违法建筑问题,是否存在公示牌设置不当、巡查问题未解决到位问题等,及时把河流存在的问题找出来,及时整改销号,截止目前发现问题2个,分别位于普文农场二队警民桥和普文农场十三队。
(10)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排查工作。社属各企业、基层社严格按照市供销社有关要求开展自查。一是重点检查经营区、存储区和生活区在一起的“三合一”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二是检查市场安全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及有无违法经营、违规操作问题,严防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三是检查人员聚集场所和大型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并将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市供销社,由市供销社及时上报州供销社。截止目前开展检查3次,整改房屋塌陷安全隐患2处,共投入资金11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743,904.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43,261.42元,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42.82元,占总收入的0.02%。与上年对比增加747303.89元,增长率37.35%,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拨入王俊一次性抚恤金、职业年金记实部分、人员调入、正常晋升等。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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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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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743,261.42元。其中:基本支出2,743,261.42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同比增加742661.07元,增长率为37.12%。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支出王俊一次性抚恤金、职业年金记实部分、人员调入、正常晋升等。如图所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43,261.42元。与上年对比同比增加742661.07元,增长率为37.12%。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支出王俊一次性抚恤金、职业年金记实部分、人员调入、正常晋升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54,313.72元,占基本支出的93.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8,947.70元,占基本支出的6.89%。如图所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3,261.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玉山年对比增加742661.07元,增长率为37.12%。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支出王俊一次性抚恤金、职业年金记实部分、人员调入、正常晋升等。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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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7,147.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04%。主要用于本年度单位在职人员单位配套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9,524.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8%。主要用于本年单位在职人员的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867,144.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06%。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维护费、差旅费、办公费等经费支出及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9,44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100元,支出决算为18,000.00元,完成预算的61.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000.00元,完成预算的92.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000.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开支。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下乡指导基层社及基地调研、扶贫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947.7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843.44元,增加8.91%,主要原因主要原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正常晋升,工资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发生的各种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用品费、办公耗材费、维(护)费等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资产总额112436.52元,其中,流动资产12255.41元,固定资产净值95514.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净值4666.24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070.96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26537.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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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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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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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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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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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12436.52 |
12255.41 |
95514.87 |
0 |
94875 |
0 |
639.87 |
0 |
0 |
4666.24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01210475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