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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2-10-18 11:07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72401000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是中国足球彩票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加挂景洪市行政审批局、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承担市人民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深化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对乡镇、街道、农场为民服务中心工作进行指导、督促。

2.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投资项目集中审批管理服务工作,推进投资审批中心和中介超平台建设。

3.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办事窗口及办事流程。

4.负责电子政务管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

5.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围绕紧紧围绕“集中、精简、高效、便捷”的服务宗旨,进一步转作风、提能力、强服务,着力从改革创新、优化服务等工作方面,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能力。现将我局2021年主要事业成效如下:

1、聚力学习教育,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夯实理论基础。局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采取参加集中学习班、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要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民族团结进步等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集体学习(研讨)42次,468人次,讲授党课4次;组织党员到西双版纳解放纪念碑、民族博物馆等开展党性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利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APP平台进行学习,将党史学习教育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落到“神经末梢”。二是加强党性锻炼。局党支部做到学习教育月月有计划有安排,支部工作有制度、有记录。开展走边关、义务植树、民族团结等主题党日活动10次110人次;组建疫情防控党员先锋队,到边境勐龙镇曼戈龙村委会开展疫情防控值守工作,参与边境疫情防控325人次,安全值守325天。全局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地投入到创卫工作中,深入网格化片区、“街长制”责任区开展卫生大扫除、病媒生物防制、“六小”整治工作,今年以来,共组织人员440组2640人次,清理垃圾35吨,入户宣传862户。三是强化内部监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结合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实际,制定印发《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1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明确局党组书记是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形成了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今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12份;廉政谈话129人次。组织集中观看《清流毒—云南在行动》《开尔行贿记》等警示教育片,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思想“免疫力”。2021年我局未发生违纪违法案件。

2、聚焦工作重点,推动改革创新。

1)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简政放权工作。做好国家、省级下放事项动态管理,对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审批流程进行梳理、优化、整合。2021年调整涉及中国足球彩票行政权力事项17项。其中取消6项,承接或新增5项,下放6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落实好“减证便民”工作。制定印发《景洪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及《景洪市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等文件。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草拟完成并发布执行《景洪市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景洪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方案》,积极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的营商环境。

2)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一是制定印发《景洪市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施方案》,于今年10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改革,对涉及中国足球彩票的6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4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有效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二是在全州率先制定印发《景洪市关于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完成《景洪市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第一批)》。把“证照分离”全覆盖成果运用到“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中,实现审批时限压减三分之二以上。今年11月,州人民政府已批复同意景洪市“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作为全州试点,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集成服务。

3)优化审批流程,推进投资项目提质增效。一是依据《景洪市2021年重点项目计划》,为投资企业在项目开展过程中提供全流程、一对一“店小二”式的跟踪服务,打通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屏障,助力项目顺利落地。全市242个重点项目中完成立项审批137项,立项率56.61%。二是通过项目审批前咨询服务会、开展审批情况专题调研、组织联勘联审等方式多途径提供审批服务。持续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将“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合二为一,“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用地批准”合二为一,审批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今年以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累计完成项目登记赋码及辅助项目业主申报672件、咨询接件完成办件404件;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累计接件1361件。

3、履行职责,提升服务能力

1)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一是推动线上“一网通办”。目前景洪市政务服务平台录入事项1119项,二级及以上深度事项1109项,网上可办率达99.10%;“最多跑一次”事项1087项,占比97.14%。加大“一部手机办事通”宣传推广使用力度,累计注册7.3万人,办件量达425800件。二是完善“一件事一次办”配置。在云南政务服务平台完成70个“一件事一次办”场景配置工作;完成57个高频事项办事指南二维码的制作和发布。三是落实“好差评”制度,畅通企业、群众办事投诉举报机制。四是做好“互联网+监管”平台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已认领和完善实施清单达100%,监管行为覆盖率达92.62%,监管信息560条,曝光信息167条。

2)抓好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目前市政务中心进驻市级部门33家,服务窗口98个,工作人员127人。进驻单位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以授权、委托形式共1229个事项进驻到政务中心集中办理,进驻率100%。设置“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一件事一次办”等综合窗口,围绕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重点环节,实行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实现了“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并设置“老年人窗口”“办不了事窗口”,让服务更加贴近群众。截至12月,政务中心(含分中心)接件719425件 ,办结719865件,办结率100%,办件好评率98.50%;全市10个乡镇、2个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共接件245723件办结245569件,办结率99.90%。

3)公共资源交易及政府采购工作。一是推进招标投标事项“不见面”“网上办”在线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建立重点项目交易“绿色通道”服务机制,加强进场交易项目的监管。截至12月,共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等各类交易项目175宗,完成交易158宗。远程异地评标率达52.17%,在线开标率达27.27%。二是优化政府采购流程,推进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监管、服务一体化“政采云”平台运用。截至12月,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7宗,成交金额7,715,604.00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29宗地。“政采云”平台入围供应商47家,上架商品3580件,与去年同期增长60%,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上云和土地出让电子化交易正有序推进,年内可以全面实施。2021年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和土地出让信息化、电子化迈入快速发展阶段。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行政审批协调股、行政效能股、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股、电子政务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9,561,377.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60,686.66元,占总收入的97.9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0,691.13元,占总收入的2.10%。与上年对比减少5,233,780.19元,下降35.37%,主要原因分析:政务服务中心租金专项资金项目比上年减少6,000,000.00元,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9,360,686.66元。其中:基本支出7,752,294.25元,占总支出的82.82%;项目支出1,608,392.41元,占总支出的17.1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272,226.46元,下降36.03%,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政务服务中心租金专项资金项目比上年减少6,000,000.00元,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52,294.2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4,456.68元,增长5.22%,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人员增加、人员调资,相应增加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366,397.55元,占基本支出的95.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5,896.70元,占基本支出的4.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08,392.4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656,683.14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政务服务中心租金专项资金项目比上年减少6,000,000.00元,决算总支出也随之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市政务局及下属三个中心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市政务局及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出让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正常开展经费支出646,392.41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网络租赁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开支。2.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维经费,主要用于网络费及维护费等支出800,000.00元。主要工作是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信、立法高效”的原则,通过全程电子化服务,包括报名、招标信息发布、项目基本信息受理、投标保证金缴纳等在内的许多招标投标业务,不需要到受理大厅才能办理的业务,都可以在网上办理,服务效率大幅提升,主要受益对象为招标人、交易活动各方主体、代理机构。3.  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统一着装经费,主要是为不断提高窗口的服务质量,有力推动政务服务管理局整体形象的提升,加强服务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便民服务能力,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服务工作,为进驻窗口工作人员统一购置服装162人/套,合计162,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60,686.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272,226.46元,下降36.03%,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年初预算项目政务服务中心租金专项资金比上年减少6,000,000.00元,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86,296.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5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889,607.6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74,443.11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300.00元,资本性支出118,946.00元。包括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85,607.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0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452,347.0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32,360.54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9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5,292.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45,582.90元、事业单位医疗142,084.20元、公务员医疗补147,625.2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3,4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353,49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000.00元,支出决算为6,050.62元,完成预算的15.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050.62元,完成预算的27.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严控公务用车支出。公务接待费实行预算总额控制,只减不增,严格审批,限额报销,控制接待数量和接待标准,压缩接待费用的支出,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本年度未产生接待费用。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6,846.77元,下降53.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846.77元,下降53.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我单位无此项支出。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严控公务用车支出。公务接待费实行预算总额控制,只减不增,严格审批,限额报销,控制接待数量和接待标准,压缩接待费用的支出,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本年度未产生接待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50.62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50.6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050.6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工作协调到各乡镇电子政务网络设备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5,896.7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007.65元,下降10.86%,主要原因分析:人员比上年减少2人,相应减少在职公用经费、工会费、其他交通费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以维持机关正常运转。其中:办公费45,840.00元、手续费84.00元、邮电费8,500.92元、差旅费46,500.00元、维修(护)费4,044.00元、专用材料费1,800.00元、劳务费6,400.00元、工会经费81,956.16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050.62元、其他交通费用161,5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171.00元、办公设备购置5,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20,566,810.92元,其中,流动资产3,263,224.12元,固定资产17,303,586.8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32,616.5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8,946.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0,566,810.92

3,263,224.12

17,303,586.80

13,651,928.80

136,300.00

0.00

3,515,358.00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6,94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94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8,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66,94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72401111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101810530557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