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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普文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2-10-18 09:54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610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普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普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普文中心卫生院是负责辖区公共卫生服务,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加强农村疫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等重大疾病;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群众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负责辖区计划生育政策、避孕节育知识、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咨询、妇幼保健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负责避孕药具的管理和发放各种;做好育龄群众孕前、孕中、产后服务和流动人员的孕情检查管理工作,定时对各类育龄妇女进行环情、孕情检查,进一步落实好避孕节育措施;负责计划生育手术,做好生育、节育、生殖健康、出生缺陷干预的服务工作;指导村卫生室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州、市医改工作部署,继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加快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和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保障水平。

1.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本着“为民、利民、便民”的思想,严格执行验证制度,实事求是,无弄虚作假和套取医保基金事件发生。严格按住院制度收治住院病人,无过度医疗和挂床住院行为。2021年1-11月份城乡居民医保补偿情况如下:

居民:门诊人次40696人次,总费用2568138.06元,统筹报销1201767.7元,个人现金支付1560673.98元;住院523人次,总费用822798.58元,统筹报销658668.66元,个人现金支付266214.63元。

职工:门诊人次9509人次,总费用813283.55元,统筹报销47142.67元,个人现金支付92040.36元;住院人393次,总费用696455.05元,统筹报销567931.61元,现金支付:35236.6元。

2.建立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开展情况。严格执行药品网上阳光采购,保证购进药品质量,并密切联系临床,及时了解药品需求动态及掌握药品使用后的信息反馈,保证临床药品的及时供应。药品入库时认真审查验收,现有药品总400种,包括:(基药349种,非基药43种,傣药8种(地方新增),国家组织品种77种,中成药131种)。品种占比87.2%。

认真执行规范药房管理制度,每天做好温室度、冰箱及拆零药品记录,效期药品及一次性耗材每月检查1次,药品养护每季度1次。在工作中根据季节的变化和临床科室的用药情况及时调整采购计划,做到药品常用常新,无霉烂、变质、失效药品,以患者为中心,确保药品质量,以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经济、合理、有效。

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基本规范》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中医工作,在医改中发挥中医药的作用,满足基层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要求,切实缓解广大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积极响应省卫健委关于在全省开展中医特色乡镇卫生院创建工作。弘扬中医文化,落实中西医并重的工作方针,减轻群众疾病负担,卫生院现有中傣医医生4名,护士2名。2021年1月1日—2021年11月30日,中傣医科共接诊病人约9355人次,其中针灸治疗约4367人次,中药处方约4287张;总收入1013940.11元;中药总收入369955.73元,其中:门诊中药收入352969.22元,住院中药收入16986.51元;其中:中医门诊总收入约833004.77元,西成药收入79776.11,医疗收入约70170.94元;中医住院人数为88人次,住院总收入约190935.34元,西成药收入31285.32元,住院医疗收入约为:158847.51元。院内会诊覆盖医院全部住院临床科室。

三、加强人才培养工作

院领导高度重视医护人才培养工作,并把人才培养作为提高院内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学习,学习内容主要为多发病及传染病发作特点及变异性,以及医学技术新方法及新技术,以此来提高我院整体医疗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每月组织业务学习不少于1次,共16期,医疗知识培训12期,护理知识培训4期,为了让各医务人员能得到更多的培训机会,截止11月底,外出进修学习4人。2021年,共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部署会1次,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防控知识等培训12次。

四、艾滋病防治工作

通过发放防治艾滋病的宣传单(发出宣传单15700余份,参训人员10000余人次,接受知晓问答1000余人),让其了解艾滋病的传播方式、防治艾滋病的重要性。利用悬挂禁毒宣传图片、张贴禁毒宣传标语、播放禁毒专题片等开展宣传,共展出禁毒防艾宣传展板2000块,发放禁毒法节选2000张、珍爱生命、拒绝毒品1500张、防范新型毒品1000张、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500张、艾滋病防治知识3000张,受教育群众约3000人/次。免费为孕产妇进行HIV检测455人,新婚登记者检测161人。截止10月底针对(试点村)丫口寨、磨刀河、曼湾河,共3个村小组进行了骨干培训12人,艾滋病传播的宣传与讲解,横幅3条,宣传画6副,宣传册800余份,展板6块,让其认识到艾滋病是什么样的病。

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

1.加强组织管理,落实季度督导考核工作。

2021年,市卫健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景洪市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景洪市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补助资金兑付标准、绩效考核办法。我院建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公室和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业务指导。根据《景洪市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我院对村卫生室村医业务开展情况每季度进行督导考核,通过考核查找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并督促整改,不断促进项目工作发展。每月召开科室及村医例会对当月进行的工作进行汇报。

2.健康促进与教育全面铺开。

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健康教育咨询活动、健康讲座以及宣传栏更换等文字资料,截止11月30日全镇累计发放宣传材料16种,共12147份;播放音像资料6余种,共310小时;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11个,宣传栏更新36期次;开展公众咨询7次,受益1211人次;举办健康知识讲座35场次,受益827人;在门诊就诊患者和重点人群管理中开展有针对性个体健康教育宣传3953人次,完成率98%。

3.规范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包服务工作。

全镇老年人建档数1832人,完成体检1238人,体检率67.5%;管理高血压患者1361人,管理人群中血压控制满意886人,血压控制满意率65%,高血压体检256人;体检率18.8%;管理糖尿病患者330人,完成体检191人,体检率57.8%;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165人,重精病情稳定患者148人,病情稳定率89.69%。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截止11月30日全镇共计报告传染病63例,包括结核病5例、其他疾病14例、急性出血性结膜炎0例、地方性斑疹伤寒1例,HIV0例,手足口21例,水痘18例,腮腺炎1例,恙虫病0例等病例,甲肝1例,风疹1例(已排除)各传染病病例登记齐全,报告及时。同时开展了每周1次迟报漏报调查,调查门诊登记及住院登记记录每周1次,迟报病例1例,开展医务人员乡村医生艾滋病、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2期,共78人参加.确诊各类结核病人14例,同期停止治疗患者规范服药25例,停止治疗患者25例,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25例,规则服药率100%。

4.做好妇幼健康项目服务。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截止11月30日全镇共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19705份,建档率77.88%;建立电子健康档案17386人,建档率68.72%。

2)孕产妇健康管理:11月30日活产数113人,产妇数113人,孕产妇早孕检查103人,孕早期产前检查率91.5%;孕期接受5次及以上随访服务的产妇102人,健康管理率90.3%;产后访视113人,产后访视率100%。

3)0—6岁儿童健康管理:0-6岁儿童数是1513人,健康管理1309人,健康管理率86.5%,新生儿访视人数113人,新生儿访视率100%。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按照全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要求,加强管理,控制质量,积极培训,明确了工作流程及任务,指定专人负责。11月30日,全部户籍活产数113人。

4)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根据《云南省卫生厅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发[2013]18号)文件和《普文镇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努力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规范了婚检流程、质量管理等工作内容。辖区设有婚姻登记窗口,对自愿接受婚前医学检查者提供免费检查,同时和孕检工作结合11月30日全镇结婚登记170人,婚检162人,婚检率95.29%,检出疾病34人,其中男12人,女22人;开展孕前优生检查参检110对,完成率100%,地中海贫血初筛血常规检测其中一方或双方阳性27对,血蛋白电泳检测双方阳性1对,基因诊断1对;开展35-64岁农村妇女“两癌”筛查1000人,检出宫颈CIN1级5人,CIN2-3级9人,均已手术治疗。

5)计划生育工作:⑴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开展卫生计生知识的宣传服务工作43次,共发放各种卫生计生宣传单1980份,发放各种免费避孕药具31778只/支/本/盒,发放防艾套6700只,发放避孕药具宣传单 1980份。⑵为育龄群众日常免费发放避孕药具情况。截止11月底,为育龄群众免费发放避孕套31186只,发放外用药具 506盒/本/支,口服避孕药 86板/盒。截止11月30日为全镇育龄群众免费开展计划生育手术55例,其中上环20例、取环17例、人工流产17例、输卵管结扎1例,为育龄群众开展查环共255例。

6)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截止11月30日,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6次,学校卫生巡查21次,医疗机构巡查38次,计划生育3次,职业病6次,餐具消毒3次,公共场所巡查114次,巡查总户数191户。

7)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截止11月30日完成0-3岁儿童中医调养376人,完成率58%;完成65岁及以上中医体质辨识1238人,完成率67.5%。

8)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截止11月30日,共签约3564人,签约率15.10%,履约率82.97%,建档立卡户611人,高血压1243人,糖尿病312人,重精62人,老年人1409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26人,低保户、五保户278人。

9)登革热防控。截止11月30日,共对辖区720户进行登革热检测,其中积水容器828个,阳性户数42户,阳性容器数:63个 ,总的布雷图指数:11。

10)爱国卫生运动:2021年11月30日,共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13次,清理垃圾8.0吨,清除卫生死角315处,清除乱粘贴小广告60张,灭蚊喷洒3次,喷洒面积5.6万平方米,灭蚊喷洒药235公斤。

六、健康扶贫工作

1.强化贫困人口医疗保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全镇169户638人,(截止11月31日死亡7人,出生3人,现有634人),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26人,参加本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5人,外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4人,参军1人,外地缴费居民险10人,2021年截止11底新出生缴费3人。

2.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8种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0%。截止2021年1月-2021年9月我镇建档立卡户到镇级以上医院特殊慢病门诊就诊173人次,医疗总费用11.06万元,统筹支付6.13万元,大病保险3.20万元,个人支付1.82万元,报销比例84.34%。

其中:镇级特殊慢病门诊就诊95人次,医疗总费用0.65万元,统筹支付0.50万元,个人支付0.15万元,报销比例76.94%;市级特殊慢病门诊就诊50人次,医疗总费用9.29万元,统筹支付4.81万元,大病保险支付3.20万元,个人支付1.28万元,报销比例86.26%;州级特殊慢病门诊就诊28人次,医疗总费用1.11万元,统筹支付0.81万元,个人支付0.30万元,报销比例72.48%(其中不符合转诊3人次)。

我镇建档立卡户2021年1月-11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普文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慢性病普通门诊就诊54人次,门诊总费用0.48万元,统筹支付0.23万元,个人自付0.24万元,报销比例48.83%。

我镇建档立卡户2021年1月-11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普文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普通门诊就诊2232人次,门诊总费用12.54万元,统筹支付5.65万元,个人自付6.89万元,报销比例45.06%。

3.建档立卡户到医院住院治疗情况

我院在单位收费室处设置“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服务”窗口,并将健康扶贫相关政策在滚动电子显示屏或者宣传栏进行规范的公示、公告。通过入户走访进一步掌握帮扶对象的身体健康实际情况,结合公卫下村给精准扶贫的对象进行各项免费体检,并针对扶贫对象身体实际情况,需要住院治疗的动员到医院治疗,及时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不因病返贫。

1)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无死角,“一站式”即时结算。

2021年1月-11月份普文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一站式”医疗住院结算126人次,其中:大病35人次,慢性病12人次,其他疾病79人次;医疗总费用85.19万元,统筹支付50.27万元,大病保险15.27万元,医疗救助0.85万元,民政救助6.22万元,政府兜底4.23万元,个人支付10.50万元,报销比例为87.7%(其中不符合转诊8例);

其中:普文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月-11月在我卫生院“一站式”医疗住院结算47人次,其中:大病1人次,慢性病6人次,其他疾病40人次;医疗总费用7.79万元,统筹支付7.16万元,大病保险48.75元,民政救助2.32元,政府兜底826.5元,个人支付0.64万元,报销比例91.8%。

2)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到90%。

 2021年1月-11月底普文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市级医院住院治疗62人次,其中:大病29人次,慢性病4人次,其他疾病29人次;医疗总费用59.72万元,统筹支付33.80万元,大病保险12.95万元,民政救助5.73元,政府兜底3.48万元,个人支付5.79万元,报销比例90.3%;

 2021年1月-11月底普文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州级住院治疗9人次(大病6人次,慢性病0人次,其他疾病3人次),医疗总费用9.47万元,统筹支付6.04万元,大病保险支付0.97万元,医疗救助0.85万元,政府兜底0.66万元,患者个人支付费用0.95万元,报销比例为90.0%。

2021年1月-11月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州级住院9人次(大病0人次,慢性病1人次,其他疾病8人次),医疗总费用5.08万元,统筹支付2.26万元,患者个人支付费用2.82万元,报销比例为44.52%。

3)加强大病集中救治

我院严格按照《景洪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疾病筛查核实,动态管理患病人员,发现一例管理一例,结合台账登记的救治对象,有计划的组织符合救治条件的患者到定点医院进行治疗。2021年5月7日-10日对普文镇建档立卡户家庭成员及边缘易致贫户开展了信息核对工作。9月16-18日对普文镇建档立卡户家庭成员及边缘易致贫户开展了患病信息核对工作。11月11日-13日根据景洪市健康扶贫办文件要求,普文镇在各卫生室乡村医生的共同努力下,全面对防止返贫重点监测对象,其边缘易致贫户56人、突发严重困难户7人、脱贫不稳定户25人、农村低保户193人、农村特困户34人全部完成了患病核实情况。

普文镇建档立卡贫困户患有大病37人,其中33类36种疾病28人:先心病3人,精神障碍患者20人(2021年新增2人),尿道下裂1人,双肾衰竭1人,乳腺癌1人,直肠癌1人(2021年2月新增)、尿毒症1人(2021年3月新增)。全部得到及时救治,大病救治率达到100%。

普文镇边缘易致户15户55人(死亡1人),患有大病7人(治愈1人)其中患33类36种疾病7人:患胸腺占位、胸腺癌1人、右肺癌1人、地中海贫血1人、右侧乳房上外现象恶性肿瘤1人、子宫内膜癌1人、腰椎结核1人、系统性红斑狼疮1人、;高血压慢性病3人;其他疾病8人:混合性焦虑伴抑郁1人、肺间质纤维化1人、脊椎增生1人、甲状腺瘤囊性1人、腰椎间盘突出1人、脑梗塞1人、腰椎骨质增生1人、慢性乙型性病毒性肝炎1人。

七、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

从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我院领导高度重视,严密部署,成立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分工,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认真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医生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诊疗方案》及时发现、诊断隔离、救治。按照诊治、转诊流程进行收治,并做好转诊登记。认真做好对外来人员核酸检测工作。

积极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卫健局有关疫情指示精神,加强和规范预检分诊、发热门诊诊疗,同时多次组织医务人员进行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防护知识的培训,截止10月底,共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部署会1次,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防控知识培训12次。

按照上级指挥部、市卫健局、医共体、镇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安排,卫生院全面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卫生院成立新冠疫苗接种领导小组,合理调度人员安排,详细进行工作部署。在新冠疫苗临时接种点的同志们没有节假日、不分早中晚、歇人不歇岗,以超强的毅力和奉献精神确保了接种工作高效、安全、顺利完成。截止2021年12月20日共完成新冠疫苗12岁以上人群接种61600剂次,其中第一针剂27752剂次,第二针剂24705剂次,第三针剂9143剂次。

、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情况

普文镇辖区内共设有四个村卫生室和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秤杆、曼飞龙、坡脚、城子村卫生室、文腾社区卫生服务站,现有村医15名,除了新进1名村医还在系统准入培训中,其余14名村医都具有从业资格证,其中取得助理医师资格证3名,乡村医生资格证11名;四个村卫生室都已开通城乡居民医保结算系统,使用电子处方,15名村医都能够熟练操作医保结算系统。村卫生室开展基本医疗的同时协助卫生院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健康扶贫等相关工作。

1-11月份各个村卫生室城乡居民医保补偿情况:

城子村卫生室:门诊人次5800人,总费用92075.94元,统筹支付62671.54元。

曼飞龙村卫生室:门诊人次1849人,总费用55430.53元,统筹支付25551.38元。

坡脚村卫生室:门诊人次7253人,总费用233618.94元,统筹支付88336.04元。

秤杆村卫生室:门诊人次1540人,总费用59399元,统筹支付14832.54元。

文腾社区村卫生室:门诊人次:7205人,总费用427488.89元,统筹支付67236.49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普文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景洪市普文中心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普文中心卫生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根据单位职责,景洪市普文中心卫生院内设有14个机构分别是:1.内儿科、2.妇产科、3.中傣医科、4.公共卫生服务科、5.全科医学科、6.慢性病管理中心、7.心脑血管救治中心、8.功能科(B超、心电图、放射)、9.检验科、10.保健科、11.防疫科、12.口腔科、13.光谱治疗室、14.住院部(综合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普文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普文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18,381,170.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90,573.90元,占总收入的45.1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0,083,795.66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54.86%;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800.78元,占总收入的0.04%。与上年对比,本年度收入与上年度收入16,614,382.70元,相比增加1,766,787.64元,增加10.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1,606,315.58元,增加24.03%,事业收入比上年增加154,629.50元,增加1.56%,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5,842.56元,比上年增加609.73%;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是财政拨入了上年度调减的项目支出指标;事业收入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是医疗业务量增加,相应的事业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普文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18,424,115.79元。其中:基本支出14,671,946.55元,占总支出的79.63%;项目支出3,752,169.24元,占总支出的20.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本年支出与上年支出16,946,122.7元,相比增加1,477,993.09元,增加8.72%,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13,682,371.01元,相比基本支出增加989,575.54元,增加7.23%,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支出;项目支出与上年3,263,751.69元,相比项目支出增加488,417.55元,增加14.96%,增加的原因是因开展疫情防控,增加了卫生材料、药品及商品和服务的支出,还增加了发热哨点诊室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普文中心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671,946.55元。与上年数13,682,371.01元对比增加989,575.54元,增长7.23%,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167,000.37元,占基本支出的55.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504,946.18元,占基本支出的44.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普文中心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52,169.24元。与上年数3,263,751.69元对比,项目支出增加488,417.55元,增长14.96%,增加的原因是因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增加了卫生材料、药品及商品和服务的支出,还增加了发热哨点诊室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支出30000.00元,用于支付唐梦珂一次性就业补贴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村医生州级补助资金支出6963.00,用于支付乡村医生生活补助;(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补助资金支出4504.00,用于支付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编外人员工资;(4)乡镇卫生院救护车维护、定额补助专项资金支出127446.00元,用于支付编外人员工资110000.00元及公车运行维护费17446元;(5)卫生健康事业州级资金支出44752.00元,用于支付家庭医生签约团劳务费447.00元、乡村医生生活补助8014.00元、编外人员工资36291.00元;(6)单位自筹资金支付发热哨点诊室建设支出500000.00元,用于支付发热哨点诊室建设;(7)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省级补助资金支出2070.00元用于支付家庭医生签约团劳务费2070.00元;(8)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支出824425.83,用于支付乡村医生生活补助174976.29元、编外人员工资649449.54元9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支出1861721.41,用于支付乡村医生生活补助55800.00元、编外人员工资1402892.41元、公卫下乡差旅费37526.00元、购买专用材料45903.00元、购买办公设备19600.00元、乡村医生季度考核经费300000.00元10重大公卫艾滋病防治工作专项资金支出50901.00,用于支付办公费5000.00元、重大公卫下乡差旅费34961.00元、艾滋病防治工作劳务费10940.00元11边境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治防控经费支出117230.00,用于支付办公费11102.00元、邮电费1670.00元、购买防控物资104458元12院前急救体系和血液保障能力建设和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省级补助资金支出149080.00,用于支付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每人每月200元补助36000.00元、办公费7800.00元、购买专用材料238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2200.00元、购买专用设备90700.00元13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奖补资金支出15749.00,用于支付维修费3006.00元、购买专用材料12743.00元14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项目省级补助支出276.00,用于支付计划生育劳务费;15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助支出2600.00,用于支付办公费300.00元、差旅费2300.00元1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州级补助资金支出451.00,用于支付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编外人员工资;(17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资金基层卫生人员培训补助资金支出14000.00,用于支付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差旅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普文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10,173.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5.10%与上年数7,952,301.73元,增加357,872.17元,主要原因增加人员经费调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1,782.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7%。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7,246,600.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20%。主要用于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支出、公共卫生项目支出、计划生育事务项目支出、其他卫生健康项目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1,79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3%。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普文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402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我单位本年度无公务接待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我单位本年度无公务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普文中心卫生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景洪市普文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14546568.86元,其中,流动资产4803152.77元,固定资产8643415.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10000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14310.5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38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6448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4546568.86

4803152.77

8643415.09

2438706.94

364800

0.00

4739908.15

0.00

1100000.00

1.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6100301111

景洪市普文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112408134645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