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景哈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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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10-18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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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景哈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景哈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有关卫生计生、中傣医事业发展的有关规定,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群众建立良好卫生习惯。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度,我院在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景哈乡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总院的大力支持帮助,以及上级相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院全体干部职工上下一心、努力工作,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着。紧紧围绕2021年工作目标任务,坚持以公共卫生防疫保健工作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的问题,推动医德医风建设,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及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全面深化卫生改革。
1.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
(1)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立组织机构,强化政策宣传,极力营造宣传氛围、加大医改宣传力度,召开全院医改培训会,掌握医改政策。
(2)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3)加强医疗队伍建设
现我院有一名定向生在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一名医生在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助理医师规范化培训,一名医生参加西双版纳州乡镇卫生院加注精神卫生执业范围培训。同时今年派遣两名医护人员于2021年7月至2021年10月至云南省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急诊科参加“韩红爱心基层医生急诊培训(云南班)”进修培训。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对口支援专家组(重症医学科、普外科、骨科、五官科)于今年8月起开始对我院进行为期一年的对口帮扶。
2.基础公共卫生工作稳步推进
(1)建立和完善居民健康档案。我院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人、重性精神病人等人群为重点,为本乡辖区内人群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截止2021年10月底,共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0419份,并按要求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18483份,建档率为95 %,系统录入率为 86 %,已完成任务;建立健康档案的同时对不同人群进行了健康教育及指导,对存在慢性病危险因素的居民进行了干预。居民健康档案分村、分类进行规范化管理。
(2)加强健康教育。我院针对健康基础知识和技能、卫生知识、防病治病、优生优育等方案。我院2021年1-10月更换健康教育宣传专栏51期;举办健康讲座卫生院8期/1369人,村卫生室35期/619人;健康教育咨询活动6期/接受咨询1550人;发放宣传资料4590份;个体化健康教育人数:3896人;设置健康教育专栏通过进行健康指导和干预,加强群众对健康生活的认识。
(3)积极开展预防接种。截止10月底完成基础免疫3423剂次,强化无。圆满完成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补种工作。
(4)狠抓传染病防治工作。年初开始对“登革热”、“禽流感”、“甲流”、“手足口”等传染病的监控。我院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培训全体职工及乡村医生;指导小学、幼儿园做好防控工作。按上级要求,对我乡辖区内所有学校及幼儿园进行严密监控。截止2021年10月底传染病上报186例。(其中:水痘: 111人;手足口病: 25人;腮腺炎: 11人、HIV: 10人、感染性腹泻: 29人)。
(5)认真做好儿童保健工作。为7岁以下儿童建立健康档案。截止10月31日,全乡6岁以下儿童 1520 人,健康管理 960 人. 管理率63.28 %,3岁以下 679人,系统管理513 人,管理率75.55 %。2021年出生活产数112人,管理儿童112人,新生儿访视105 人,访视率 93.75 %。
(6)积极开展孕产妇管理。以提高住院分娩率为重点,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为目标,积极广泛开展各项妇幼保健工作。2021年1-10月辖区孕产妇111 人(外籍 6人、外省 2人)活产 112 人;管理 110人,管理率 98.24%,早孕检测84 人,检测率75%;产后访视 106人,访视率 95.50 %,系统管理 65人,管理率 58.03 %;高危孕产妇 57人,管理率100%。配合上级做好综合治理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严禁开展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配合计生部门做好计生的各项工作。
(7)积极开展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工作。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截止10月31日,辖区内65岁以上老人1684人,进行健康体检436人,建立健康档案 95.14 %,完成率 25.80%。
(8)进一步规范慢性病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18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截止2021年10月31日登记并规范管理高血压患者1480人,完成率 92.03 %;糖尿病 309人,完成率100 % 。
(9)加强重精管理。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目前管理重性精神病人129人。
(10)实施艾滋病综合防治项目,加强艾滋病宣传工作。
3.计划生育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叶酸目标任务数120人,叶酸服用率达100%,实际服用叶酸86人、发放365瓶,完成目标任务71.6%,知识知晓率达100%;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数120对,下达率100%,完成任务数120对,完成任务率达100%;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工作:宾馆摆放安全套宣传及督查1次,安全套摆放率达100%:发放避孕药具336人次,流动人口纳入日常工作,与常住人口同服务、同管理。
4.红十字会工作
有专职领导和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景洪市红十字会及乡红十字会开展各项工作;利用 “嘎汤帕节”、“泼水节”、“三八妇女节”、“5.8红十字日”等活动开展宣传活动及日常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对红十字会的认知度。10月26日,景哈哈尼族乡联合西双版纳州中心血站开展献血活动,全乡职工干部、党员、群众踊跃参加献血,此次献血活动共参加130余人,共采集合格人数103人,采集血液33000毫升。
5.登革热防控工作稳步开展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
我院成立了登革热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负责整个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并且积极制定工作方案,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从根本上保证工作质量,并对各个环节作出了具体的要求。
(2)高度重视灭蚊防控登革热工作
结合我院实际,由乡党委政府牵头,全面组织各村委会、乡辖各单位,通过召开工作动员会、利用广播、标语、板报等形式,宣传灭蚊防控登革热的意义、内容、方法。通过这些宣传活动的开展,使该活动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参与。
(3)认真做好灭前、灭后的监测工作
为保障消杀质量,确保施药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我院认真做好灭前、灭后的监测工作。通过科学灭杀,有效地防控了登革热疫情。
6.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我院充分利用院内墙报和健康宣教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与灾害有关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尤其是饮用水安全、预防涉水疾病、一氧化碳中毒等卫生防治知识,增强群众自我防护和防病能力,同时组织和指导群众开展群防群控,积极、科学地开展灾后防病工作。
7.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1)认真开展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党内监督、党员发展工作。医院党支部现有正式党员20名,预备党员1名,积极分子4名,并做到程序规范,资料齐全。党支部建立了党员名册台帐,按标准及时的收缴党费。组织召开党支部召开支委会11次,党员大会8次,组织集中学习8次,开展警示教育学习6次,组织“缅怀革命先烈 践行职责使命暨电影党课”活动1次,每月开展3+N党日活动。党支部能够通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的学习教育管理,对党员进行宗旨、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内法规教育,组织党员观看学习纪录片,开展正面典型教育,教育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结合卫生行业开展的“九不准”要求,组织医护人员全员参加“九不准”培训学习;针对存在的违法案件,医院领导班子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从源头上杜绝吃、请、收受、索取等不良行业之风的发生。
8.家庭医生签约
截止2021年10月31日,我院共完成家庭医生签约7116人,其中建档立卡户746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18 人;普通人群4714人,低保户 371人,老年人 1240人,高血压 1290人,儿童123人,重性精神病77人,残疾人328 人,糖尿病 276人,孕产妇6人,结核病人29 人。
9.健康扶贫工作开展情况
全乡6个村委会建档立卡贫困户共有213户760人,截止2021年10月底总计收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13户760人,已全部脱贫。因病致贫19户84人,目前因病致贫返贫核准率为100%,全乡6个村卫生室、2个村级服务站都达到了标准化建设。我院及6个村卫生室、2个村级服务站已建有健康扶贫台账:全员患病台账、30类36种大病台账、慢病分类台账、93(45+48)种疾病台账、其他疾病台账,所有台账都注明了健康状况和患病信息。2021年健康扶贫建档立卡户全员患病共:74 人。大病管理共14 人;慢性病共:20 人,4种慢病共:54 人,其中高血压:41人,肺结核:2人,糖尿病:4人,重精:7人,不含在4种慢病里面的慢病有老年性慢性支气管炎:2人,地中海贫血:1人,肾病综合征:1人,系统性红斑狼疮:1人,类风湿性关节炎:2人。
10.疫情防控工作
(1)自3月26日起,我院在原景哈乡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景哈中心小学对面)设立接种点,开始了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2)我院对发热门诊患者、入院患者、陪护人员以及院内工作人员等,按照“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原则,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及时发现院内感染的风险。2021年4月起扩大核酸采样人群,其中包括:普通人群门诊核酸采样;辖区内医务人员(包括村医)采样;乡辖各中心、站所工作人员采样;边境执勤点人员采样;重点场所人群采样;每月9日、19日、29日我院医务人员分为6个小组到抵边村寨进行采样。
(3)我院发热哨点诊室于2021年 5月 5日开工,6月 6日完工,发热哨点诊室建筑面积98.28平方米,实用面积75.6平方米。发热哨点诊室按照文件要求,设置有诊室、留观室、患者卫生间、脱衣缓冲间、穿衣区间、淋浴间、库房,符合“三区两通道”建设要求。
(4)按照景洪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要求,我院2021年1月8日派出两名医务人员参加第四特区南板地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景哈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景哈卫生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50人,主要原因是单位自行聘用人员。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根据单位职责,景洪市景哈卫生院内设有7个机构分别是:1.办公室、2.财务科、3.综合科、4.妇产科、5.公共卫生科、6.药剂科、7.感控办。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景哈卫生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14,378,459.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87,729.20元,占总收入的52.0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6,884,665.4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47.88%;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065.18元,占总收入的0.04%。与上年对比增加3,231,744.38元,增长了28.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1,613,307.93元,增长27.46%;事业收入比上年增长1,613,268.11元, 增长了30.60%;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5168.34元,比上年增长576.28%;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开展疫情防控,调整人员经费,财政基本拨款收入增加397,470.93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增加860,028.36元,基本药物项目资金增355,808.64元;事业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疫情防控,门诊人次增加,业务量增加,事业收入增加1,613,264.11元。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了景洪市税务局拨入个人所得税手续费5168.34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景哈卫生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13,039,166.36元。其中:基本支出9,532,541.89元,占总支出的73.11%;项目支出3,506,624.47元,占总支出的26.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274,121.53元,增长了10.83%,其中:基本支出增长664,083.09元,下降了7.49%,增长的原因是调整人员经费,支付医疗耗材化验试剂款;增加项目支出610,038.44元,增长,21.06%,增加的原因本年度用单位自筹资金支付综合门诊楼工程款1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开展疫情防控,基本公卫项目支出资金增加510,038.44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景哈卫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32,541.89元。与上年对比增长664,083.09元,主要原因是开展疫情防控,主要是人员增加,相应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20,348.88元,占基本支出的54.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12,193.01元,占基本支出的45.24%。(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景哈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3,506,624.4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10,038.44元,主要原因是开展疫情防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基本药物改革等。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按支出功能分:(1)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90,000.00元,支付2020年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2)2100302乡镇卫生院219,284.00元,其中支付村卫生室村医生活补助9,284.00元,单位自筹资金支付综合门诊楼工程款100,000.00元,乡镇卫生院救护车维护、定额补助专项资金110,000.00元;(3)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721,705.82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资金2,515.00元,支付家庭医生团队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719,190.82元,支付村卫生室村医生活补助、村医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编外人员工资及五险;(4)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93,763.71元;支付村卫生室村医生活补助、村医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村医公共卫生工作经费、编外人员工资及五险;(5)2100408重大公共卫生服务51,235.94元;支付艾滋病、重大传染病卫生材料费;(6)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315,600.00元,支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物资;(7)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6,320.00元,支付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奖补资金;(8)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16.00元,支付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项目资金;(9)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5,366.00元,支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资金;(10)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3,133.00元,其中支付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2,600.0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资金533.00元。
2、按经济功能分:(1)工资福利支出2214224.22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740104.65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7815.60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14448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景哈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87,729.2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7.42%。与上年对比增加1,100,789.5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基本公卫支出项目增加,基本药物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2,783.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9%。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工资,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6,596,754.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10%。主要用于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公立医院支出、公共卫生项目支出、计划生育事务项目支出、其他卫生健康项目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8,1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1%。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及退休人员购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景哈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767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我单位本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景哈卫生院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景洪市景哈卫生院资产总额15,204,622.80元,其中,流动资产3,663,724.46元,固定资产11,490,897.3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0,000元,无形资产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9,794.7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638.93平方米,账面原值2,124,369.76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 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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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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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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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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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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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5204622.80 |
3663724.46 |
11490897.34 |
7021150.31 |
377840 |
|
4041907.03 |
|
5000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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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6101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