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 作者 :胡正红
- 来源 :景洪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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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10-18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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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景洪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依据中国足球彩票《关于印发景洪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统计局的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云南省关于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2.负责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国家统一部署的本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各行业和社会、科技、能源、投资、消费、收入、人口、劳动力、旅游、资源环境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统一评估、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负责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及小康社会进程测算。
6.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7.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执行情况,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审核备案和审批本市统计调查项目。
8.建立并管理全市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乡镇、街道、农场的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9.建立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10.依法协助乡镇、街道、农场管理乡镇、街道、农场统计站。负责全市统计教育和对乡镇、街道、农场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
11.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是坚决落实做到“两个维护”政治责任。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两个维护”的政治内涵,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二是切实提高政治能力。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机关建设首要任务,始终把政治要求贯穿党的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全过程。三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领导干部做起,坚持从严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坚决纠正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形式化、平淡化现象。
2.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全市统一部署与步调,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引导统计系统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数据造假是统计的“最大腐败”。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制体系,落实统计机构数据质量主体责任。加强统计专业的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提高部门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3.紧盯市委市政府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争取将景洪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走在全州前列。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GDP挂图监测,确实履行“计分员、监测员、服务员”的角色,充分反映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成果。
4.及时搜集各项经济指标,坚持对标对表,密切监测年度经济发展目标完成情况。按照一月一研判、一月一分析、一月一通报的要求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通过信息群发系统,及时将月度年度主要统计指标数据发送到全市主要领导手机上,缩短统计数据“在路上”的时间,提高统计服务质量。
5.围绕市委市政府发展经济决策布置,做好统计服务工作。积极主动配合各经济职能部门做好企业“入统”工作,特别是抓好工业企业培育“升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统计等工作。
6.始终抓住“统计调查”和“统计服务”两个关键,不断提升统计工作水平。一是抓好统计调查本职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统计制度规定,认真开展各领域常规统计调查,按时完成信息发布、资料编印,提高统计数据的完整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坚持加强指导,进一步规范部门统计行为,加强协作配合,积极与各级各部门建立新型合作关系,相互尊重、相互支持,携手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二是提升统计服务能力水平。坚持围绕主基调,突出主旋律,聚焦全市中心工作,健全完善统计监测制度,客观反映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实施进程、推进成效。密切跟踪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态势,及时揭示新问题、新矛盾,准确报告发展新成果、新变化,“用数据说话,为发展服务”。坚持加强统计分析,笔耕不辍,加大专题分析力度,当好决策咨询的“智囊团”。
7.继续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严格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围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总体目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普查,认真落实好后期数据处理、数据评估和资料开发等工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8.进一步做好深化统计体制改革工作。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完善统计体制”的明确要求,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统计局统一部署,跟进落实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阶段具体任务。
9.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四种责任”,坚持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把方向、抓导向、管阵地、强队伍,在大是大非的根本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尖锐复杂的挑战困难面前敢于亮剑、敢于担当、敢于碰硬。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带头弘扬正气、激浊扬清。
10.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意见》《办法》《规定》重要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全市统计系统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树牢“不敢、不想、不能”统计造假和弄虚作假的思想意识,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持续严格落实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办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
2021年,景洪市统计局全局干部职工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奋发有为的责任担当、更加有力的工作举措,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奋力推进统计事业,全面提升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为实现景洪市经济调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统计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 景洪市统计局
景洪市统计局共设有6个内设股室,即:办公室、一产业股、二产业股、三产业股、统计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市统计执法大队)、普查办公室。
2. 景洪市统计数据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统计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统计局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统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5,724,920.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99,920.95元,占总收入的99.5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5,000.00元,占总收入的0.44%。与2020年5,410,836.17元对比收入增加了314,084.78元,增长5.8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602,189.64元,统计业务费减少5,640.00元,专项普查经费减少935,719.89元,抽样调查经费减少265,379.97元,其他收入减少81,365.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统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5,727,434.27元。其中:基本支出4,734,998.14元,占总支出的82.67%;项目支出992,436.13元,占总支出的17.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2020年5,559,799.33元对比支出增加167,634.94元,增长3.02%,主要原因是新成立了景洪市统计数据管理中心,基本支出增加1,411,487.13元,项目支出减少1,243,852.19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34,998.14元。与2020年3,323,511.01元对比增加1,411,487.13元,主要原因是新成立了景洪市统计数据管事心事业单位,人员增加相应的工资性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补贴、住房公积金等经费都增加,故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418,131.58元,占基本支出的93.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6,866.56元,占基本支出的6.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92,436.13元。与2020年2,236,288.32元对比减少了1,243,852.19元,下降55.62%,主要原因是专项统计业务经费减少5,640.00元,专项普查经费减少935,719.89元,统计抽样调查经费减少302,492.3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统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99,920.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2%。与2020年5,472,814.81元对比增加了227,106.14元,增长4.14%,主要原因是新成立了景洪市统计数据管理中心事业单位,人员增加相应的工资性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补贴、住房公积金等经费都增加,故基本支出增加1,470,958.33元,项目支出中专项统计业务经费减少5,640.00元,专项普查经费减少935,719.89元,统计抽样调查经费减少302,492.3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92,760.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5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专项统计业务、专项普查活动、统计抽样调查方面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3,828.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9,179.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4,15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统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098.00元,完成预算的50.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000.00元,完成预算的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98.00元,完成预算的10.4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等。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739.00元,下降7.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000.00元,下降1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61.00元,增长14.2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等。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000.00元,占89.56%;公务接待费支出2,098.00元,占10.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全市统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9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9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统计部门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学习交流统计工作等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统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9,353.24元,与2020年258,621.02元对比增加30,732.22元,增长11.88%,主要原因是新成立了景洪市统计数据管理中心事业单位,人员增加相应增加在职公用经费、工会经费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景洪市统计局资产总额1,526,782.65元,其中,流动资产235,473.65元,固定资产1,291,30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615.06元,其中固定资产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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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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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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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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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526,782.65 |
235,473.65 |
1,291,309.00 |
0.00 |
209,278.00 |
0.00 |
1,082,031.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4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