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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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10-17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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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景洪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财政局是市政府综合管理全市财政收支、财税政策、财政监督、参与对全市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注重生财有道,全力做大做实收入。
一是加大争资力度。加强纵向和横向联系,做好项目对接、包装和申报工作,注重工作实效,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236000万元,为经济发展注入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二是科学融资建设。积极支持国有公司有计划、有保障的进行科学融资,融资473744万元,同时注入优质资产,提升国有企业自身“造血”功能,更好地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三是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累计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6419.05万元。加大企业帮扶力度,协助31家企业向上申报4064.46万元补助资金。将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的行政审批方式变更为告知承诺制打破企业经营瓶颈,切实为企业顺利落地、健康发展排忧解难。四是加强税源建设。分发挥财政资金支持保障和引导撬动作用,加大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支持力度,投入资金44390万元推动发展和产业升级,着力培植财源,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核心竞争力。
注重聚财有方,确保收入应收尽收
一是明确收入目标。2021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任务15460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150149万元增长3%。1-10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65.2%,其中税收收入79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67.6%,坚定不移,确保收入全面完成。二是做实基金收入。与各基金收入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定时调度,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99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361293万元的22.1%。三是加强收入分析。发挥数据聚合优势,密切关注税收收入形势和经济税源情况,增强收入分析研判能力,挖掘财税新的增长点。
注重用财有节,坚决兜住“三保”底线
一是坚持“三保”优先。认真贯彻中央、国务院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持续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支出,严禁挤占挪用“三保”支出,坚决防范“三保”风险。二是发展公共事业。完善教育、文化、科技、医疗、卫生、社保等经费投入和保障机制,1-10月,民生支出283994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363139万元的78.21%。其中:教育支出67457万元,同比增长14.0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938万元,同比增长87.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905万元,同比增长39.51 %;卫生健康支出71102万元,同比增长47.25%,稳步提升保障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三是推进乡村振兴。投入资金7656.27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持“三农”发展。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整合涉农资金4977.93万元用于乡村振兴。三是保障重点项目。多措并举,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新增债券、合理调配全市各项资源等方式,集中财力办大事,全力保障一带一路”玉磨铁路西双版纳站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智能停车场(一期)、边防一体化防控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
注重管财有制,着力提升监管水平
一是硬化预算约束。严格落实预算法,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准确性,全力推行零基预算。坚持资金跟着政策走,全面推进预算公开透明,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预算执行,坚决做到无预算不支出,接受监督。二是严格资金管理。完善全过程财政监督体系,加强财政资金特别是直达资金、债券资金、专项资金使用的全程监管。公开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重大产业项目资金实施绩效评价,2021年审核绩效705个,效审减资金130292.15万元,初步实现预算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环节信息化管理,强化结果应用。三是严格国资管理。在全面完成国有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建立国有资产动态管理台账,确保账、卡、物相符,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合计815152.72万元。加强国有资产监督检查,堵塞管理漏洞。四是深化财政改革。继续加强财政体制建设,继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出台《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景洪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等,国有企业整合转型等多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促进财税体制改革稳步顺利推进,构建现代财政体系,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满足经济发展新需求。
注重控险有规,着力防范债务风险
一是及时还本付息。全力推进存量债务化解,确保完成债务年度化解目标。二是严控新增债务。着力加强风险防控,坚守隐性债务总量不增长的底线,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违法违规融资担保和各类变相举债行为。三是加快债券申报。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对接沟通,在保障债务率不超出可控范围的前提下,2022年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共42个,项目总投资35.88亿元,专项债券需求共计96.83亿元。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奔向2035年远景目标的新起点。对财政发展来说,是挑战与机遇并存的一年。从挑战看,宏观上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实体经济发展困难,结构性减税政策继续推行,不确定因素较多;微观上,纳税大户增收形势不乐观。与此同时,民生支出不断增加,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加大,“税收减法”与“民生加法”的挤压,将加剧财政收支矛盾。从机遇看,面临着改革机遇、政策机遇和发展机遇。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能为地方财政带来利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财政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景洪市财政局
2.景洪市票据监管中心
我单位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办、预算股、国库股、税政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经济建设股、农业农村股、社会保障股、会计监督评价股、综合研究与政府采购管理股、金融股、国有资产管理一股、国有资产管理二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财政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6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财政局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财政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9,812,684.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12,684.0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本年度收入较上年16,330,907.84元增加3481776.22元,增长21.32%。主要原因是今年政策调整,年底没有支出的结余,全部由财政收回,不作为收入核算,所以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财政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0,280,945.63元。其中:基本支出18,305,342.40元,占总支出的90.26%;项目支出1,975,603.23元,占总支出的9.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数18,199,510.96元对比增加2,081,434.67元,增长11.44%,主要原因是:1、社会保障缴费增加2,489,585.55元;2、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00,054.69元;3、农林水支出增加404,643.85元;4、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支出增加181,448.69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305,342.40元。与上年数16,612,859.21元对比增加1,692,483.19元,增长10.1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相应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778,235.72元,占基本支出的91.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27,106.68元,占基本支出的8.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75,603.23元。与上年数1,586,651.75对比增加388,951.48元,增长24.51%,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绩效委托业务未评审结束,此费用在2021年支付,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按支出功能分:(1)信息化建设支出477029.50元;(2)财政委托业务支出794000.00元;(3)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89757.88元;(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048.00元;(5)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5000.00元;(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44.00元;(7)卫生健康管理事务52980.00元;(8)创业担保贷款贴息180860.00元;(9)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52335.16元;(10)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181448.69元;(11)中小企业发展专项5000.00元;(12)其他金融支出45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财政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07,859.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7%。与上年数16,957,589.09元对比增加2,750,270.28元,增加16.22%,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1、社会保障缴费增加2,489,585.55元;2、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00,054.69元;3、农林水支出增加404,643.85元;4、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支出增加181,448.69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855,387.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30%。主要用于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日常支出,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财政委托业务项目支出、其他财政事务项目支出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53,283.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0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92,423.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33,195.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省对下融资担保行业监管业务补助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4,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经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64,06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8%。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财政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2,500.00元,支出决算为46,093.26元,完成预算的87.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213.26元,完成预算的113.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80.00元,完成预算的8.8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无出国出境支出,我单位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贯彻厉行节约精神,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公务接待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减少公务接待;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高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加大公务用车用量,车辆维修次数多,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大修两次列支1.68万元,超预算。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1,673.46元,增长88.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3,063.46元,增长104.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90.00元,下降61.2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加大公务用车用量,车辆维修次数多,大修两次列支1.68万元,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213.26元,占98.09%;公务接待费支出880.00元,占1.9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213.2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5,213.2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下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8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财政工作督导检查业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财政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6,219.11元,与上年数928,574.35元对比增加217,644.76元,增长23.44%,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度未预算物业管理费,本年度将物业管理费纳入预算,增加97,861.42元;二是办公楼老化,维修费增加90,812.01元;三是疫情防控,加大公务用车用量,车辆维修次数多,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3,063.46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1,615.76元,差旅费93,121.00元,维修(护)费135,837.41元,物业管理费97,861.42元,会议费4,750.00元,培训费5,920.00,劳务费6,152.30元,福利费1,388.00元,公务接待费880.00元,工会经费168,924.9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213.26元,其他交通费用513,6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955.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景洪市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70753698.42元,其中,流动资产645,259.31元,固定资产62,304,469.1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803,97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06677.4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461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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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70753698.42 |
645,259.31 |
62,304,469.11 |
58,280,672.53 |
565,728.00 |
0.00 |
3458068.58 |
0.00 |
0.00 |
7,803,970.00 |
0.0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77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77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67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69%。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31801111
景洪市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101702551424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