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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2-10-17 17:18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8000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国家、省州市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做好城市维护费预、决算工作;监督指导城区、乡镇、农场管委会环卫、路灯、绿化、垃圾(渗滤液)处理等设施的设计、建设、改造、施工及维护、运营等。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较高质量的完成了各项公用事业管理工作,现将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做好登革热防控工作。一是景洪市城市管理局网格区范围包括江北水泥厂住宿区(曼泐路28号)、曼泐路14号、曼泐路16号、曼泐路18号、宣慰大道18号。其中,江北水泥厂住宿区有119户(租户有20户,自居72户,空置房27户)。曼泐路14号、曼泐路16号、曼泐路18号、宣慰大道18号共有门面、出租房21家(酒店4家,大栋出租房1家,自居房1家,门面15家),网格区共有140户,固定人口425人,占地面积约21000平方米。二是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登革热防控工作动员部署会,成立登革热防控领导小组,下设登革热防控办公室,负责开展全局登革热防控工作。三是在网格区内不间断的组织开展每周一次的登革热防控工作、“爱国卫生行动”和每周两次药物消杀工作,并全力开展好全市统一要求的“大扫除、大消毒”工作。

2)加强城区公厕整治提升。目前,景洪城区市政管理69座公厕均达到“三无三有”管理标准,集镇区公厕59座公厕全部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管理标准,城镇公厕收费已全部消除,同时,对管理能力比较薄弱的公厕进行市政接管,按照分类标准,结合《城区公共厕所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进行管理,公厕监督检查小组在对建成区公厕进行监督检查的同时,现场对公厕管理责任单位(个体)普及公厕建设和管理达标知识。景洪市城管局牵头负责爱国卫生“扫厕所”专项行动工作,目前,全市城乡已全部拆除旱厕,对公众开放公共厕所563座进行了新(改)建,新(改)建达标513座。其中:达到“三有三无”标准有227座(市政管理70座、以商养厕11座、交通沿线23座、机场13座、商场超市8座、集贸市场24座、加油站30座、景区景点48座)。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有196座(学校65座、医院31座、集镇59座、加油站41座)。达到“三净两无一明”标准有90座(行政村90座)。管养主次干道公厕指示牌419个,保证行人步行2至3分钟能看到一处公厕指示牌。

3)推进洗手设施建设工作。落实上级“洗手台”设计方案,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按照“因地制宜、方便实用”原则,在公共厕所、公园广场、集贸市场外围、客运站外围等公众场所安装洗手设施109座,达到设施全配套,质量全达标要求。景洪市城管局牵头负责爱国卫生“勤洗手”专项行动工作,全市计划选点新建洗手设施523座。目前,完成新建洗手设施529座(学校188座、医疗机构新建92座、集贸市场43座、公园广场等市政管理109座、旅游景区32座、高速公路服务区9座、加油站1座、公共场所15座、机场11座和驻地单位29座)。

4)认真落实网格常态化管理工作。各站所成立了网格责任区管理小组,按照疫情防控轮班值守制,安排专人全天值守,负责在各网格责任区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码检查等疫情防控工作;创建网格责任疫情防控工作群,通过入户、电话及微信群等方式进行排查并按要求上报情况。截止目前,各站所两剂疫苗已接种585人、已接种第三剂15人,有禁忌未接种36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1,161,515.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1,515.5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收入982,437.89元对比增加179,077.65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调资15,600.00万元,职业年金单位记实补助资金166,700.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1,164,015.54元。其中:基本支出1,161,515.54元,占总支出的99.79%;项目支出2,500.00元,占总支出的0.2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10,224,102.08元对比减少9,060,086.54元,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项目支出完毕,本年度无项目增加,相应支出较上年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61,515.54元。与上年支出1,001,939.49元对比增加159,576.05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调资及五险金缴费增加,相应日常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35,853.54元,占基本支出的97.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662.00元,占基本支出的2.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00.00元。与上年项目支出9,222,162.59元对比减少9,219,662.59元,主要原因以前年度项目支出完毕,本年度未增加实施项目,相应支出较上年度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1,515.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9%与上年支出9,501,939.49元对比减少8,340,423.95元,主要原因以前年度项目支出完毕,本年度未增加实施项目,相应总体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3,866.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4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124.8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5,741.3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3,797.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0,457.3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3,340.6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42,987.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97%。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42,987.43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0,8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60,864.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没有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属于事业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12月31日,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资产总额744,520.54,其中,流动资产664,430.54,固定资产80,090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在建工程0.00,无形资产0.00,其他资产0.0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193.8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44,520.54

664,430.54

80,090.00

 

 

 

80,09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8000101111

附件: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101710021817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