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2022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 来源 :景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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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02-18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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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五、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部门基本信息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和《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景财预〔2022〕38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领导全市共青团和少先队的工作。根据市委的中心任务,提出每个时期团的工作任务,制定全市团的工作计划,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地团的工作;交流各地的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树立先进典型;负责筹备、召开共青团全市代表大会、委员会和常委会。
2.深入基层,联系青年,了解青年的思想动态和青年的工作情况,及时向市委汇报团的工作。
3.研究青年工作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措施。
4.关心青少年利益,促进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为青少年服务,从各方面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成才。
5.加强团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团结和带领好团的队伍。
6.协助各级党委考核、选拔、管理、培训团干部,管理好团的基层干部。
7.承办中共景洪市委、中国足球彩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宣传股)、青年事务股、学少和权益股。
1.办公室(组织宣传股)职能职责。负责团市委书记办公会议和全市共青团大型会议、活动的会务、文秘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团州委和团市委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负责协调机关各内设机构和团内上下之间的工作关系及与有关单位的联系工作,及时向书记、副书记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协调、承办团市委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审核印发团市委文件及起草有关重要材料;负责公文、档案、印章管理,机要收发,信息收集报送和编发简报;负责对市委、市政府、团州委和团市委领导的重要批示、重要文件、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协调、督促和反馈;负责机关财务、审计、行政事务、后勤服务、资产管理和机关值班、信访、保密、保卫、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办公自动化的规划、建设、管理;负责团市委党组会议的统筹和文秘工作;负责团市委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团市委机关挂职、兼职团干部的选拔使用工作。制定全市共青团组织、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承担团市委协助相关党委和组织部门管理下级团委领导班子的职责,推动团的各级组织、团员队伍和团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各级团的选举工作;负责团费收缴、管理和团的基层组织统计工作;规划指导团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党组抓好团市委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班子建设;组织开展全市性先进基层团组织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及青年五四奖章的评选表彰工作;指导推动团的基层阵地建设和基层组织信息化工作。研究分析团员青年思想状况,根据党的要求和青年实际,提出开展团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团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指导团员青年理论学习,提供和编创青年文化产品;指导、协调和推动团的理论研究;指导开展健康有益的青少年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团的网络新媒体舆论阵地建设和网络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团市委的新闻宣传工作,抓好团的宣传队伍建设;选树、宣传青年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团市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完成团市委领导班子和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2.青年事务股职能职责。推动促进青年发展规划的制订及工作落实;构建服务青年发展的工作联动机制;加强青年发展问题的研究;统筹资源,开展促进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创新创优和青年职业文明素养培养、技能培训提升、促进社会融入等工作;联系服务农村、社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青年工作;组织开展“青”字号品牌工程;牵头组织实施全市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研究、指导全市各族青年工作;统筹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服务各民族青少年成长成才工作;联系非党青年知识分子、宗教界青年和少数民族等各族各界青年代表人士,并开展交流和联谊工作;开展对台港澳地区青年及侨胞青年的统战工作,联系台港澳青年代表人士;负责与国内外青少年团体、政府青年机构及国际地区性青年组织及其他友好团体的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市青联秘书处的日常工作,指导地方和行业青联工作;完善青年人才的举荐、选拔和培养机制。拟定全市共青团、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政策制度;开展对青年社会组织和新兴青年群体的联系服务和引导工作;拟定青年志愿服务工作规划、意见;指导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协调、引导青少年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负责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景洪项目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等青年社会服务工作的典型选树工作;指导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全市青年社会组织的指导和联系工作;完成青联、团市委领导班子和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3.学少和权益股职能职责。研究指导全市中学团的工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握青年学生思想动态,开展学校团的各项活动,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引领;指导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素质拓展、勤工助学等活动;组织开展全市中学的校园文化体育和课外实践活动;负责留学生联系服务工作;参与学生青年外事交流和服务工作;指导学校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指导全市少先队工作;负责市少工委的日常事务;研究并组织开展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及综合能力提升等多种教育活动;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指导少先队校外阵地建设;负责少先队宣传工作;研究制定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少先队地方工作委员会、基层组织、干部队伍和队员队伍建设;开展“希望工程”工作,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贫困家庭青少年、残疾青少年等困难青少年群体关爱帮扶行动;开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构建符合青少年特点的维权工作体系,加强维权队伍、阵地建设;畅通青少年诉求渠道,代表青少年向党委、政府反映有关诉求;研究并起草有关青少年权益的意见、规划,向党委、政府提出相关建议;履行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的职能;推动出台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加强全市青少年普法工作;承担党委、政府交办的有关未成年人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的工作;完成市少工委、团市委领导班子和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我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庆祝建团100周年为重大契机,持续深化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以庆祝建团100周年为契机,采取青少年易于接受、乐于接受的形式深入推进党史、团史学习活动,持续抓好青少年政治思想教育,切实维护青少年领域意识形态安全。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突出加强网络新媒体建设,通过制作一批短视频、开展一系列主题活动、选树一批优秀典型,积极向社会传递正能量,在共青团工作领域营造出欢庆建团百年,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热闹局面。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提高团的贡献度。紧扣“当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定位,以青春建功“十四五”为统揽,推动《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纵深实施,围绕党政中心大局,找准共青团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借助“一部手机做志愿”平台,开展好共青团各类志愿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好共青团实践教育、青年创新创业创优行动、青少年权益维护和预防犯罪等项目工作。以“我为青年做件事”为活动主题,聚焦毕业求职、创新创业、社会融入、婚恋交友、老人赡养、家庭教育等青年的烦心事、操心事,多做实打实、暖人心的服务。带领全市团员青年、青年社会组织为景洪市乡村振兴、社区建设、爱国卫生“7+2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提供志愿服务,着力提升团组织在服务上的覆盖面,着力提升团组织在青年中的号召力,着力提升团组织在活动时的实效性。
3.持之以恒深化改革,切实提升团的生命力。以开展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全面提升团的工作和建设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水平。将统筹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提质增效、创新基层组织形态、深化团组织改革作为首要任务,开创团组织服务和联系青年新载体,积极凝聚新兴领域青年及青年组织,推动孵化一批团组织直接管理或发挥主导作用的青年社会组织,进一步把共青团改革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争当西双版纳州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排头兵。
4.全面推进从严治团, 持续完善制度建设。坚持党建带团建,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断保持和增强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持续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提高政治站位改进工作作风的六条规定》,加强团内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团员发展规划和发展细则,严格入团政治标准、提升团员质量、改进入团前教育和推优入团工作等,保持团员的先进性;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让共青团组织成为青年想得起、找得到、靠得住、信得过的知心人、贴心人。
5.落实少先队工作任务,培养合格共产主义接班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为统揽,按照全国、省、州少工委全会精神,坚持“党建带团建、队建”的工作模式,推动形成党、团、队一体化建设格局,通过加强对少年儿童的思想政治引领、持续深化少先队改革创新、打造少先队员实践活动特色品牌、提升服务少年儿童工作能力水平四方面抓好落实,让红领巾事业焕发新活力、取得新进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1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名,其中:行政编制 7名(其中:工勤人员编制1名),事业编制0名。在职实有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2.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4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17万元,增长2.4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2.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1.95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4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1.95万元(本级财力131.95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17万元,增长2.4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项目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1.9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1.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131.95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7万元,增长2.1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项目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96万元,项目支出15.99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77万元,增长2.14%。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单位2022年基本支出115.9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22万元,下降4.3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出2人,调入2人,调入人员职级较低,本年相应的基本支出减少。
2022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5.9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5.22万元,下降4.3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调出2人,调入2人,调入人员职级较低,本年相应的基本支出减少。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20%,比2021年预算减少6.36万元,下降5.8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调出2人,调入2人,调入人员职级较低,相应的基本支出减少。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80%,比2021年预算增加1.59万元,增长12.6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邮电费、印刷费、手续费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0%,比2021年预算减少0.45万元,下降100.0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无驻村工作队员,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0%,比2021年预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我单位本年无资本性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2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1个,安排15.99万元,如办公经费等开支。比2021年预算增加7.99万元,增长99.8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根据文件《景洪市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实施方案》(景发〔2021〕17号),以公安户籍系统内14-35岁常住人口数和在册少先队人数为基数,按照每人每年1元的最低标准,将青少年工作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给予保障,故本年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88.5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发放,以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办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其他群众团体事务15.9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市共青团工作的日常办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2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1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6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5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9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2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35.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7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奖金18.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4.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2.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印刷费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0万元,项目支出0.30万元)
手续费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水费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电费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邮电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0.50万元)
差旅费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维修(护)费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会议费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5万元,项目支出9.58万元)
培训费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32万元)
公务接待费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29万元)
工会经费1.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交通费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我单位未涉及此事项公开
4.资本性支出
我单位未涉及此事项公开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2.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比2021年增加12.43万元,增长2486.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将办公用品、印刷服务、会议服务等纳入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29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3.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2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9万元,较2021年减少0.01万元,下降3.00%,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2次,共计接待15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按照中央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将“三公”经费预算压减3.0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本单位申报项目1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1个,涉及金额15.9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0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00万元。
2022年,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15.99万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团委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5.99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
(一)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为“根本点”,认真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建设为“落脚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志愿服务精神,引领青少年自觉加入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爱国卫生“7+2”专项行动等志愿服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引导团员青年继承和发扬好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以共青团网络舆论引导提质增效为“着力点”,组建青少年网络宣传队伍,加强青少年网络文明建设。
(二)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顺应教育综合改革趋势,推进中学共青团、少先队工作改革创新,日常以工作部署、调研走访、开展活动等方式推动改革进度,以改革创新使中学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更加坚强有力、更加充满活力。
(三)深度推进维护青少年权益工程。进一步发挥好共青团枢纽型、服务型组织作用。
(四)大力扶持青年创业就业。以“线上+线下”形式面向全市具有创新创业想法青年人才进行“贷免扶补”政策宣传,持续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注重倾听青年群众需求,推动成立景洪市青年创业联盟、街舞实训基地,举办景洪市公考公益培训班、景洪市公务员模拟考试大赛、“梦在远方,路在脚下—共青团与你同行”、大学生“扬帆计划”社会实践、景洪青年行—“创新创业沙龙”学习体验、“一县一星”电商竞赛等活动。开创“青·创业”新媒体栏目,生动展现各领域青年创业故事,多措并举,将景洪市青年创业者召集起来、凝聚起来,提供一个相互交流、施展才华和体现自身价值的机会和空间平台。
(五)筑牢“青”防线,打造青年边境防疫长城。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工作中,以队伍建设、资源协调、经费保障、宣传引领为四大抓手,带领“景洪青年抗击疫情突击队”“景洪市青团抗击疫情志愿者队伍”“景洪市大学生志愿服务队”三支队伍,深入疫情防控卡点、隔离酒店、疫苗接种点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协调企业、社会组织及创业青年等捐献酒精、消毒水及口罩等疫情防控资源。带领企业、创业青年深入边境卡点,看望慰问驻扎边境一线的团干部和青年志愿者。
(六)汇聚“青”力量,发动青年助力乡村振兴。吹响“乡村振兴 青年冲在前”的号角,通过产业扶持、建设青年阵地等方式助力乡村振兴。
(七)发扬“青”风采,深化青年志愿服务工程。完善青年志愿服务体系,成立景洪市青年志愿服务协会,提升景洪市青年志愿者事业品牌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委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12.53 万元,比上年增加1.59万元,增长1.59%,增加的原因是:本年邮电费、印刷费、手续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景洪市委员会资产总额23.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59万元,固定资产7.1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减少8.7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1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5项,账面原值5.7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填报的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72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