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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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02-17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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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五、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部门基本信息表
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
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和《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勐罕镇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景财预〔2022〕38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责
勐罕镇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组织人事、党组织建设、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内部审计等职责;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日常工作及“为民服务中心”的管理。
2.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村镇规划建设、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统筹项目申报与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等职责。
3.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计生、残联、红十字会、文化、广播电视、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应急救援、疫病防控等职责。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基层法律服务管理指导、法律服务电话咨询、治保会及调解会指导、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特殊人员管理等工作;统筹本镇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村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5.扶贫开发办公室。拟订镇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镇扶贫项目的申报与实施工作;监督检查扶贫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镇有关扶贫工作的数据统计、录入、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指导督促贫困村开展扶贫开发工作,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汇总的有关问题。
事业单位设置和职责
勐罕镇设置7个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物产地产品检疫、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特色产业、集体经济发展、统计等服务性工作。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体育宣传推广、广播电视、乡村旅游、文化市场管理、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管理与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3.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和建设、村容乡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园林绿化、城乡共用设施管理与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4.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加挂勐罕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创业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退役军人事务等服务性工作。
5.财政所。负责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管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惠农政策)资金收支,负责财政资金监管以及统计执法,负责管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做好农村经济社会统计、源头数据采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6.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公路养护、公路运输管理、乡村客货运输秩序和道路(水上)交通安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搬迁安置等服务性工作。
7.林业服务中心。承办林业发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林业资源调查统计、造林检查验收、森林资源档案管理、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保护林木采伐管理野生动植物和森林湿地林业资源保护等服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下属单位8个,分别是:1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2景洪市勐罕镇财政所;3景洪市勐罕镇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4景洪市勐罕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5景洪市勐罕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6景洪市勐罕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7景洪市勐罕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8景洪市勐罕镇林业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立足根基、加强党建引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全镇上下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发挥好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作用,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凝聚强大的正能量。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抓实“领头雁”培养工程,继续实施村干部能力素质和学历提升行动,充分发挥青年人才党支部培养作用,强化后备干部力量。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2.立足协调、推进项目建设。继续绘好高品质建设这幅“新蓝图”,全力做好集镇提升改造、集镇给排水、旧城改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配合做好南方电网并购农网工作。加快推进曼岗景佛寺至卫生院至景宽公路道路修复项目,持续做好集镇区域道路扬尘治理工作。出重拳、下猛药,坚决整治各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建立健全高效处置、长效管控机制。加强乡村建设,有序推进村寨道路改造、农田水利兴建、电网改造升级、安全饮水实施等工程建设。
3.立足民生、提高社会福祉。坚决抓好疫情防控和沿江管控。始终把“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落实,统筹抓好城乡常态化防控。落实稳就业各项政策,加大就业创业服务。稳步推进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建设项目(勐罕中心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加强基层基本医疗服务。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作用。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合理诉求,依法规范信访行为。稳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乡村治理先进示范村工作落实。巩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4.立足规划、狠抓乡村振兴。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培育长效脱贫机制。重点抓好产业扶贫,推进产业帮扶工程,以产业优化升级带动贫困人口不断增收。积极开展就业引导、技术培训,着力增强贫困群众“造血”能力,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推进“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打造各具特色、风格各异的美丽村庄,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5.立足实际、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和创建行动,构建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持续开展个人极端案事件风险隐患专项行动,坚持开展常态化排查措施,全面梳理,深入分析各类矛盾风险隐患,整合资源力量,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及时化解各类矛盾风险。二是广泛开展法治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结合“八五”普法,充分利用会议、海报、入户宣传等多种载体,营造线下宣传氛围。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宣传和“法治之窗”开展线上宣传,创新宣传模式。三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加强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依法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按照政府权力清单,职责清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加强村镇管理。
6.立足长远、建设生态文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扎实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餐饮油烟整治等工作。加快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有序推进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推深做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加强公益林管护,稳步推进辖区河流域综合治理等工作。持续做好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常态化监管,不断补齐生态环保工作的短板弱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8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8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2个;事业单位5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1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1名,其中:行政编制 28名,工勤人员编制0名,事业编制73名(含参公)。在职实有9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30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2辆。(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406.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37.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69.23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62.90万元,增长7.2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等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2406.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37.5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69.2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37.50万元(本级财力2337.5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62.90万元,增长7.2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等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06.7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406.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2346.13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60.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3.64万元,增长4.1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等增加。
(一)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37.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5.12万元,项目支出72.3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93.64万元,增长4.17%。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2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65.1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43.32万元,增长12.0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等增加。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5.25%,比2021年预算增加126.42万元,增长8.0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及调资。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1%,比2021年预算增加21.72万元,增长13.4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办公运转日常工作中办公设备耗材维修(护)费、会议费、专用材料等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6.27%,比2021年预算增加90.36万元,增长32.4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村干部人员人数变动,调整工资。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36%,比2021年预算增加4.77万元,增长137.8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疫情防控、综治维稳工作、办公室专业办公设备的购置需求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2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9个,安排72.38万元,如乡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为民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经费、维稳(扫黑除恶经费不得低于20%)经费等开支。比2021年预算减少149.64万元,下降67.4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减少市、乡、村换届工作经费、人大换届选举经费、城乡一体化集镇管理经费、非税执收经费等项目。
(二)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2.61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03.2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代表工作16.08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协事务—其他政协事务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政协事务。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311.5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转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2.87万元,主要用于电费、水费、会议费、维稳经费、为民服务工作等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事业运行44.1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转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62.1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转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1.8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村委会团支书、妇联主席生活补助。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18.7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转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53万元,主要用于困难党员生活补助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51.6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转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6.1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转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事业运行11.5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转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行政单位离退休0.4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经费等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事业单位离退休0.3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经费等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6.31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4.13万元,主要用于计生宣传员补助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0.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59.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0.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32.3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转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23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培训费、邮电费等支出。
24.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427.1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转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25.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78.0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转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26.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411.36万元,主要用于村委会干部及村小组干部及村级运转经费等支出。
2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事业运行108.1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转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2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消防救援事务—消防应急救援40.21万元,主要用于消防员工资及消防车运转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三)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359.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256.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11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绩效工资420.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6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10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1.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6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63万元,项目支出8.82万元)
印刷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水费2.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2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电费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万元,项目支出6.30万元)
邮电费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万元,项目支出5.60万元)
差旅费8.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9万元,项目支出2.60万元)
维修(护)费8.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万元,项目支出6.84万元)
会议费1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0万元,项目支出7.25万元)
培训费1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0万元,项目支出13.15万元)
公务接待费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专用材料费2.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劳务费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96万元)
委托业务费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会经费2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5万元,项目支出4.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4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4万元,项目支出0.5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2万元,项目支出3.4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35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对个人家庭的补助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15.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3万元,项目支出6.96万元)
专用设备购置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的支出。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1个,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9.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比2021年增加9.56万元,增长92.4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景洪市勐罕镇各行政事业单位购买纸张,因办公耗材需要更新办公设备、专用设备、家具等。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0.52万元,较上年减少2.02万元,下降3.2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2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8.12万元,较2021年减少1.33万元,下降3.4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0余次,共计接待9500余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实际预算执行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同人员,不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对不按规定交纳伙食标准的公务活动一律不安排公务接待。严控按接待来访人员严格控制用餐标准,不进高档酒楼餐饮店,从预算源头抓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2.40万元,较2021年减少0.69万元,下降3.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40万元,较上年减少0.69万元,下降3.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单位留用的车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节约公车费用开支,加强公务车辆油耗、维修、洗车及过路费的管理,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本单位申报项目9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9个,涉及金额72.3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
2022年,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11.29万元。 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维稳(扫黑除恶经费不得低于20%)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1.29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保障政府机构正常运行,保障综治维稳、平安创建工作的有效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得到顺利开展,推进我镇平安创建、满意度测评、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26.36 万元,比上年减少86.95万元,下降76.7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村组干部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景洪市勐罕镇财政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5.55万元,比上年减少2.75万元,下降33.13%,减少的原因是减少办公设备购置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景洪市勐罕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2.03万元,比上年减少1.57万元,下降43.61%,减少的原因是减少办公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勐罕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2022年日常公用经费6.82万元,比上年减少0.56万元,下降7.59%,减少的原因是减少办公设备购置支出。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景洪市勐罕镇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2022年日常公用经费10.94万元,比上年增加5.74万元,增长110.38%,增加的原因是消防车的其他交通费用及办公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景洪市勐罕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2021年日常公用经费2.74万元,比上年减少0.61万元,下降18.21%,减少的原因是减少维修(护)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景洪市勐罕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日常公用经费17.10万元,比上年减少7.03万元,下降29.13%,减少的原因是减少差旅费及其他交通费用支出。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景洪市勐罕镇林业服务中心2021年日常公用经费4.13万元,比上年减少0.36万元,下降8.01%,减少的原因是减少电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648.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1.86万元,固定资产478.1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8.8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2.7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9.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215.65平方米,账面原值180.4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22.5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11项,账面原值31.7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填报的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80119056300111
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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