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切换成纯文本
  • 页面放大功能
  • 页面缩小功能
  • 页面配色功能
    • 页面原始配色
    • 黑底黄字白链接
    • 黄底黑字蓝链接
    • 蓝底黄字白链接
    • 白底黑字蓝链接
  • 十字辅助线功能
  • 示屏放大器功能
  • 页面后退功能
  • 页面前进功能
  • 退出无障碍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 来源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2-02-17 18:21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41400000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部分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部门基本信息表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和《景洪市财政局关于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2238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洪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西办字〔20193号)和《中共景洪市委关于贯彻党政机构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意见》(景发〔20191号)。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中国足球彩票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中国足球彩票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并监督管理。

3.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济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4.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5.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贯彻执行国家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依据授权负责开展垄断协议、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推荐中国驰名商标。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8.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开展物价执法、盐业执法工作。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照生产经营行为。

9.负责质量管理。组织实施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市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10.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担中国足球彩票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2.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等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13.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4.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15.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7.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开展指导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负责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

18.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卫生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实施国家保健食品标准,负责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安全监测和评价。

19.承担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抽查。

20.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21.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负责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依法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及消费环节餐饮服务有关人员的培训,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22.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依法对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监督管理,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依法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制剂管理规范。开展对药品经营、使用、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辖区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抽样。

23.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24.领导和管理所属事业和派出机构的工作。指导与本局业务有关的社会团体工作。

2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6.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市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管理,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市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加强对知识产权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从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7.有关职责分工。

1与景洪市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予以协助。

2与景洪市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联合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景洪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市卫生健康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5与景洪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依法实施食盐专营监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食盐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

6与景洪市医疗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机关文电、信息、信访、档案、保密、机要保卫、会务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系、公务接待、政府采购、局机关办公用房、车辆和基建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管理全系统的机构编制工作。

2.政策法规股。负责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机关综合性调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法治宣传、培训工作。

3.行政审批股。负责各类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核发行政审批决定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规范行政许可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消费者权益保护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投诉举报中心)。组织开展消费维权体系建设。负责城区消费者投诉受理和处理。组织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承担网络商品交易的监督管理。指导消费者协会工作。

5.食品安全协调与监督管理股。承担中国足球彩票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和综合监管制度,指导乡镇一街道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相关工作。调查处理食品中毒事故。参与食品安全教育工作。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6.知识产权与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股。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政策研究和保护行动。负责规定范围内的广告经营许可工作。负责组织监测各类媒体广告发布情况。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综合统计工作。依法对认证从业机构及认证活动实施监督,对强制性认证产品实施监督。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宜传工作,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应急管理,按规定权限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7.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监督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的抽样送检。组织编制全市药品安全监管应急预案。指导全市药品监管应急预案的实施和重要信息的接收、处理和上报工作。组织对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和违法案件的查处。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抽样任务。指导和监督有问题的产品召回,承担上级督办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三个定位主题,突出一个体系,七大工程(即“1+7”)工作主线,为推动景洪市全力打造次区域国际中心城市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1.推动现代市场监管体系建设

瞄准战略机遇,主动加强与珠江三角洲经济圈内相关城市的合作,做深西双版纳市场监管一体化,力争取得新发展。聚焦规划引领,编制好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知识产权规划、谋划市场监管领域改革,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加强对上衔接,对市委市政规划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中涉及的市场价管领域重点内容抓实扎牢,有序推进。

2.实施市场安全守护工程

加强冷链物流疫情防控,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督促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店等重点场所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公告》,完善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和冷库库长责任制管理,完善涉疫冷链食品处置应急预案,强化联防联控,定期督导检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将校园食品安全守护、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等专项行动入手,肃清食品整治秩序。开展提升行动,瞄准特殊食品专区专柜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等重点行业,做好加分动作,确保年内全市食品抽奖量不少于3批次/千人,评价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核查处置率完成率达100%,全面推行食品生产、经营安全风险分级监管,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自我承诺活动,积极开展周五餐厅”“周三市场”“放心食品超市评选等特色工作,对重点食品行业及连续2年抽检出现产品不合格企业加强监督检查,进行粮食食品安全排查,深化白酒品质提升行动,纵深推进食品小作坊综合治理和规范规提升,助力茶叶饮用水等食品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满意度提升行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强化对疫苗、新冠病毒疫苗的监管工作,推进疫苗NRA评估,完成药品化妆品抽检,加强化妆品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特殊药品、储备药品、中药饮片质量监管和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督促完善药品溯源制度,推进西双版纳特色傣药申报,加强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及监管,加强无菌植入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彩色平光隐形眼睛专项检查,强化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加强对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呼吸机、红外体温计五大类医用防疫物资的经营监管。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钢筋、水泥、电线电缆、民生消费品及新兴产品、儿童和学生用品、特殊人群产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检测,加大工业产品获证企业的监管,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罐体等质量安全隐患的排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扎实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优化完善特种设备双重预防体系和清单制管理,全面推广运用现场核查APP”,启动信息化监管平台,实施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行风建设和能力提升行动,推进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管理。

3.实施准入环境优化工程

持续优化市场准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按照云南市场监管准入异地同标服务机制,实现准入互办互发。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优化一窗通平台功能,提升一网通办率,简化企业开班一日办结流程,对符合登记条件的企业实行小时办结。全面实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和企业登记线上线下实名认证。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承接好州级下放的行政许可事权,强化对委托下放事权运行的监督指导,积极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强化企业注销一网服务,优化注销流程,压缩简易注销公告时间至20天。

4.实施质量强市提升工程

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深化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市创建成果,抓好重点行业(产品)质量提升工作,开展全市质量月活动,加强首席质量官等质量人才培养,优化健全质量检测、评价和消费品召回机制,争创景洪品质高端认证,争取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夯实计量技术支撑,加强西双版纳州计量结果互认、跨省通办等纵深合作,强化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根据时下热点,抓牢民生保障、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环境保护等方面计量器具,受检率力争达90%以上。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引导扶持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持续推进标准化示范试点,深入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领跑者制度,百千万行动。提升检验认证供给质量,加强防疫用品、电动自行车等重点领域认证检查,开展检验检测行业整治提升,扎实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有机产品认证提质增效。

5.实施创新驱动支撑工程

争创知识产权高新城市,推进高价值培育工程建设,推动景洪市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园区、企业、产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措施清单落地落实,持续抓好铁拳”“知识产权护航等行动,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能力双提升工程,建立重点企业知识出安全维权服务工作站,加强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监管。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抓好“4.26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宣传活动,实施知识产权富农工程,支持国家地理标识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深化知识产权服务村集发展试点,促进知识产权与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的深度融合。

6.实施竞争秩序维护工程

强化综合执法。深入推进景洪市冷链疫情防控执法行动,开展好双打、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重点专项执法,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加强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强化跨区域执法协作。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持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实施,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做好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行为专项治理,规范直销、打击传销工作。强化价格监管。突出疫情防控价格检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加强民生领域以及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价格监管,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水电气价格检查和即将开通的铁路价格监管。强化广告监管。开展违法违章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强化重点领域的户外广告、互联网广告、传统媒体广告监管,推动广告业健康发展。强化网络交易和合同监管。对野生动物交易、澜沧江禁渔等领域教育行为实施重点检测,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房地产行业格式条款。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加强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信息归集共享,强化联合惩戒,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

7.实施消费环境建设工程

进一步建立和落实消费维权机制,持续推进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配套推动消费投诉行政约谈,引导商家建立落实线下无理由退货制度、消费环节首问、赔偿先付等制度。关注新兴消费业态、消费模式和热点问题,加大消费警示提示,及时公布维权案例。纵深推进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全力构建放心舒心消费环境,扎实开展“N+1”示范工程,扩大创建覆盖面,稳步推进行业创建,把与群众消费密切相关、消费纠纷高发的行业作为创建重点。切实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以旅游场所的食品、商品质量、价格、特种设备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8.实施自身建设提升工程

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对市场工作的全面领导,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法治建设。深入开展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发至审核等制度,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强履职能力建设。继续做好机构改革的后半篇文章,增强做好市场监管工作的本领,强化正向激励,注重专业人才培养,加大下属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基层执法人员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1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2名,其中:行政编制 109名(其中:工勤人员编制2名,不占行政编制),事业编制3名。在职实有103人(行政、工勤101人,事业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10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6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67行政退休65人,事业退休2

车辆编制14辆,实有车辆1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212.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48.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64.05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28.68万元,下降5.4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2人,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2212.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48.76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64.0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48.76万元(本级财力2148.7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28.68万元,下降5.4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2人,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12.8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12.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2212.81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减少128.66万元,下降5.4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景洪市农(集)贸市场提升改造工作补助经费50万元,比上年减少150万元;系统维护费38.52万元,比上年减少6.48万元。

(一)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48.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9.18万元,项目支出159.58万元。2021年预算数减少192.73万元,下降8.23%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2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89.18万元2021年预算数减少27.99万元,下降1.3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按文件要求编外人员减少5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7.13万元;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24%,2021年预算减少25.54元,下降1.4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按文件要求编外人员减少5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7.13万元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49%2021年预算减少7.75元,下降3.5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2人,日常运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驻村工作队员增加1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14%2021年预算增加2.69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驻村工作队员增加1人,遗属补助人员增加1人。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13%2021年预算增加2.6元,1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购买3台多功能一体机、3台台式计算机。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2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7个,安排159.58万元,如食品安全抽检经费、五证合一办证专项经费、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配置专项经费、景洪市农(集)贸市场提升改造工作补助经费、知识产权专利资助专项补助资金、成品油及车用尿素抽检等开支2021年预算减少164.74元,下降50.7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2景洪市农(集)贸市场提升改造工作补助经费50万元,比上年减少150万元;系统维护费38.52万元,比上年减少6.48万元。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439.0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人员经费、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秩序执法38.52万元,主要用于明厨亮灶、智慧农贸市场、工商一体化运行维护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事业运行25.66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事业人员经费、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160.06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抽检、五证合一办证、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配置、景洪市农(集)贸市场提升改造工作、知识产权专利资助、成品油及车用尿素抽检等开支。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9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0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8.3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9.1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93.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8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1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5.8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14.6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38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2.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55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2.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27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绩效工资1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69.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6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8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险缴费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114.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2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印刷费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14万元)

水费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电费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邮电费1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10.38万元)

物业管理费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差旅费6.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万元,项目支出0.72万元)

维修(护)费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6.8万元)

租赁费2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8.42万元)

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专用材料费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2万元)

被装购置费36.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6.06万元)

劳务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委托业务费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工会经费2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9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2.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39.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8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0.6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对企业补助

其他对企业补助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4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41.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3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比2021年增加34.96万元,增长554.5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采购A42.4万元、A30.32万元、多功能一体机20.8万元、台式机31.8万元、被装购置费36.06万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2.93万元,较上年减少1.02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2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93万元,较2021年减少1.02万元,下降17.12%,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85次,共计接待822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等相关制度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本单位申报项目7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7个,涉及金额159.5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0个,涉及金额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

2022年,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50万元。 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景洪市农(集)贸市场提升改造工作补助经费:财政安排资金5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20221231日前完成支付14家农(集)贸市场提升改造奖补资金市场升级改造验收率达100%创造规范管理、秩序良好、文明经营、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服务公开的良好农(集)贸市场环境,激励自主创新,促进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逐步建立市场环境卫生提升长效机制,着力打造整洁、安全、放心,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需求的现代化农(集)贸市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209.42万元,比上年减少7.02万元,下降3.24%,减少的原因是2022年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2人,日常运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事业日常公用经费1.88 万元,比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7.39%减少的原因是2022年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1人,日常运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285.7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7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234.3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净值16.5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0.5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3.6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427.08平方米,账面原值63.25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77项,账面原值30.4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填报的资产月报数。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预算公开表20221110035629698.xlsx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4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