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 来源 :景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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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02-17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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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五、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部门基本信息表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和《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景财预〔2022〕38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管理。
2.研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组织、实施对干部和领导班子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领导班子成员的调配、任免等方面;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办理党群管理干部的任免、退休审批手续;承办市委、人大、政协、群团机关工作人员调动事宜;承办部分干部的交流工作,办理党员干部出国(出境)政审申报手续;提出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计划。
3.负责干部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审核、督查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机关内部竞争上岗工作;办理党政群机关非领导职务的审核,指导公务员考试、录用和推行公务员制度工作。
4.建立科级后备干部队伍,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5.对干部的学历教育和培训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具体组织对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干部的培训工作。
6.制订和完善人才工作的规章制度,选拔和协助市委管理市级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拔尖人才。
7.对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具体负责对离休干部工作管理的指导、检查、落实。
8.研究和制订加强党组织建设的措施,指导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加强党员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党组织和党员活动,组织开展党建理论研讨活动,加强党费规范管理工作。
9.负责党员和干部的统计工作,做好科级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
10.指导、检查基层党组织的工作。
11.做好接待关于组织人事工作的来信来访。
12.承办市委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干部股、组织股、机关组织股、企业组织股、干部教育监督股(举报中心)、人才股、远教办(党员教育中心)、公务员管理股、老干部工作股(市委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1.办公室
负责部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和综合事务。主管部内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宣传教育、文秘、档案、保密、文印、信访接待、会务组织、财务审计、传达收发、报刊征订、“挂包帮、转走访”等工作;做好财务、用车等后勤服务;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干部股
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以及上级党委和市委关于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决定和规划;负责起草全市有关干部工作的规划、办法和意见;负责市管干部的推荐、考察、任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换届、补选以及干部述职评议、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市管干部信息统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管理工作;草拟干部工作文件和收集整理干部工作资料;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组织股
负责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宏观指导,拟定全市基层党建工作计划(方案或通知);负责指导农村党建工作,联系各乡镇党委。具体负责乡镇各级党组织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检查监督,督促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党内统计、党刊征订发送等工作;大学生村官的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农村村干部教育、农村干部基本报酬、离任村干部补助、村干部养老保险、困难党员补助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市直各单位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负责对景洪市党建网站进行日常更新和管理维护,指导乡镇、农场、街道党(工)委抓好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活动场所建设管理等工作;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机关组织股
负责具体指导机关党建和城市基层党建,联系市直机关工委、允景洪街道党工委、教育党工委。督促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党员的教育管理、党务干部的业务培训、党组织的换届、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党内统计、党刊征订及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等工作,指导、打造机关党建示范点,总结提炼机关党建经验典型。按照上级要求,联系允景洪街道党工委协同抓好城市基层党建各项工作,督促市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提高“云岭先锋”手机APP使用率,全面推进景洪市“服务大发展·争当排头兵”党员志愿服务行动;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企业组织股
负责指导国企党建、农场党建、非公党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系“两新”组织党工委、农场党委。具体负责“两新”组织党工委、农场党委各级党组织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检查监督,督促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党内统计、党刊征订发送等工作;做好市“两新”组织党工委各党组织的整顿建设、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党员的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批,党员的处理处分及党组织的换届、组建、委员增补工作;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干部教育监督股(举报中心)
负责干部教育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和制度建设;指导和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干部培训工作规划和计划;负责做好中央、省、州、市举办的各种类型干部培训班学员的选派工作;组织实施市管干部、后备干部、村(社区、生产队)干部等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各乡镇(街道)农场社区、市直各部门的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干部培训机构和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和从严治党的方针,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的干部监督工作,负责对《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和组织人事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办和直接办理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对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工作;办理市委和部领导批办的反映领导干部重要问题的案件;制定有关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提出防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建议;配合审计部门做好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理市管干部的党籍、党龄、参加工作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负责全市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政治审查和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备案工作;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人才股
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要求,抓好人才工作的战略思想研究、总体规划的制定、重要政策的统筹、重大工程的设计、重点人才的培养、先进典型的宣传;调查研究人才工作情况,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研究拟定并协调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协调、检查全市人才工作;协调落实专项重点人才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人才工程,承担代市委管理联系专家工作,负责专家的选拔、培训、休养和管理服务等工作;建立人才资源信息库,协调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协调人才开发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远教办(党员教育中心)
负责全市农村现代教程教育的规划、检查、指导和管理工作,利用远教手段对全市党员进行教育;负责党员远教音像教材的引进、交流和编写、拍摄、制作工作,承担全市电教培训和服务;建立设备管理、运行和维护制度,完善全市终端站点管理员工作责任制;负责大组工网和综合平台的建设和运维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远教任务;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公务员管理股
负责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综合管理;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负责公务员分类改革工作;负责全市公务员考试录用、交流、调动、调任、职务与职级并行等各项日常工作;统筹全市机关单位工资福利统发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公务员奖励、惩戒、申诉等政策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管理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负责选调生培养管理;负责参公单位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市公务员申诉和控告工作,承担市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以市公务员局名义开展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公务员宪法宣誓工作,组织开展新录用公务员宪法宣誓工作;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老干部工作股(市委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市直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建工作,宏观指导乡镇(街道)、农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各项工作的开展;管理全市离休干部和实职副科级以上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全市各部门贯彻执行、落实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的情况;处理好老干部来信来访;对全市老干部丧事和善后处理工作进行政策指导;指导管理好干休所(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等工作;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筑牢思想根基。持续深化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用好线上、线下平台载体,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着重在学深悟透、把握要义、融会贯通上下功夫,推动全市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抓紧筹备“雨林狮子”工程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推动干部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干部教育培训”模式。
2.坚持统筹各领域党的建设,夯实基层组织。在农村,将“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集中力量做好27个试点村庄规划建设。落实“双整百千”四级联创机制,以普文镇四级联创为依托,加快推进普文镇基层党建工作示范村、组建设。大力实施农村优秀人才回引计划。深入推进集体经济强村工程,持续跟进25个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建设,制定一村一策,到2025年,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平均达到10.00万元以上,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全覆盖。围绕强边固防“五个一”要求,强化边疆党建长廊建设、“国门党建”和“军警地共建”、“网格化”管理。结合“云岭先锋”系列创建、红旗飘飘工程,创新开展“红色教育”爱边、“红色头雁”守边、“红色细胞”强边、“红色堡垒”固边行动。加快推进勐龙镇、景哈乡强边固防“四位一体”项目建设。配合市委政法委推进景哈—勐龙线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合力强边固防示范创建项目。抓好抵边村(社区)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探索“党员+N”党建带群建网格化治理村组模式。完善农村“网格化”管理和服务体系,落实市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两委”成员入户走访、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等制度。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长效机制。筹备开展发展党员违规违纪“回头看”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问题排查。在城市,持续抓好书记“领航项目”工程,齐心协力推动2022年州木材公司、州人大住宿区、州一中住宿区、市政府片区A区-州委住宿区、电信小区、邮政小区、药园小区、大曼么小区、长线站小区等9个老旧小区顺利改造。继续抓好城市基层党建社区示范点建设,持续推出一批“党建+”精品项目、一批基层党建创新项目、一批有影响力的基层党建品牌,形成城市基层党建品牌群效应。配合做好嘎洒撤镇设街后续工作。在“两新”组织,不断扩大“两新”组织“两个覆盖”率,推进“两新”党建与城市基层党建深度融合。在机关事业单位,持续推进“五强五带模范机关”创建和“寻标对表达标创标”行动;常态化整治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用好用活“服务大发展·争当排头兵”党员志愿服务平台。在离退休老干部中,持续实施“银发先锋”“银潮之声”“银秀芳华”三项工程,持续加大“银发人才”队伍建设。在国企,认真谋划和推进“一企一品牌”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在学校,坚持好“一校品牌”、“一校一特色”,培树一批学校党建精品。进一步落实“围绕教育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教育”,通过三年实现教育的制度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特色化办学打造“美丽校园”“新三步走”战略。
3.坚持围绕新时代好干部标准,锻造雨林铁军。采取“四个一批”(细化)措施,不断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持续抓好优秀年轻干部“雨林狮子”工程,进一步加大在疫情防控、重点项目等一线发现识别和培养锻炼年轻干部力度,推动干部资源最大限度向一线倾斜。认真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省实施意见、州实施方案和中国足球彩票若干举措,持续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覆盖综合调研。科学合理调整市管领导班子,在充分考虑工作实际需要和班子建设需要的基础上,统筹考虑结构因素,全方位优化市管领导班子结构。加强平时考察,科学安排干部调研工作,为市委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提供依据和参考。
4.坚持发挥人才活力,盘活人才队伍。编制人才中长期规划,制定并实施好《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本土人才培养办法》等人才引进培养相关政策,打通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性人才入编的“绿色通道”;加强与“双一流”大学和省内知名高校的联系,有针对性得引进一批中国足球彩票重点产业发展急需高层次紧缺人才。制定《事业单位人员到市属国有企业交流任职实施办法》《面向全市优秀村(社区)“两委”定向聘用事业单位人员办法》等人才交流措施,畅通人才交流渠道,全面提升人才活力;强化平台载体建设,依托清华启迪双创中心,打造景洪双创孵化基地和新产业发展成果集中展示窗口。
5.坚持强化自身建设,提升组工形象。认真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意识。持续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持续开展“双强双新”评比、组工学堂、组工练兵等活动,建立“1+1”“半工半学”帮带机制,帮助开阔眼界,提升能力。常态化开展公务员日常考核,有效发挥“指挥棒”作用。针对责任压不实、督促指导不够等问题,建立部领导班子分片联系组织工作制度,补齐弱项短板。抓好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统筹协调,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清理。巩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和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成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聚合力、添动力、提效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1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名,其中:行政编制25名,事业编制15名(含参公)。在职实有3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196.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8.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77.7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3.14万元,增长9.4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本单位在职实有人员比上年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96.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18.98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77.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18.98万元(本级财力1118.98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3.14万元,增长9.4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本单位在职实有人员比上年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96.6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96.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1186.68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1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3.14万元,增长8.6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本单位在职实有人员比上年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一)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18.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9.05万元,项目支出479.9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5.44万元,增长2.27%。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2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9.0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30.45万元,增长5.0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本单位在职实有人员比上年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03%,比2021年预算增加19.47万元,增长3.5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本单位在职实有人员比上年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8%,比2021年预算增加8.92万元,增长16.4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本单位在职实有人员比上年增加,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23%,比2021年预算减少3.46万元,下降71.3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本单位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86%,比2021年预算增加5.50万元,增长550.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根据工作需要购买国产化电脑。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2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9个,安排479.93万元,如景洪市“智慧党建”项目经费、村干部体检经费、党建工作经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经费、关心帮扶项目专项经费、村干部工伤、意外伤害保险经费、人才工作经费等开支。比2021年预算减少5.00万元,下降1.0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内容及经费减少,如:2020年至2021年市、乡、村换届工作经费、“七一”建党节活动经费等项目减少。
(二)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行政运行483.6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本单位工作中发生的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经费支出,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日常工作有序开展。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479.9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经费,景洪市“智慧党建”项目经费,村干部体检经费、党建工作经费,人才工作经费、老干部工作专项资金等支出,保障中共景洪市委组织部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缴纳职业年金费用。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0.7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9.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7.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金额和驻村大学生住房公积金缴费金额。
(三)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12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2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187.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5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奖金9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4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5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2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3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4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4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0万元,项目支出33.83万元)
水费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96万元)
电费2. 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 52万元)
邮电费1.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64万元)
差旅费15.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万元,项目支出13.10万元)
维修(护)费21.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1.10万元)
会议费1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2.50万元)
培训费157.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57.40万元)
公务接待费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万元,项目支出0.50万元)
劳务费65.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0万元,项目支出60.85万元)
工会经费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39.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2万元,项目支出6.3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82.3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18.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万元,项目支出16.80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8.6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56.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0万元,项目支出51.10万元)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0.4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57.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7.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比2021年增加14.26万元,增长32.8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购买国产化电脑;开展景洪市“智慧党建”项目工作时,此项工作涉及购买办公设备,因此政府采购预算增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30万元,较上年减少3.50万元,下降35.7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2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无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我部门未涉及因公出国(境)的工作,因此预算数为0.0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10万元,较2021年减少1.40万元,下降31.11%,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320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从而控制公务接待支出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20万元,较2021年减少2.10万元,下降39.6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0万元,较上年减少2.10万元,下降39.6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未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经费预算安排。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本单位申报项目9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9个,涉及金额479.93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0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00万元。
2022年,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150.00万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50.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坚持以“培养造就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为目标,紧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加强干部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完善培训内容、改进方式方法,深化理论武装、强化专业训练,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加快推动新时代景洪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根据省委组织部、州委组织部、市委及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要求,对全市约560名科级领导干部、2348名职级公务员、100名“幼狮”、50名“青狮”、20名“雄狮”人选进行培训。完善两个现场教学基地的基础设施配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68.67 万元,比上年增加14.42万元,增长26.58%,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在职实有人员比上年增加,办公经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资产总额507.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07万元,固定资产220.1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43.87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6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6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2项,账面原值8.9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填报的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72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