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 来源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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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02-17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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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景洪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五、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部门基本信息表
景洪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和《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景财预〔2022〕38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景洪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隶属于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养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扩大养老、工伤保险覆盖面;负责全市企业、机关、事业、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工伤以及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日常工作,落实完成年度的养老、工伤以及城乡居民各项目标任务。
(2)负责为单位职工和从业人员办理、查询养老、工伤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的核定、编制应征清册、实收处理、应收实收对账、 欠费核定、转移接续工作、个人账户管理;参保单位的新增、中断、终止和信息的修改;参保人员信息的增减、修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职业年金的转入、转出、续接、修改;社会保险关系中断、转移、续接、终止;负责核定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工作。
(3)负责养老、工伤、职业年金、城乡居民保险基金以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的管理,审核市本级经办服务窗口办理的在职参保人员待遇审核,审核在职参保申报人是否达到享受待遇的条件、录入申报人审核通过的资料、计算申报人申领待遇的金额;负责实施市级参保单位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和审核发放、支付。
(4)负责离退休的企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和养老、工伤、城乡居民和被征地农民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5)负责编制和执行企业、机关、事业、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养老、工伤、职业年金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收支预算和决算等编制,做好养老、工伤保险、职业年金的统计分析,完善养老、工伤保险、职业年金统计制度,上报相关财务、统计报表。
(6)组织宣传和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法律、法规等有关政策,负责全市养老、工伤保险扩面、登记、申报、核定征缴和养老金、职业年金的申领、发放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被征地资金管理使用,年度财务预决算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内部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规范会计档案及固定资产管理,报送相关财务报表统计工作。
(8)负责具体协调并组织实施养老、工伤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各项工作。组织好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和纠偏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养老、工伤保险政策执行情况及对基金运行安全进行分析,纠正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优化经办规程,健全完善内控制度,降低基金管理风险。
(9)完成主管局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主任办公室、养老生育保险申报核定业务室、退休待遇审核室、工伤生育核定业务室、财务统计室、抚恤金和稽核室、档案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被征地养老保障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防范和化解社保经办风险,认真落实社保改革任务、减税降费政策、基金安全监管、系统行风建设和社保经办扶贫及扫黑除恶等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强化风险管理,完成省、州市下达的参保目标任务数,按时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
1、养老保险参保情况:全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60667人,完成基本养老保险目标任务数259700人100.37%。
(1)全年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82362人(包含企业离退休人员22654人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5519人),完成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目标任务数81400人101.18%(其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4332人,完成目标任务数44100人100.53%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9857人,完成目标任务9700人101.62%)。
(2)全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78305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78300人100%。
2.工伤保险。全年景洪市参加工伤保险人数64122人(含项目参保和非煤矿山),完成目标任务62300人102.92%。
3.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稳步推进。景洪市耕地被征涉及9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2个园区,38个村委会,被征过农民30280人,共认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对象(人均可耕地面积少于0.3亩)3869人,符合保障条件3504人,不符合保障条件365(其中不符合参保条件109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员256人)。不符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人均可耕地面积超过0.3亩)26411人。被征地农民 养老保障政策累计应增收专项资金总额92189.61485万元(包括上解州级资金和州级“两区”资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累计已使用专项资金补助总额3772.1万元,全年1至12月累计发放待遇9039人次,发放金额157.89万元。
4、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情况(截止12月31日)
景洪市全年共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27447.45万元334821人次(其中: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80767.79万元269760人次;发放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46679.66万元65061人次)。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5734.17万元442743人次;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待遇157.89万元9039人次,社会化发放率100%。
5、死亡丧葬费支出情况(截止12月31日)
景洪市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共支出丧葬抚恤补助费2648.94万元729人(其中:支出企业离退休死亡人员丧葬抚恤补助费1843.79万元440人;支出在职死亡人员丧葬抚恤补助费805.15万元289人)。工伤保险支付1002人次1766.43万元。
6、金额社保卡发行情况(截止12月31日)景洪市全年金额社保卡发行41.74万张。
7、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工作(截止12月31日)
严格执行《云南省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文件要求,积极宣传推广云南人社12333等线上认证,目前,景洪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本着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热情、耐心、主动地对前来认证的群众进行认证,采取人社 12333 手机 APP、办事通,信息公示等方式进行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确认,针对长期卧病在床、高龄、残疾等特殊人群采取上门认证的方式,确保及时认证。大力推行手机 APP 自助认证,截至 2021年7月 31日,应认证 64752 人,已认证 64752人,认证率100%(通过手机 APP 自助认证占比达到 99.76%),其中: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已认证22611人(通过手机 APP 自助认证人数为 21792 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已认证 5348人;工伤保险领取长期待遇人员已认证 64 人(通过手机 APP自助认证人数为 53 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已认证 36729 人(通过手机 APP 自助认证人数为 31728 人)。
8、基本养老保险各项待遇水平不断提高(截止12月31日)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5年连调”,2021年度人均增资0.015万元,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0.30万元,惠及2.22万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4年连调”,5519名退休人员参与调整,人均增资0.16万元,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0.72万元。2021年城乡居民年满65周岁基础养老金提标0.22万人,按时足额兑现待遇5734.17万元。各项待遇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
9、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情况(截止12月31日)
目前,景洪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及其经费预算由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管理,具体的人员管理服务主要由接收街道和乡镇负责组织落实。
(1)景洪市共有退休人员28173人,其中企业离退休人员22654人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5519人(含省上下放农场5家退休人员17498人,市属国有企业9家退休人员390人),全部实现社会化发放待遇和管理。
(2)景洪市按相关要求于2020年完成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整体移交和接收,各项协议已全部签定。全市应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共涉及43家21165人(含党员2620人),其中:涉及中央国有企业12家,退休人员631人;省属国有企业17家,退休人员2646人;省上下放农场5家,退休人员17498人;市属国有企业9家,退休人员390人。
(3)企业退休人员有企业退休专职服务管理人员对全市企业退休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走访、慰问和调查,跟踪了解企业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开展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帮助死亡退休人员家属申领丧葬补助费和遗属津贴、跟踪服务、待遇资格确认等工作。根据社会化人员按照与企业退休人员1∶300比例配备的要求,目前,景洪市配有企业退休专职服务管理人员80名,确保社区有必要的服务力量,并保证了相应的工作经费。
10、认真落实困难群体行业帮扶措施(截止12月31日)
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州市、县级人民政府按0.01万元标准为其全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景洪市精准识别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一、二级信息,做到乡镇(街道)、农场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做好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代缴工作。全年困难群体政府代缴6569人(其中低保对象4273人,特困人员40人,重度残疾一、二级2256人),代缴金额88.65万元(其中市级财政代缴43.53万元,省级代缴45.12万元)。
11、持续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增值保值(截止12月31日)
严格基金管理和内控制度,市人社局与农信社签订保值增值协议,及时将基金按政策定期转存,保障基金安全、稳定、增值运行。景洪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专项资金存款总额81358.54万元(其中定期存款66000万元,活期存款15358.54万元)。
12、有序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人”待遇清算(截止12月31日)
2021年,景洪市加大政策和业务经办宣传力度,坚持稳字当头,全年共核查991人符合清算标准的“中人”待遇人员,且及时兑现“中人”待遇767.09万元(其中统筹内513.43万元,统筹外253.66万元)。
13、认真开展稽核内控工作(截止12月31日)
景洪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每月采取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进行比对,以此来避免重复领取待遇;以月报的方式及时停发死亡人员待遇,合理避免死亡多领养老金情况;对部级、省级通过信息库定期比对返馈的疑似重复参保、死亡冒领、重复领取待遇,服刑人员参保领取待遇的人员名册,及时进行核实处理。
14、认真开展统计工作(截止12月31日)
景洪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严格对照《关于认真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整改工作的通知》以及有关统计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单位统计基本工作及主要统计指标进行监督和检查。2021年,景洪市以云南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和云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数据为依据填入报表,同时,以“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为目标完成统计任务。
认真开展统计自查工作,坚持依法统计,保证统计数据的准备性,切实提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积极对待,对中心统计基础工作及主要统计指标进行监督和检查,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严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及时建立统计台账,以备后续查阅。
统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统计业务和参加培训统计培训,从而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及时做好统计原始记录及统计台账、电子台账的日常工作,统计数据额出据有说明、有分析,统计年报和月报、季报和定期报表都及时报送、年内无催报现象,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确保了按时保质上报。积极完善统计管理制度和统计资料日常归档,将年度报表、相关资料及分析材料分别装订成册,分门别类地进行保管,做到有档可查。
15、认真落实信息系统经办社会保险业务
景洪市养老保险基金中心社会保险参保、待遇核算和发放、信息变更等各项业务均已使用云南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办理。
16、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权益投递工作
根据景洪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与邮电部门签订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寄递一体化服务协议的要求,2021年度共投递122950份。通过个人权益投递工作的开展,参保人能够及时看到自己社会保险账户上年结余及本年度的个人缴费金额,个人权益记录单使个人账户透明化,清晰化、明确化。
17、基本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工作
按照省、州的工作要求,景洪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对利用移动信息平台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参保单位发送相关参保扩面、缴费信息、待遇申请、养老待遇发放、个人缴存基金等短信信息,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政策和服务举措,加强政策宣传,做到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坚持传统服务方式和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用短信信息数据服务群众,从而提高群众的参与率、参保率、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通过使用多渠道缴费方式极大的方便了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残疾人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改进服务后带来的便捷。2021年,累计发送8.47万余条短信缴费记录申报等信息。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1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其中:工勤人员编制0名),事业编制30名(含参公)。在职实有3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3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 退休 8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91.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6.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5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18万元,下降0.1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本年调出2人调入2人,调入的2人工资低于调出2人工资导致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等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91.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86.64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86.64万元(本级财力1486.6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18万元,下降0.1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本年调出2人调入2人,调入的2人工资低于调出2人工资导致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等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91.6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91.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1486.64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8万元,下降0.1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本年调出2人调入2人,调入的2人工资低于调出2人工资导致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等减少。
(一)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86.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6.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7.18万元,下降0.48%。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2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86.6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42.82万元,增长10.6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42%,比2021年预算增加130.12万元,增长11.7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01%,比2021年预算增加12.82万元,增长20.7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工作业务量增大,导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1.30%,比2021年预算增加3.88万元,增长2.36%,增加的原因一是企业离退休人员补助较上年增加3.28万元二是重点村工作人员生活补助0.6万元。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27%,比2021年预算减少4万元,下降5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减少。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2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0个,安排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50万元,下降10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建档立卡人员、低保对象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50万元按上级要求做基金预算,实际收支均在基金决算报表发生,经费报表收支均未体现资金的发生。
(二)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1239.22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的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2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2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1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17.03万元,主要是企业离退休人员支出。
6.卫生健康—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6.14万元,主要是用于在职职工医疗补助支出。
7.卫生健康—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4.64万元,主要是用于在职职工医疗补助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1.98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三)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10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15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8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1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3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66.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6.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2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水费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电费1.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邮电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差旅费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0.45万元)
维修(护)费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0万元,项目支出8.53万元)
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劳务费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会经费7.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27.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离休费11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退休费1.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生活补助47.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比2021年减少4万元,下降5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减少。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2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主要是本单位未涉及因公出国(境)的工作,因此预算数为零。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增加1万元,增长100%。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67人次。增长原因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本年度我单位开展多领冒领截留套取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专项检查,预算经费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派出的检查人员和督导人员的接待开支,故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是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因此预算数为零。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本单位申报项目0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
2022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78.50 万元,比上年增加8.82万元,增长12.6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工作业务量增大,导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景洪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资产总额93.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96万元,固定资产86.3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01万元,减少原因为一是银行存款减少社会化管理人员个人生育补贴9.17万元,二是固定资产计提2021年折旧10.8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84万元,减少原因为固定资产计提2021年折旧10.8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填报的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1600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