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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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02-17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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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五、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部门基本信息表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和《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景财预〔2022〕38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中国足球彩票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职能职责是按照《中共景洪市委办公室 中国足球彩票关于印发《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景办字[2019]37号)执行。
1.彻落实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规划,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
2.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覆盖。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以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组织拟订全市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工资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政策、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13.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章节加藏项开发工具特色功能云南省党政机关服务通道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5.有关职责分工。与景洪市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景洪市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景洪市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16.将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原事业单位机构维持不变。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独立核算机构数3个,均属财政全供给单位,其中:独立核算行政单位1个,系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和基金监督股、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社会保险和信息股、行政审批股。
下属独立核算参公事业单位2个,包括景洪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景洪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稳定就业帮扶措施,着力提升服务水平。继续保持就业帮扶工作协调机制、工作专班及服务队等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加强人员配置,抓好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深入推进劳务协作。着力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专业化,完善服务功能,细化服务标准和流程,增强主动服务、精细服务意识。利用高效便捷的“互联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平台,实现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全程信息化。开展基层业务培训班,提升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和水平,真正让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效。
2.强化部门联动,精准推进参保扩面。加强与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接,紧盯就业这个“上游”,及时掌握市内就业情况,努力使“新增就业”转化为“新增参保”,积极引导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巩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扩面成果,全力保障待遇发放。大力推行网上“不见面”办理,扩大“网上办”“指尖办”知晓率和覆盖率,进一步完善社保经办业务流程。坚决遏制违规一次性补缴、违规提前退休、服刑人员领取养老金等问题,加强数据质量稽核,全面排查社保基金管理风险,抓实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
3.提高站位重视人才,优化环境留才用才。进一步落实“一把手”抓“第一资源”责任,推动形成重视人才、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制定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本土人才培养办法、面向全市优秀村(社区)“两委”定向聘用事业单位人员办法、事业单位人员到市属国有企业交流任职实施办法等多个人才引进培养办法。推动创新成果转化,在各行业领域开展人才工作“大赶考”行动,采取年初亮目标、年中晒成绩、年末大比拼的方式,促进各行业领域加大高层次人才招引力度,完善各行业领域人才服务和保障措施,持续优化全市人才发展环境。
4.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劳动保障工作成效。建立健全建设单位和用人企业失信惩处制度,将失信企业和失信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招商引资、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指导乡镇、用人单位开展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切实督促企业依法用工,引导农民工合法理性维权。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好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依法处理欠薪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拖欠行为的发生。认真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加强企业用工指导、用工备案管理,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抓实“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广泛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共同要约”行动,力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良好氛围。
5.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层逐级厘清“两个责任”责任主体,使责任主体更加明确、具体、清晰,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层层传导压力,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确保“两个责任”在人社系统全覆盖、无空挡。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经常性工作,结合中央的新精神、新要求、新部署不断完善调整,结合人社部门职能职责,把重点工作部署、日常履职尽责结合起来,进一步找准落实“两个责任”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在把握共性的同时突出个性,明确各自不同的具体工作任务,坚持挺纪在前,强化农民工工作保证金、社保基金、人事人才的监管,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
6.继续抓好其他重要工作。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继续抓好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帮扶、职业培训、社保兜底、人才帮扶等工作,着力推进东西部对口帮扶,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加强与浙江、上海等地人社部门的劳务对接,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加大岗位推介力度,引导市内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吸纳脱贫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认真总结推广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经验做法,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改善农村地区群众生活。二是保持力度不减,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疫情防控措施,积极配合各级各部门协同作战,全面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继续抓好各项创建工作,深入开展“7+2”爱国卫生专项运动,加大创文创卫工作宣传力度,积极配合社区开展各项志愿者服务活动。三是多措并举完善综合楼建设,根据2021年10月13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划财务统计综合调研景洪市座谈会要求,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尽快完成综合楼建设并搬迁使用,为广大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2个;事业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1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2名,其中:行政编制 26名(其中:工勤编制2人),工勤人员编制0名,事业编制46名。在职实有7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7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021.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24.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697.43万元。
与上年部门预算总收入对比增加1653.05万元,增长69.7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中上年结余、结转1697.43万元较上年增长1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021.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24.1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697.4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24.10万元(本级财力2324.1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对比增加1653.05万元,增长69.7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中上年结余、结转1697.43万元较上年增长10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021.5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021.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4016.53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53.05万元,增长69.7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支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639.50万元、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52.93万元及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5万元。
(一)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24.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5.57万元,项目支出18.5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44.38万元,下降1.87%。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2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05.5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57.02万元,增长7.3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及工资正常调资,导致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等增加。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78%,比2021年预算增加135.97万元,增长7.3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增加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等。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53%,比2021年预算增加18.52万元,增长14.0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导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1%,比2021年预算增加4.08万元,增长2.45%,增加的原因主要一是企业离退休人员补助较上年增加3.28万元,二是重点村工作人员生活补助、抵边村民小组派驻第一书记生活补助等较上年增加2.55万元。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28%,比2021年预算减少1.54万元,下降19.2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减少。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2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4个,安排18.53万元,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项经费5万元、信息化建设网络工作平台工作经费8.53万元、“春风行动”系列招聘会工作经费2万元等开支。比2021年预算减少201.41万元,下降91.57%,减少的原因主要一是减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专项经费支出4.13万元;二是减少事业单位人事干部、岗位设置业务培训专项经费8万元;三是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邮寄经费30万元较上年减少27万元;四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专项经费8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五是减少创业小额担保工作经费支出10万元;六是减少建档立卡人员、低保对象养老保险补助资金支出150万元。
(二)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行政运行424.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的公用经费以及信息化建设网络工作平台专项经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项经费、个人权益记录单专项经费等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事业运行34.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的公用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1419.56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公用经费支出、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以及“春风行动”系列招聘会工作经费等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8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5.7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7.8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17.03万元,主要是企业离退休人员支出。
8.卫生健康—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3.27万元,主要是用于在职职工医疗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28万元,主要是用于在职职工医疗补助支出。
10.卫生健康—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9.13万元,主要是用于在职职工医疗补助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9.57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三)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26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37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6.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19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绩效工资2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5.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47.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79.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9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5.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3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印刷费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咨询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水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电费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邮电费7.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4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差旅费9.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5万元,项目支出0.45万元)
维修(护)费1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万元,项目支出8.53万元)
会议费2.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2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培训费4.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13万元)
公务接待费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劳务费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会经费1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64.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离休费11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退休费1.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生活补助4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专用设备购置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42万元)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比2021年增长1.4万元,增长26.4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为了更好开展工作,配置了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等。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98万元,较上年减少5.01万元,下降45.5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2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主要是本单位未涉及因公出国(境)的工作,因此预算数为零。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38万元,较2021年减少1.51万元,下降38.82%,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23次,共计接待397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厉行节约,减少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6万元,较2021年减少3.5万元,下降49.3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较上年减少3.5万元,下降49.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全局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本单位申报项目4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4个,涉及金额18.53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
2022年,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5万元。 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项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5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405号),受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每年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1次,项目实施招聘计划完成率≧90%,资格审查准确率=90%,根据招录计划,及时为景洪市事业单位补充人才。使被聘人员、招聘单位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154.35万元,比上年增加16.09万元,增长11.65%,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公用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日常公用经费2.65 万元,比上年增加0.88万元,增长49.72%,增加的原因是新增事业单位人员1名,公用经费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437.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4.02万元,固定资产167.3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216.59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2290.18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52.1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99项,账面原值36.4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6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填报的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1600111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预算公开表2022021709403895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