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 来源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2-02-16 15:33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8200000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五、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部门基本信息表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和《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景财预〔2022〕38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作为市政府的职能部门,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承担着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的双重责任,具体职责有九项:一是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市有关林业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是研究拟定全市林业和草原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三是组织指导全市植树造林绿化和森林防火工作。四是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的调查、规划、设计,对森林资源进行动态监测和管理。五是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六是负责全市林业基本建设和项目的审核、申报、审批工作,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七是制定全市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成果推广。八是指导林场、苗圃和基层林业站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市林业生产项目的规划、申报。九是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市林业产业的发展布局。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生态修复管理股、森林防火股、审批股、森管股、法规股、执法股、保护地管理股、产业股。
下属单位6个,未独立核算单位5个,分别是:1.景洪市天然林保护工程办公室;2.景洪市生态修复管理中心;3.景洪市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4.景洪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5.景洪市林业技术推广站。独立核算单位:景洪市国有林场已单独公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是接力“十四五”、奋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一年,全市林草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州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力推动景洪林业快速、创新发展,发挥林业在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保障作用,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景洪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6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截止2021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2名,其中:行政编制20名(其中:工勤人员编制2名),事业编制42名。在职实有6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1人。其他实有人数2人,其中:遗属人员1人,编外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46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1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647.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5.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3,312.24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0.20万元,增长8.1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景洪市异地造林建设专项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647.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35.44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3,312.2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35.44万元(本级财力1,335.4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0.20万元,增长8.1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景洪市异地造林建设专项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647.6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647.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1,335.44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20万元,增长8.1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景洪市异地造林建设专项资金。
(一)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3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3.84万元,项目支出201.6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00.20万元,增长8.11%。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2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33.8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1.88万元,下降1.0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事业人员退休1人,基本工资减少。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69%,比2021年预算减少22.8万元,下降2.1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事业人员退休1人,基本工资减少。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6%,比2021年预算增加15.43万元,增长19.7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事业人员有2名实职副科级领导,其他交通费用增加18.3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5%,比2021年预算减少4.49万元,下降89.9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生活补助减少45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2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4个,安排201.60万元,如按照项目进度等开支。比2021年预算增加112.08万元,增长125.2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景洪市异地造林建设专项资金100万元及亚洲象监测员巡护补助资金21.60万元。
(二)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4.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5.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
3.农林水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247.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发放的基本工资。
4.农林水支出—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124.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发放的津贴补贴。
5.农林水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奖金66.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发放的奖金。
6.农林水支出—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304.8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42.1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
8.卫生健康支出—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2.7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9.卫生健康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0.9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0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
11.农林水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12.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
13.农林水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14.农林水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15.农林水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18.3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公务交通补贴。
16.农林水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14.7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17.农林水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8.1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18.农林水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电费支出。
19.农林水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支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等支出。
20.农林水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支出。
21.农林水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2万元,主要用于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22.农林水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其他日常公用支出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23.农林水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0.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24.农林水支出—森林资源培育—委托业务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异地造林建设专项项目支出。
25.农林水支出—动植物保护—生活补助21.60万元,主要用于亚洲象监测员巡护补助支出。
26.农林水支出—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办公费10万元、培训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共计20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开展森林防火等各项工作支出。
27.农林水支出—动植物保护—委托业务费60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度野生动物公众责任险专项支出。
(三)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24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124.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6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绩效工资30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4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2.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7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6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4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18.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7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电费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邮电费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差旅费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培训费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公务接待费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委托业务费1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165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22.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21.6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7万元,较上年减少0.8万元,下降3.0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2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7万元,较2021年减少0.8万元,下降12.31%,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39次,共计接待366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相关支出,较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本单位申报项目4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4个,涉及金额201.6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
2022年,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4个,涉及金额201.60万元。 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2022年度野生动物公众责任险专项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6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针对野生动物肇事较为突出现象,通过全州资金合力,筹集2000万元(其中:中央500万元,省级1260万元,州级60万元,县市级180万元(其中景洪市60万元),对野生动物肇事后农民及农作物的补偿措施,进一步调动当地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在保护野生动物的同时,为了保护当地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维护生态平衡,中国足球彩票积极开展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工作。
2022年森林防火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2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根据市政府与州政府2016年1月20日签定的《西双版纳州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2016-2020年)森林火灾防控目标:确保年森林火灾发率控制在6.5次/10万公顷以下,即年度森林火灾不超过32次,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即年度森林火灾受害面积不超过575公顷;年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年森林火灾查处率不低于80%。
2022年景洪市异地造林建设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2022年景洪市各类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定额指标预计可争取到2000亩。
2022年亚洲象监测员巡护补助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21.6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随着亚洲象种群数量不断增长,象群活动区域不断扩大,频繁进入农田、村寨周边、玉磨铁路沿线觅食活动,严重影响了当地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和玉磨铁路正常运营。需扩大亚洲象监测队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亚洲象种群安全,加强亚洲象监测预警。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93.68万元,比上年增加15.43万元,增长19.71%,增加的原因是:残疾人保障金由财政安排,不再由单位机关支行经费预算,所以相应的机关支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2年日常公用经费0.9万元,比上年增加0.9万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是事业人员有1名实职副科级领导职务,所以其他交通费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971.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1,865.8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05.8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4.3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17.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填报的资产月报数。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公开报表20220216120306099.xlsx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公众责任险).doc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森林防火).docx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8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