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审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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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09-06 09:50

景洪市审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有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向中国足球彩票市长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中国足球彩票委托向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中国足球彩票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中国足球彩票和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3)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① 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② 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③ 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④ 市属国有企业、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
⑤ 市级人民政府、政府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景洪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4)受上级审计局委托参与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5)按照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景洪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和州、市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中国足球彩票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
(9)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审计信息系统。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我单位组织实施了边境立体化防控建设审计项目,加大对疫情防控财政资金等使用情况的审计力度,促进专项资金及时拨付、精准使用、安全高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开展“放管服”等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查找和反映制约政策落地落实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提质增效。扎实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确保政令畅通。开展自然资源局、嘎洒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强化领导干部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意识,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为推动中国足球彩票生态文明建设、绿色跨越发展提供助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审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1.景洪市审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审计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审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景洪市审计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审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718.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2.34万元,占总收入的85.2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5.83万元,占总收入的14.74%。本年度总收入718.16万元,比2020年总收入817.32万元减少了99.16万元,总收入减少原因分析:2021年5月和7月陆续退休2人,8月调出1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地方财政补助审计工作及投资审计经费,因地方政府安排审计任务变化而正常减少,导致总体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审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686.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09万元,占总支出的68.63%;项目支出215.32万元,占总支出的31.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本年度总支出数686.41万元,比2020年总支出937.14万元减少250.73万元,支出减少数原因分析:2021年5月和7月陆续退休2人,8月调出1人,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地方财政补助审计工作及投资审计经费,因地方政府安排审计任务变化而正常减少,同时部分审计项目年底未完成延伸至2022年年初,审计业务经费于2022年年初项目完成后才完成支付,导致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审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1.09万元。与上年485.26万元对比减少14.1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5月和7月陆续退休2人,8月调出1人,导致日常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1.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审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5.32万元。与上年451.88万元对比减少236.56万元,主要原因是地方财政补助审计工作及投资审计经费,因地方政府安排审计任务变化而正常减少,审计业务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景洪市审计局2021年度项目经费共支出215.3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支出214.36万元,信息化建设支出0.16万元,其他审计事务支出0.8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2021年我单位共组织实施审计项目32项,截至2021年12月已完成25项,审计发现问题金额307210万元,其中:违规金额119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06016万元;查出非金额计量的问题66个,提出审计建议50条,移送市纪委监委及主管部门问题线索6件,助力全市廉政建设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审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5.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89%。与上年625.33万元对比增加49.5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5月和7月陆续退休2人,8月调出1人,导致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9.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8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事业运行、审计业务、以及审计机关其他审计事务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9%。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等社会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24.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8%。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等社会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24.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2%。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审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69万元,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完成预算的26.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完成预算的33.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完成预算的13.4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开展公务接待活动有所减少;二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切实压缩“三公”经费规模。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43万元,下降21.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60万元,下降32.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8万元,增长224.5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开展公务接待活动有所减少,2020年仅公务接待1批次,接待费为0.08万元,2021年疫情有所缓解,加之我单位审计人员受审计署邀请讲授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相关案例,故外单位到我单位交流学习也相应增加,接待批次较上年增加,共接待3批次,接待费0.26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万元,占82.88%;公务接待费支出0.26万元,占17.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审计工作及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外单位到我单位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审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46万元,与上年33.49万元对比增加15.9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省厅拨入疫情防控工作经费,我单位开展边境疫情防控方面支出列入办公费,所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景洪市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景洪市审计局资产总额531.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0.21万元,固定资产358.2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4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2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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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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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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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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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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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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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531.94 |
170.21 |
358.29 |
322.08 |
0 |
0 |
3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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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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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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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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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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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景洪市审计局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审计业务,是指审计机关按照职能职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二、其他审计事务,是指审计机关在开展审计业务时发生的其他有关工作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