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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 来源 :景洪市乡村振兴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2-02-15 16:12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62900000

景洪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景洪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五、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部门基本信息表

景洪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和《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景财预〔2022〕38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扶贫规划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

2.编制扶贫开发、精准扶贫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市各部门、乡镇开展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全市扶贫开发项目评估论证、立项申报、计划下达和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市级扶贫开发项目库。

3.督促检查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与扶贫,做好挂钩扶贫和对口帮扶的协调服务工作。根据国家、省扶持标准,确定扶贫对象,帮助基层解决扶贫工作中的困难,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工作。

4.负责协调金融部门开展农村信贷扶贫工作,组织落实信贷扶贫和小额扶贫到户贷款、企业贴息贷款投放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扶贫重点乡和重点村整乡、整村推进项目建设、安居工程。

6.负责全市社会扶贫工作,外资扶贫协调衔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市直部门、单位和企事业开展结对帮扶工作,负责省州市部门挂联乡(镇)包村扶贫的协调和联络工作。

7.负责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人员和乡镇兼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全市扶贫劳务技能培训项目、贫困村互助资金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8.负责全市精准扶贫动态管理和贫困人口统计、监测,贫困户建档立卡项目库管理分析贫困原因,为市委市政府扶贫决策提供依据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社会发展股、项目管理股、帮扶协作股。

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开展动态监测,守住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进一步完善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和帮扶机制,加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强化“政府救助平台”的推广运用,对全市农村常住人口进行定期排查,将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纳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和发展需求及时开展针对性帮扶。

2.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产业帮扶全覆盖。围绕“特”“优”战略,实施茶叶、橡胶、肉牛三大百亿产业提升发展行动,实行“链长制”,持续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建立龙头企业绑定合作社、合作社绑定农户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结合当地产业实际针对性开展生产经营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产业带贫增收效果。持续开展扶贫小额信贷扶持,积极为有产业发展条件且有贷款意愿的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提供贷款便利,做到“应贷尽贷”。鼓励金融企业开发其他金融产品助力乡村振兴。

3.健全股份合作机制,实现村集体经济全覆盖。鼓励支持村集体整合各类资源要素,通过组建集体公司或与龙头企业合作等方式,建立公开透明的股份合作机制,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建立健全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完善村集体经济运营管理办法,健全利益分配机制,重点用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保障,投入有利于促进共同富裕的项目和产业,带动村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全市所有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4.健全扶志扶智长效机制,实现培训就业全覆盖。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道德教育引导、村规民约、强化司法服务和保障等措施,增强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夯实自力更生发展致富的思想基础。以提高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能力为导向,丰富完善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确保培训后真正让低收入群众有“一技之长”。加强与劳务输入地对接,用好东西部协作机制、扶贫车间、扶贫龙头企业等,提高低收入人口外出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继续加强就近就地就业岗位开发,合理设置公益性岗位,发挥财政资金项目吸纳就业作用,加强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确保低收入人口有就业、能增收。

5.大力开展乡村建设行动。乡村规划。坚持规划引领,以“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为契机,加快推进全市乡村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优化乡村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和建设空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持续统筹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一十百”示范工程,打造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及美丽村庄,深入开展中国足球彩票普洱茶一二三产融合示范项目建设。深化人居环境提升。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万吨水泥进农村”项目,开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大比武”,全市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6.加快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全面实施9个沿边村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坚持新发展理念,突出产业就业支撑,落实涉边补助、补贴以及各类公益岗位政策措施,带动边民就业创业、增收致富,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扩大产业覆盖面,把沿边行政村、居委会(分场)建成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党建强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

7.开展定点帮扶工作。继续深化沪滇协作,加强帮扶结对力度;优化定点帮扶力量,除州、市级单位外安排金融、保险等部门参与定点帮扶,不断壮大帮扶力量;接续“万企帮万村”行动,落实“万企兴万村”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加大消费帮扶力度,促进农民增收。

8.增强乡村治理能力。加强脱贫村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组织领导地位,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创新党建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机制,发展壮大脱贫村集体经济,增强村党组织凝聚力。推进移风易俗。强化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形成长效机制。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村规民约、家规家训,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持续深化平安村建设。加强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和系统治理,及时化解群众身边矛盾纠纷,不断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

9.加强宣传工作。围绕五个振兴,分阶段分步骤开展专题宣传工作,在西双版纳报数字报开设“景洪乡村振兴”专栏,拓宽宣传渠道和范围;举办乡村振兴论坛,由乡镇党委书记、村总支书记谈乡村振兴,共谋乡村振兴路子。

10.强化队伍建设。抓好本部门、本系统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乡村振兴信息中心,及时充实人才队伍;强化技能培训,开设乡村振兴大讲堂,把乡村振兴知识纳入市、乡、村各级各部门培训内容,不断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全方位拓宽招才引智渠道,以公开招聘、人才引进等形式补充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大力发挥“招商引资”工作站和“招才引智”工作站作用,广纳八方才俊。深入实施“农村领头雁”工程,深化院企校地合作,积极培育本土人才,实现育才留才用才。强化驻村工作队业务培训和管理,打造一批懂农业、知农村、爱农民的工作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1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名,其中:行政编制10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事业编制0名。在职实有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79.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9.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74.74万元,增长85.2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万吨水泥进农村补助资金150万元、乡村振兴信息服务专项资金5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79.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9.64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9.64万元(本级财力379.6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74.74万元,增长85.2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万吨水泥进农村补助资金150万元、乡村振兴信息服务专项资金5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79.6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79.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379.64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4.74万元,增长85.2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万吨水泥进农村补助资金150万元、乡村振兴信息服务专项资金5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7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64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74.74万元,增长85.28%。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2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9.6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25.26万元,下降12.3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预算比上年少1人,编外人员工资预算比上年少3人。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95%,比2021年预算减少24.19万元,下降13.0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预算比上年少1人,编外人员工资预算比上年少3人。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05%,比2021年预算减少1.07万元,下降5.5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预算比上年少1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2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目标项目2个,安排200万元,如万吨水泥进农村补助资金150万元、乡村振兴信息服务专项资金50万元等开支。比2021年预算增加200万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万吨水泥进农村补助资金150万元、乡村振兴信息服务专项资金5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5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农林水支出—乡村振兴—行政运行支出141.7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编外人员工资及五险,公用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9.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7.农林水支出—乡村振兴—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万吨水泥及乡村振兴信息服务支出。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3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47.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2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印刷费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9万元)

水费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电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邮电费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差旅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会议费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

培训费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

公务接待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5万元)

劳务费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1.6万元)

工会经费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比2021年减少0.9万元,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购买固定资产性的办公设备。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37万元,较上年减少0.13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2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37万元,较2021年减少0.13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35次,共计接待242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实行厉行节约以来,我局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及公车使用审批程序,接待做到不上好酒及烟,控制餐标,不进高档酒店等,有效控制接待费的各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本单位申报项目2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2个,涉及金额2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

2022年,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150万元。 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万吨水泥进农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5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

1.通过10个乡镇、江北街道办、嘎洒街道办“万吨水泥进农村”项目建设,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明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2.通过完成“万吨水泥进农村”项目建设,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让脱贫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整体建设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可持续发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18.06 万元,比上年减少1.07万元,下降5.59%,减少的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预算比上年少1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景洪市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40.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23万元,固定资产28.6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4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填报的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62900111

附件1:景洪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2:景洪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预算公开表2022021503355928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