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水务局2022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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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02-15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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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水务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水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景洪市水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五、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部门基本信息表
景洪市水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和《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景财预〔2022〕38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水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深化水利水电改革,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工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水利条件和能源保障。
负责对《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有关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组织实施,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水利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工程的安全保卫,依法治水、依法管理水资源。
负责和组织对全市的小(一)型以下水利工程和对中型水利工程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任务书的报审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景洪市水务局内设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水利股、河湖长工作和水资源股(市水政监察大队、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水旱灾害防御股、行政审批股。
1.办公室
办公室分为办公室及财务室:①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政务信息、保密、机要通信、重大会议组织、宣传报到、办公自动化、信访和接待联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完善;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户口及机关车辆调度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水利科技信息工作,对综合性和专题性的重大问题组织调查研究,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人员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和工作任务。②财务室组织编制局机关和局属单位部门预算,监督检查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水务行业的财务工作;配合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的融资工作;承担水务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办理局属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水务工程使用资金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务的价格、税收、信贷等意见;牵头开展局属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水利股
拟订水利中长期和战略发展规划,组织编制重点流域(区域)和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及专项规划,组织开展重大水利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组织指导重点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审核、转报市管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指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核工作;拟订年度水利投资和实施计划,组织实施中央、省、州和市级水利投资计划执行;承担水利统计工作;负责水利改革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农村水利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大江大河干堤、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河湖长工作和水资源股(市水政监察大队、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负责市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河湖长制工作有关计划、政策、制度等,负责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检查、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大问题和重点事项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承担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有关水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对水事活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对水事纠纷进行调处,维护正常水事秩序;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查处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涉水违法案件;对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采取其它行政措施;配合和协助公安、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城市计划供水、节约用水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节约用水的办法措施,并监督落实;督促监督城市管理部门编制城市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和年度用水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或调整行业综合用水定额和单项用水定额,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和指导计划用水单位开展水量测试工作、节水型企业(单位)的创建和验收工作;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考核标准和验收要求,组织和协调创建工作;开展城市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地下水的节约用水管理监督工作;负责监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再生水利用设施及雨水收集利用建设、运行管理工作及再生水利用设施和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建的竣工验收;负责监督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推广先进节约用水技术和措施。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水旱灾害防御股
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水旱灾害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防洪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监督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指导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核;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有关工作;对全市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实施统一调控调度蓄水工作,对全市重要河流实施统一监控和调度。负责编制重要江河、水库安全度汛计划;制定和负责督促落实全市水库安全蓄水计划和水库干渠水毁修复措施的落实;承办水务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承办国际合作和外事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稽察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的安全监管。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5.行政审批股
负责实施本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办结或上报;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的相关流程的制定、优化和简化;受理群众对本单位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有关事项的咨询;负责与本单位内设机构进行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的组织协调和清理;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集中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承担政务服务中心安排的相关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景洪市水务局下属单位共8家,分别是景洪市水土保持监督站、景洪市曼飞龙水库管理所、景洪市曼岭水库管理所、景洪市云盘水库管理所、景洪市曼么耐水库管理所、景洪市勐宋水库管理所、景洪市黄草岭水库管理所、景洪市曼点水库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加快未入库项目的固定资产入库工作,确保固定资产按计划进行上报。
二是加大项目前期工作推动力度,积极争取资金,实现曼灯河水库工程全面施工,南凹河嘎洒段防洪治理工程进场施工,实现景洪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曼龙河水库、老坝那水库、南阿河治理工程(四期)4件项目开工建设;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全面完工,早日发挥效益。
三是持续推进水费收缴工作,督促各乡镇(街道办)、各农场实现计量收费,落实好供水工程管护机制,加快推进景洪市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开工建设,解决农村居民水源不稳定问题,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是突出抓好水库安全度汛。着力抓好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救援处置,将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运行维护费用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五是抓好河道治理、水资源管理、节水工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工作目标精准发力,重点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强化河长巡河实效,强化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9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9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8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1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4名,其中:行政编制 17名,工勤人员编制0名,事业编制67名。在职实有8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8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4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49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261.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22.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439.14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801.49万元,增长195.1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景洪市水务局项目预算资金较上年增多。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261.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822.53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439.1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22.53万元(本级财力6660.38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28.97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33.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801.49万元,增长195.1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景洪市水务局项目预算资金较上年增多。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261.6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261.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6902.67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359.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801.49万元,增长195.1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景洪市水务局项目预算资金较上年增多。
(一)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82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4.30万元,项目支出5108.2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4362.35万元,增长177%。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2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14.3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26.3万元,增长15.2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非税收入执收成本安排的编外人员工资调整到基本支出。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53%,比2021年预算增加217.81万元,增长5.6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非税收入执收成本安排的编外人员工资调整到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89%,比2021年预算增加9.9万元,增长10.8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残疾人保障金不再纳入公用经费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58%,比2021年预算增加0.52万元,增长5.5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调整遗属补助收入。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比2021年预算减少2.7万元,减少10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无政府采购计划。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2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12个,安排5108.23万元,景洪市曼点水库工程(偿债)专项资金、防汛抗旱补助经费、景洪市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专项经费等开支。比2021年预算增加4136.05万元,增长425.4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景洪市曼点水库工程(偿债)专项资金。
(二)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5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5.4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5.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7.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8.86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水务局行政单位医疗。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60.44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医疗。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1.4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农林水支出—水利—行政运行343.77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水务局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9.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工程建设4970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曼点水库国开行贷款的偿债本金。
10. 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土保持368.94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水土保持监督站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11. 农林水支出—水利—防汛5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水务局防汛工作经费。
12. 农林水支出—水利—抗旱5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水务局抗旱工作经费。
13. 农林水支出—水利—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100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水务局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工作。
14.农林水支出—水利—其他水利支出631.20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1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8.77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水利系统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332.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156.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73.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绩效工资45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0.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5.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5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8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17.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印刷费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0万元)
水费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电费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邮电费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万元,项目支出1.60万元)
差旅费2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维修(护)费1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11.31万元)
培训费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劳务费4.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02万元)
委托业务费21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10.00万元)
工会经费1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退休费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生活补助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基础设施建设48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870万元)
物资储备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比2021年减少2.7万元,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无采购计划。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40万元,较上年减少0.24万元,下降2.7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2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86万元,较2021年减少0.026万元,下降2.79%,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71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本年相应减少预算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52万元,较2021年减少0.24万元,下降3.0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2万元,较上年减少0.24万元,下降3.0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本年相应减少预算数。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本单位申报项目12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12个,涉及金额5108.23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0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00万元。
2022年,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3个,涉及金额5070万元。 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景洪市曼点水库工程(偿债)专项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487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曼点水库融资资金6200万元,具体执行按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每年通知的实际标准执行2022年预计需偿还利息70万元及本金4800万元,按期还本付息、实际支付工程进度款,保障施工进度。完工后保障下游农田灌溉用水和农村人畜用水,解决沿岸及周边地区的橡胶、茶叶等作物季节性枯水问题并作为景洪城区备用水源的综合利用水库工程。
景洪市重点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专项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景洪市重点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涉及澜沧江景洪段、流沙河景洪段、南阿河景洪段、普文河景洪段、罗梭江景洪段等5条,已于2019年完成划定及中国足球彩票公告工作。计划2022年完成支付完工欠款项目。维护社会安定稳定,防止因未扩时还欠引发的群体事件和诉讼案件,维护政府信誉。
景洪市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专项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2020年至2021年已完成对38座水库进行安全鉴定并编制报告,尚未支付大坝安全鉴定技术服务费共计415.06万元,现申请解决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欠款问题,将在财政资金下达后一个月内全部完成支付,及时清欠项目工程款,有利于维护社会安定稳定,防止因未及时还欠引发的群体事件和诉讼案件,维护政府信誉。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水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38.71万元,比上年增加1.23万元,增长3.28%,增加的原因是:残疾人保障金不再纳入公用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日常公用经费62.28 万元,比上年增加8.67万元,增长16.17%,增加的原因是残疾人保障金不再纳入公用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景洪市水务局资产总额86494.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811.78万元,固定资产96.1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9273.01万元,无形资产0.024万元,其他资产35313.35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70.9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填报的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33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