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 来源 :景洪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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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02-15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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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景洪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五、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部门基本信息表
景洪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和《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2 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景财预〔2022〕38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景洪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为正科级机构。职能职责按照《中共景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景洪市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的通知》景编办发〔2020〕17号执行,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全市林区社会治安状况,部署全市森林公安工作;负责全市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包括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全市森林公安民警警衔首授、晋升的审核申报以及各类培训工作;负责查处全市林区内发生的毁林、盗伐、滥伐、森林火灾、猎杀、走私、非法收购、出售珍稀动植物及其产品等重特大案件,以及上级森林公安机关交办的案件;负责办理市林业局授权查处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下属森林派出所的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林业部门、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业务上接受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指导,协助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与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协作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景洪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综合勤务室、刑事侦查中队、治安中队、普文中队、勐龙中队。设大队长1名(正科级),教导员1名(正科级),副大队长2名(副科级),综合勤务室主任1名(副科级),刑事侦查中队队长1名(副科级),治安中队队长1名(副科级),普文中队队长1名(副科级),勐龙中队队长1名(副科级)。
我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重点工作: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新思想统一思想认识和行动步调。二、多举措提升环食药侦工作能力。三、全力以赴确保“人象冲突”时人员和生物物种的安全。四、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切实保护森林生态资源安全。五、积极争取资金偿还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欠款。六、做好“三个坚持”,力促队伍正规化建设持续深入。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1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名,其中:行政编制24名(其中工勤人员编制2名),事业编制(含参公)0名。在职实有2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2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9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9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11.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1.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0.04万元,增长10.9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上年结转收入增加2022年预算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11.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29.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81.2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29.9万元(本级财力729.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0.04万元,增长10.9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上年结转结余收入增加2022年预算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11.1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11.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811.14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0.04万元,增加10.95%,增长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项目经费结转结余增加。
(一)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9.62万元,项目支出60.2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19万元,下降0.16%。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2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9.6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19万元,下降0.16%。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09%,比2021年预算减少10.34万元,下降1.6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编外辅警未招录满员减少经费。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65%,比2021年预算增加2.51万元,增长7.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提标增加经费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比2021年预算减少1.8万元,下降10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我单位无下派工作队员减少生活补助。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26%,比2021年预算增加8.44万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提标增加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2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2个,安排资金60.28万元,如办案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设备购置等开支。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541.33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的人员工资及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执法办案60.28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的办案和装备业务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27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78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89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职工的职业年金单位部分。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5.64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5.01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职工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0.7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配套资金。
(三)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80.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19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5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18.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印刷费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手续费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水费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电费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邮电费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物业管理费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差旅费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4万元)
维修维护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5万元)
会议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5万元)
培训费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2万元)
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专用材料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5万元)
被装购置费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18万元)
劳务费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0.5万元)
委托业务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
工会经费6.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3万元)
其他交通费1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8万元,项目支出0.2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2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
3. 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1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4万元,项目支出7万元)
专用设备购置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28.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比2021年增加1.34万元,增长4.9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提标增加业务技术用房办公设备购置。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8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3.2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2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万元,较2021年减少0.5万元,下降50%,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50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本单位申报项目2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2个,涉及金额60.2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
2022年,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34.1万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办案(业务)经费:财政安排资金34.1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根据年初市政府工作报告的任务分解要求,市森林公安局作为“着眼绿色发展,在生态文明建设上聚力突破”的主办单位之一,紧紧围绕这一目标任务要求开展 “滇绿”专项严打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缉枪治爆等各类专项行动,改革创新,科学谋划,全面发展,力争推动森林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46.3万元,比上年增加10.95万元,增长30.98%,增加的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提标增加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景洪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581.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5.92万元,固定资产236.8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78.87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6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填报的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71600111
1.景洪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公开表20221110042044666.xlsx
景洪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