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 作者 :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来源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1-11-12 11:44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绩效自评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种植业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种植业技术推广体系管理,指导全市粮食作物产品安全生产;开展农业科普教育、农业科技培训、农业科技咨询;负责对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的业务技术指导、参与科研院所农作物基础理论研究。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我单位在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认真执行贯彻各级党委和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中心工作,依照市农业农村局全年各项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工作,在单位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和各乡镇农服中心、农户的积极配合下,各项工作开展顺利。具体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六稳”、“六保”工作之保粮食安全工作
2020年伊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举国上下投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深入,景洪市疫情防控工作迎来“暖春”,伴随而来的是大春生产的陆续开始,农户根据节令和墒情,陆续开始玉米播种和一季中稻育秧、整田工作。全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单位干部职工团结一致、紧密协作,认真贯彻落实“藏粮于技”战略,结合农业生产节令,及时进村入户开展粮食生产指导等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要求的“六稳”、“六保”粮食安全保障工作。
2、积极落实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粮食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项目总体完成情况:2020年2月至2020年11月实际完成水稻绿色优质高效示范基地1个600亩,完成大豆绿色优质高效示范基地1个600亩,完成计划任务的100%。积极开展优质水稻新品种试验、示范展示及推广。2020年开展川种优607、宜优2905、宜优359、赣优735、两香优125、滇陇201、滇屯502、滇黎406、云粳37、野香优油丝10个优质稻新品种示范展示,通过示范展示,野香优油丝等品种田间表现和长势深受农户喜欢。
积极开展多年生稻示范种植,2020年景洪市开展多年生稻示范种植1500余亩,推广一种两收种植模式,通过多点多年生稻示范种植,逐步恢复中国足球彩票双季稻种植模式,以此稳定中国足球彩票粮食播种面积和主要口粮的自给能力。
积极开展大豆绿色优质高效示范基地建设,探索建立热区菜-稻-豆、菜-豆-菜等轮作种植模式和“大豆与玉米、大豆与果园、大豆与茶园”等“粮粮、粮经”间作、套种模式,实现种地与养地结合,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开展夏季、秋季、冬季大豆新品种筛选试验,筛选出适合中国足球彩票不同季节种植的高产优质大豆新品种,组装配套形成不同季节、不同栽培模式下的大豆绿色高效栽培技术。通过粮食绿色优质高效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对促进中国足球彩票粮食生产方式的转变、创新和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及产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3、落实“藏粮于地”战略,严守耕地红线
中国足球彩票地处热区有利于热带经济作物的种植,粮食生产条件好的耕地被其它高附加值经济作物长期(如香蕉、火龙果、绿化苗木等)占用或改建鱼塘是常见的情况;国家投巨资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因城市建设、集镇建设、旅游项目建设等被征用,落实土地占补平衡政策不完善等影响,严守种粮用地和耕地红线难度很大。发展冬早蔬菜种植趋势迅猛,随着菜后水稻、玉米等粮经作物轮作(水旱轮作)模式不断发展,提高复种指数,为完成粮食生产任务和提高种粮积极性,进而保障粮食安全提供一定技术保障措施。依托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成果,在粮食生产的适宜区域和优势区域积极开展粮食生产种植,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4、生态文明建设
积极探索“稻+”等绿色高效种养结合模式;积极支持种粮大户开展冬菜后清洁田园、粮经水旱轮作、全程机械化种植水稻、免耕种植玉米等节本增效新技术。在粮食生产技术及生产资料上对他们给予积极支持。积极推广机收技术,最大限度实现秸秆还田;我们充分利用下乡业务指导的工作机会,积极向广大农膜用户宣传残留农膜对农业环境的危害和田间残膜清除对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目的意义及其重要性。教育广大农户,充分利用农作物秸秆进行还田,既可增加土壤有机质、改良土壤、增加和改善土壤微生物数量和繁殖环境,又可减少化肥用量,十分利于农业可持续发展,从而推进清洁田园工作,进而保障生态文明。
5、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脱贫攻坚工作的相关要求。一是把产业扶贫放到全市精准扶贫大局中谋划和推进,进一步发挥主观能动性,发挥农业科技人才力量,着力破解制约产业扶贫发展的难点问题,指导精准施策、精准帮扶,推动产业扶贫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发挥好产业扶贫在脱贫攻坚中的关键作用。二是按照景洪市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产业扶贫相关要求,我单位与市农机推广站挂钩联系嘎洒镇,继续负责对接联系产业帮扶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事宜。三是依据嘎洒镇扶贫工作实际和需求,分片对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劳动人口开展产业发展技能提升培训。四是利用实施科技增粮项目和与省科研院所合作的机会,在嘎洒镇曼点村委会回老小寨开展多年生稻96亩大面积示范种植,通过补助种子、肥料、农药等农用物资开展示范,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农业生产,并且跟踪进行水稻栽培管理技术培训指导服务。
6、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日常业务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以作风为突破、以教育为基础、以制度为保障、以监督为关键、以纠风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继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动景洪市粮食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为工作标准,以抓教育、抓制度为重点,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加强作风和效能建设,提升单位干部队伍素质,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注重实效,进一步把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7、登革热、寨卡病毒防控工作
根据市局文件要求和任务片区分解,自登革热、寨卡病毒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我单位积极到所负责区域开展登革热入户调查和宣传工作,同时对负责片区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整治,清除垃圾、杂草和积水。累计入户8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0余份,与住户签订登革热防控承诺书20份,发现公共区域存在问题(住宿楼顶积水等)能自行解决的及时进行解决,不能自行解决的及时向上级和该住户单位领导反映,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解决,有效遏制蚊虫滋生。截止日前,负责网格区未发生登革热疫情。
8、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结合今年年初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根据景洪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农业农村局统一安排部署,我单位所有干部职工积极投身于疫情防控工作中,到所负责的网格区开展入户排查和值班蹲守工作,确保我单位所负责网格区住户未发生相关病例。
9、积极参与景洪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暨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
积极组织单位志愿者到网格区和责任路段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单位志愿者参与网格区、责任路段的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同时做好单位辖区的卫生大扫除,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为景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及登革热寨卡病毒防控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情况
(一)决算单位构成
机构设置,2020年末,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
纳入2020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0年度收入合计2,678,709.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08,709.91元,占总收入的89.9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7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0.08%;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539,732.31元,减少36.50%,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0年度支出合计2,583,862.57元。其中:基本支出1,866,117.12元,占总支出的72.22%;项目支出717,745.45元,占总支出的27.7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的主要原因:在职转退休、项目经费拨入比上年减少,故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66,117.12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60,531.42元,占基本支出的94.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105,585.70元,占基本支出的5.66%。与上年对比,减少80,309.87元,减少4.13%,减少原因:雷石森在职转退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17,745.4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53,740.98元,减少69.73%,主要原因:项目款拨入比上年减少,故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具体项目开支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1,914.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3%%。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减少1,372,031.37元,比上年减少35.42%,主要原因:在职转退休及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5,575.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450.00元、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7,931.68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5,794.08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60,4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0,169.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5,271.28、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4,898.1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959,440.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32%。主要用于事业运行1,384,043.93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568,000.00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7,397.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6,7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06,728.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2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7,723.30元,下降27.86%。其中:2019年至2020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发生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7,723.30元,下降27.8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在在厉行节约的基础上更加合理使用公车,二是项目资金比上年较少,故下乡频率减少,使用车辆次数减少,故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0.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技术推广与培训、事业运行等工作产生的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00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我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资产总额1,064,689.82元,其中,流动资产502,453.82元,固定资产562,23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79,399.6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74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4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4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42.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属二级预算单位,不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统一由主管局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决算公开情况中不涉及专用名词,故无此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