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2020年度部门决算
- 作者 :依波的
- 来源 :景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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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1-10-18 17:56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213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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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市委在统战工作方面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査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的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推动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州委统战部和市委报告景洪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拟订景洪统一战线有关规划、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农场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的实际困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统一战线系统人才工作。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與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6、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及省委、州委、市委决策部署,研究有关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协调民族事务和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市民宗局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和宗教行政事务(含行政审批工作),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等。
7、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城的贯彻落实。
8、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9、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和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国有企业和社会组织等有关单位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统战工作。
10、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1、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做好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贯彻落实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及省委、州委、市委决策部署,统一管理侨务和港澳台事务,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港、澳、台的宣传和文化交流工作等。
12、协助管理乡镇(街道)、农场统战委员,受市委委托,指导统一战线工作,指导市民宗局工作,指导市工商联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0年年末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为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内设5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港澳台侨事务股、综合股、宗教和行政审批股、民族经济项目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提升谋划服务水平,大力促进民族团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点创建工程为契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示范乡(镇)建设。巩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安排部署,围绕“战疫情、促团结、奔小康”主题,利用宣传栏、召开培训会、悬挂标语、文艺演出、充分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出租车顶灯等载体,在公路沿线、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播出和悬挂宣传标语,开展党和国家关于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6+N"活动等,营造出浓厚的宣传教育活动月氛围,宣传教育活动月期间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600余份。
2.示范引领抓创建。截至目前,景洪市成功创建国家级示范市1个(即景洪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代表1名,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15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65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代表2名;州级景洪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55个,5个单位被西双版纳州首批命名为民族团结示范教育基地(勐龙烈士陵园、曼团联席会议遗址、渡澜沧江作战纪念碑、西双版纳解放纪念碑、曼听公园周总理纪念碑)。各族干部群众“三个离不开”意识不断强化,各民族始终“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
3.推进沿边三年行动计划。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1个部门投入项目资金,共投入资金533185400元,参与和支持了沿边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实施了6大工程项目27个子项目,3个其他工程项目,完成总投资计划的155.8%。
4.推进云南省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景洪市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安排在勐龙镇勐宋村委会勐宋大寨村民小组,计划投入资金10400000元,截止目前,已投入资金5400000元,在州级各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市级相关部门配合下,项目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中。
5.实施第三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2020年第二批、第四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合计8000000元,实施项目8个。其中:建设6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1个少数民族特色村、饮水工程1个,创建53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目前项目均已完工。完成上年度项目绩效评价,实现了年度绩效目标,实施成效明显。
6.扎实开展民族成份更改工作。完成公民民族成分更改14份,协助组织部门认定民族成份2份。
7.深入推进傣汉双文规范化使用。2020年景洪市开展了3次傣汉双文规范化使用检查。对景洪市城区道路、社区等地开展检查。共抽查153个标识标牌的傣文使用情况,对不符合使用规范的责令整改。加强了傣文的使用和管理,推动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健康发展。每周五安排傣文老师赴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傣文书法课程,进一步传播了少数民族文化,提升了青少年的文化认同感。
8.深入开展民族文化抢救保护工作。分别实施“傣族象脚鼓舞传承”;“傣族章哈演唱与傣笛伴奏传承”;“布朗族竹编技艺传承”;“哈尼族刺绣技艺传承”;“傣族传统架子孔雀制作技艺传承”等五个项目,共下达文化项目资金500000元。
9.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全面学习宣传《宗教事务条例》,推进以国旗国歌等为主要内容的“五进”宗教场所活动,切实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宗教,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宗教。2020年打造了3家,投入资金145000元。同时支持宗教界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指导宗教界开展好讲经、解经、神学思想建设。
10.抓好宗教工作督查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强对南传佛教外籍僧人的规范管理,全面落实入寺前身份、学识认定和合法持证、居留证办理等审批审核工作,对及时发现的未经审批认定的境外僧人擅自开展宗教活动的僧人及时进行劝返,进一步加强对南传佛教外籍僧人的规范管理。目前,在辖区内的外籍僧人均按相关程序办理了居留证。
11.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深入村寨、景区开展遍访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违法违规建盖宗教活动场所、露天宗教造像、宗教标志物的查处力度;开展境外基督教渗透专项工作,严密防范已经撤并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和依法取缔的境外基督教渗透活动点的活动反弹,并开展“回头看”工作等。同时防范伊斯兰教领域极端思想、极端分子向我境内渗透,防范天主教等其他宗教向我境内传播、建立据点、培植骨干,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2020年未发现新增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积极协同公安机关进行依法处置带有渗透背景私设聚会点及人员存在死灰复燃情况,打击0起,处理0人。
12.伊斯兰教“三化”治理工作。联合市场监督局对景洪市辖区的清真食品店面标语标牌标识进行了全面治理。景洪市辖区共有58家清真食品店,通过治理,已整改完毕58家。
13.支持宗教团体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宗教团体、作为广大信教群众与党和政府沟通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宣传活动采取悬挂横幅、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给广大群众耐心细致讲解相关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知识。并给广大群众发放《反邪教法》《宗教事务条例》《反恐怖主义法》《宗教团体管理办法》《法律七进》等相关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知识宣传资料。发放各类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知识宣传资料2000余份。
14.强化对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领。制定并细化了知联会2020工作计划,继续推进知联会组织在重点部门、重要行业的全覆盖,实施知联会工作项目化管理,强化日常工作的规范运行。进一步夯实工作载体,积极开展公益服务等活动。1月18日,景洪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与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民盟支部联合到景洪农场敬老院开展新春送温暧活动,增强了知联会会员和民盟盟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升了老年人的社会归属感;6月21日,景洪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与民盟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支部到景洪市嘎洒镇曼勉村委会曼导村小组联合开展义诊活动。向曼勉村委会捐赠了价值500元的常见药品和200个医学口罩,共为100余名村民提供了服务,受到了村民们的一致好评。
15.积极探索,筹备成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系组织。建立了165人的景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数据库,起草了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草案),为推动成立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联合会奠定了基础。
16.景洪市“侨胞之家”挂牌成立。完成了2家“侨胞之家”建设(1处位于橄榄坝农场一分场六队,1处位于允景洪街道办事处嘎兰社区)。深入贯彻党中央对群团改革的重要要求、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意见的具体实践,标志着景洪市侨联工作将进一步向基层延伸,不断开创侨联工作的新局面。
17.组织中国足球彩票9位侨界代表人士参与2020年全州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组织侨界代表人士和侨务干部15人参加2020年西双版纳州侨务干部培训,进一步加强侨务干部和侨界人士的思想认识,提高侨务干部服务侨界群众的能力。
18.进一步凝聚侨心,发挥联系广泛、交流渠道多的优势,组织举办迎中秋庆国庆座谈会,积极参与和支持景洪经济社会发展。完成选派教师赴海外任教延期的函询和上报,协同财务室完成海外任教老师的月薪补贴、学校课时补贴等发放工作,共计发放资金182988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度收入合计5598626.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96641.07元,占总收入的98.1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1985.47元,占总收入的1.82%。2020年度收入合计5598626.54元,2019年度收入5722602.7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3976.16元,下降2.17%。主要原因是其他统战事务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度支出合计6182967.11元。其中:基本支4078500.44元,占总支出的65.96%;项目支出2104466.67元,占总支出的34.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20年度支出合计6182967.11元,2019年度支出合计5306240.8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7672626元,上升16.52%。主要原因是增加宗教团体工作经费20000元,以及人员变动调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78500.4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7728.31元,上升5.6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差旅费及办公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09951.89元,占基本支出的90.96%,人均支出为195260.63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8548.55元,占基本支出的9.04%,人均支出为19397.2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04466.6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58997.95元,上升45.59%,主要原因是其他统战事务增加580000元,其他民族事务增加12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保护工作经费8090元、民族宗教专项资金1179400元、民族团结示范建设经费110690元、项目管理费专项资金60000元、第二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会议经费7115元、宗教团体培训经费20000元、中央华侨事务经费40000元、统战工作专项经费679171.67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350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1%%。与上年对比增加808739.99元,上升10.93%,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83786.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8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机关日常运行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6115.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4%。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职业年金和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6764.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84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0000元,支出决算为15545.01元,完成预算的17.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125.01元,完成预算的45.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420.00元,完成预算的12.8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6936.99元,下降30.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458.99元,下降41.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78元,下降6.9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用车支出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较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125.01元,占58.70%;公务接待费支出6420.00元,占41.3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125.0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125.0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642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42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族宗教事务相关的接待,发生的9个批次,合计接待96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8311.5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902.93元,上升12.24%,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办公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办公设备购置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资产总额279504.31元,其中,流动资产131099.22元,固定资产148405.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0957.3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6424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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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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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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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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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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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79,504.31 |
131,099.22 |
148405.09 |
0.00 |
9125.01 |
0.00 |
139280.08 |
0.00 |
0.00 |
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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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决算公开情况中不涉及专用名词,故无此项内容。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21301111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1101805433102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