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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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1-10-18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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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是中国足球彩票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景洪市委办公室 中国足球彩票关于印发《景洪市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景办字〔2019〕54号)执行。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省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贯彻执行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4.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15.将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主管,原事业单位机构维持不变。
16.职能转变。景洪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主要职责: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及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对全市土地供需情况进行调查,制定土地储备规划和土地收购储备年度计划,报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制定具体的土地收购、储备和出让方案,报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或是国土资源局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土地分批次征用、收购中的协议洽谈、费用测算和支付补偿费;负责对储备土地进行拆迁、平整等前期开发和利用管理;在市自然资源局的组织指导下,具体实施过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招标、拍卖和公开挂牌交易;发布土地供求信息、市场行情和指导价格。通过储备土地运作实施,确保政府土地收益,为城市建设筹措资金;受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代理全市土地登记事务;搞好综合统计和上报工作;完成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19.景洪市重点工程征地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征地拆迁、移民搬迁安置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依法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和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为建设项目提供资源和环境保障。
20.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职责:负责本级不动产日常数据的汇总、分析、管理、保管和备份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本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管理更新和运行维护等工作;负责本级土地、房屋、林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登记咨询、收件、初审、权属调查、信息管理、档案查询等业务性工作,建立本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做好不动产登记的作息查询等服务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守红线,严格落实耕地保护1.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一是全市落实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80.12 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成果(590.23 公顷)已通过省厅审查上报自然资源部。二是结合“三调”初步数据,开展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情况调查,并初步研究划定不实整改方案。2.生态红线划定情况。景洪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3189.52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的 46.45%。景洪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完善调整后已上报至省厅。3. 加强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截止 2020 年 12月,景洪市占补平衡水田指标欠帐 4120.77 亩。目前全市共实施 4 个提质改造项目,其中已完成项目工程验收,正进行新增耕地核定验收工作 2 个项目(景讷乡勐板大树角项目、景讷乡曼召项目)建设规模 4433.71 亩,投资 798.02万元,预计新增耕地 528 亩、水田指标 317 亩;实施中 2个项目(景讷乡大寨项目、勐旺乡瑶家项目)建设规10424.38 亩,投资 7522.32 万元,预计新增耕地 145 亩、水田指标 3500 亩,目前已完成合同工程量的 40%。2020 年 12 月获得云南农业发展银行西双版纳分行10000 万元农村土地流转和土地规模经营贷款,专项用于景洪市 2020 年土地整治建设项目(一期),目前首批投放资金 2530 万元。4.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景洪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六个严禁”、宅基地办理程序及农村保障住房等政策宣传,制作印发乡镇 “八不准”宣传海报 2000 份。完成景洪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已摸排 9479 个图斑,摸排率 100%,审核上报 2065 宗,并上报了关于景洪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处置建议,为下一步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
2.规划引领,推进国土空间规划 1.土地规划工作方面。组织编制了勐龙镇等 8 个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 年)评估报告;购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 723.77 亩,保障雅居乐、西双版纳交通枢纽小镇等项目。2.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情况。一是完成了 6 项前置性专题研究,形成了“双评估”、“双评价”和城镇开发边界初步方案。二是编制完成 2 个村庄规划、2 个古茶山村庄试点规划。三是严格规划审查审批管理。依法开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127 份,组织规划控制指标论证 34 个,完成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评审 47 个,开具建筑民族特色化审查意见书 54 份,完成项目规划验收 24 个。
3.节约集约,强化土地要素保障 1.用地报批情况。截止 12 月 30 日,景洪市已获批 13个批次 5292.65 亩;已上报州级待批 1 个批次 6.98 亩。另外,中国足球彩票西双版纳交通枢纽小镇成片开发建设方案、景洪市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成片开发建设方案两个成片开发建设方案于 9 月份通过省人民政府审查,为目前省人民政府审查通过 4 个成片开发实施方案中的 2 个,是云南省 129个县市中继玉溪市峨山县后首批获批成片开发建设方案的县市,也是获批数量最多的县市。2.土地供应情况。截止 12 月 30 日,供应土地 2187.27亩;已征收入库土地出让金 236381.8538 万元。3.征收土地情况。目前实施玉磨铁路景洪段、西双版纳交通枢纽小镇、景海高速公路景洪段等征地 70 余个项目。其中重点工程项目为 49 个,拟征土地面积约 3.39 万亩。目前完成征收土地面积 6677 亩、房屋和建构筑物面积 4.5 万平方米,支付补偿款 6.7 亿元。4. 持续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截止 12 月 30日,共接件审批服务事项共 1380 件,办结件 1380 件。其中,国有划拨土地上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补缴土地出让金审批 661 件;不动产权证书注销登记、更正、遗失补办共 243 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91 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76 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3 件;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批 112 件,建设征用、使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审批 34件,办理农村宅基地审批 130 宗。
4.全面加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 1.按照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处置任务,景洪市 2009-2017 年批而未供土地基数 4556.90 亩,任务数 1350 亩。截至 12 月 30 日全市共处置批而未供土地 1363.04 亩(包含正在公示 141.32 亩),处置率 29.91%,任务完成率 100.97%。2.景洪市 2009-2017 年闲置土地基数 1920.57 亩(包含不纳入考核的被司法查封的云丰木业 121 亩),任务数768.23 亩。截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全市共处置闲置土地793.74 亩,处置率 41.33%,任务完成率 103.32%。
5.全面履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1.不动产登记发证情况。2020 年共颁发不动产证书40452 本,证明 8272 份。有效承接林权类登记业务,受理339 宗林权类抵押登记;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便民利企服务,景洪市成为全省第三个该举措落地的地区。2.农村“两权”发证工作情况。景洪市辖区范围内涉及宗地 56695 宗,历史发证、两个易地扶贫搬迁村及近期发证共计 46539 宗,发证率为 100%。目前完成了所有的权属审核工作,完成量 32709 宗。3.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景洪市于 10 月 23 日正式启动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和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已完成资料收集。12 月 31 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下发通知,对首批纳入试点地区的景洪市自然资源局给予通报表扬,肯定了景洪市在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初步成果。
6.以人为本,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1.地灾防治责任落实情况。健全省、州、市 3 级地质灾害应急沟通协商机制,严格执行地灾信息报送、值班值守制度、巡查排查制度等制度。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演练工作。2.地灾搬迁治理项目实施情况 2018 年度地质灾害项目 3 个。其中勐旺乡、嘎洒镇已完成初步验收工作;基诺乡完成预验收工作。2019 年度地质灾害项目 4 个。其中中国足球彩票、勐养镇 3 个项目已于 6 月 10 日前完工;勐罕镇项目于 9 月 27 日开工,正在实施中。
7.规范管理,保障矿产资源供应 1.完成转型升级采矿权登记发证 13 座,收取矿业权出让收益 2697.32 万元。完成矿业权信息公示探矿权 4 个、采矿权 30 个。二是对全市非煤矿山复工复产检查企业 23家,检查企业出动人员 69 人次。三是制定《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方案》,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检查共 38 次,出动人员共 130 人次,对不符合标准要求责令限期整改。
8.多措并举,强化土地执法监察 1.清理整治违建别墅专项行动及“大棚房”另案处理整治工作。整改违建别墅问题 18 宗 19.43 亩,已完全拆除且全部复垦复绿;“大棚房”另案处理共 36 宗 388.01 亩。已完成整改 27 宗 330.4 亩;未完成 9 宗 57.606 亩。2.加强“两违”、“打非治违”行动。截止 12 月 30 日,共开展巡查 480 次,出动 3594 人次,巡查矿山 32 家。发现土地违法 92 宗,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92 份,立案调查 48 宗(其中乱占耕地建房违法用地 21 宗),拆除违法建筑 5333 平米,有效制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蔓延。矿产立案查处 15 起,总罚没金额 50 余万元;对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的违法行为,函告公安、应急、电力等相关共同制止违法行为。3.及时处理土地纠纷和征地补偿等信访、诉讼案件,截止 12 月 30 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204 件(网上信访 17件、12345 来电信访 187 件),在规定时限内已答复 202 宗,未答复 1 件。
9.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网格责任制 1.切实履职尽责,落实党管责任。党组 3 次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下发工作计划、主要任务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33 份,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 36 份。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2次,撰写心得体会共计 34 篇。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活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 4次、支部委员会讨论党务 10 次、支部自行组织学习 5 次。2.周密组织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参与创文、创卫、疫情防控、爱国卫生、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100%完成志愿者注册,服务规范培训 1 次,主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80 余次。在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网格化责任区等处大力开展“三城联创”宣传。围绕“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组建党员先锋队参与边境疫情防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3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即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3个,分别是: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城关管理所,景洪市嘎洒自然资源管理所,景洪市基诺乡自然资源管理所,景洪市景哈乡自然资源管理所,景洪市勐龙镇自然资源管理所,景洪市中国足球彩票自然资源管理所,景洪市勐养镇自然资源管理所,景洪市景讷乡自然资源管理所,景洪市勐旺乡自然资源管理所,景洪市勐罕镇自然资源管理所,景洪市普文镇自然资源管理所,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旅游渡假区分局,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工业园区分局;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景洪市重点工程征地中心、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6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8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收入支出决算表》有数据。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596,356,844.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8,942,465.62元,占总收入的50.0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792,390,406.38元,占总收入的49.64%;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23,972.42元,占总收入的0.31%。与上年1,587,624,504.21元对比增加8,732,340.21元,增长0.55%,主要原因分析只征收土地不转变土地性质的事业收入土地补偿费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469,463,688.25元。其中:基本支出32,172,323.47元,占总支出的2.19%;项目支出1,437,291,364.78元,占总支出的97.8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779,934,800.27元对比减少310,471,112.02元,下降17.44%。主要原因分析政府性基金土地报批费用支出减少、土地一级开发工工程项目资金及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支出比上年减少51,237,139.34元、农村第三产业用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出比上年减少103,556,559.48元、补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支出比上年减少支出195,734,276.60元,景洪至勐海打洛高速公路项目及玉磨铁路项目征地补偿款支出、只征收土地不转变土地性质的土地补偿费支出等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172,323.47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307,874.2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470,959.9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389.28元,资本性支出354,100.00元,与上年34,573,438.41元对比减少2,401,114.94元,下降6.94%。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变动及规范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347,263.57元,占基本支出的69.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825,059.90元,占基本支出的30.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37,291,364.78元。与上年1,745,361,361.86元对比减少308,069,997.08元,下降17.65%,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项目支出减少主要是政府性基金土地报批费用支出减少、土地一级开发工程项目资金及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支出比上年减少51,237,139.34元、农村第三产业用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出比上年减少103,556,559.48元、补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支出比上年减少支出195,734,276.60元,景洪至勐海打洛高速公路项目及玉磨铁路项目征地补偿款支出、只征收土地不转变土地性质的土地补偿费支出等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0年年初项目预算数23,197,900.00元仅只是市本级财政预算资金,2020年度项目包括中央、省、州项目资金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实际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数增加了:(1)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0,804,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世界旅游名城规划编制工作经费。(2)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目支出2,177,771.65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勐罕镇曼嘎俭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2,011,101.65元、2020年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省对下专项支付资金100,000.00元、2020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省对下补助经费66,670.00元。(3)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1,844,703.00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专项经费。(4)用于景洪市基诺乡小学不稳定边坡、滑坡治理项目中央专项补助资金662,713.25元和景洪市盘江二组等6个项目弥补上级专项资金938,432.05元。(5)土地开发支出136,314,434.89元,主要用于土地报批相关费用。(6)土地出让业务支出39,855,260.87元,主要用于开展土地业务相关工作业务支出。(7)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5,897.79元,主要用于2020年州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8)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866,088.48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嘎洒镇片区农业土地开发支出。(9)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98,733,063.41元,主要用于支付景洪市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征地补偿款9,801,700.00元,支付曼阁居民小组第三产业用地补助资金30,000,000.00元,支付勐龙镇小街乡土地补偿款2,949,129.68元,支付俊都温泉项目等21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款455,982,233.73元。(10)专项业务支出用于支付曼团联席会议遗址升级项目征地补偿款987,088.00元。(1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用于支付曼阁居民小组第三产业用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8,632,169.39元,支付曼阁居民小组第三产业用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0,000,000.00元 。(12)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主要用于土地报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13,011,18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709,632.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61%。与上年91,457,494.40元对比减少23,747,558.64元,下降25.96%。主要原因分析本年人员变动、中央、省级、州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减少,本年地质灾害防治支出10,732,151.11元比上年11,536,781.00元减少804,629.89元,下降6.97%。小磨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借款本金偿还专项资金项目支出20,753,063.60元对比上年37,948,285.36元减少17,195,221.76元下降45.3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87,0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主要用于支付曼团联席会议遗址升级项目征地补偿款;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48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2%。主要用于景洪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空间布局专题研究和大数据支撑空间规划专题研究数据采集等各类规划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04,068.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6%。主要用于本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 7,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53,818.2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2,450.17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92,814.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主要用于本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68,003.33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89,073.7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35,737.2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4,873.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景洪市勐罕镇曼嘎俭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0,753,063.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65%。主要用于小磨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借款本金偿还专项资金项目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6,274,492.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80%。主要用于:(1)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5,458,248.21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9,109,276.28元,其中:用于办公费用等支出2,151,166.96元,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支出200,000.00元用于支付乡镇规划编制费用,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支出2,177,771.65元,用于景洪市勐罕镇曼嘎俭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支出2,011,101.65元和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费用166,670.00元,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支出3,760,000.00元,用于全国第三次土地资源调查费用,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支出820,337.67元,主要用于森林公园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工程费用;(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389.28元, 用于驻村干部生活补助18,000.00元、抚恤金和遗嘱生活补助21,389.28元;(4)资本性支出1,667,578.80元,用于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购买办公设备费86,700.00元和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费1,580,878.8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96,08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主要用于财政补贴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732,151.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5%。主要用于:其他应急管理支出2,585,405.81元,其中:用于勐旺乡老曼又和嘎洒镇纳洒十一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款104,750.99元,用于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费113,257.00元,用于勐旺乡老曼又、嘎洒镇纳洒十一组、森林公园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款2,367,397.82元;地质灾害防治支出8,146,745.30元,其中:用于支付中国足球彩票东升八组、勐养镇银河、昆格曼坝约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工程款1,947,600.00元,用于支付勐罕镇帕当上寨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工程款2,038,000.00元,用于基诺乡小学地质灾害滑坡防治项目款3,012,713.25元,用于支付盘江二组等六个村小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工程款938,432.05元,用于支付勐龙镇邦飘村委会松林新寨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补助210,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3,400.00元,支出决算为87,554.39元,完成预算的45.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5,034.39元,完成预算98,000.00元的86.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20.00元,完成预算95,400.00元的2.6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抓好各项专项治理工作,认真组织厉行节约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政策和规章制度。按照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的要求,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8,424.90元,增长10.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8,307.90元,增长27.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883.00元,下降79.6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大土地违法查处力度工作,车辆执行公务下乡较多,产生燃油费和维修费增加,今后工作将抓好各项专项治理工作,认真组织厉行节约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政策和规章制度。按照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的要求,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034.39元,占97.12%;公务接待费支出2,520.00元,占2.8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034.3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5,034.3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和下属三个中心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工作,日常下乡开展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土地卫片执法卫星图斑核实等相关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52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3个事业单位开展日常工作及开展检查调研工作中发生的公务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04,553.33元,与上年1,440,652.31元对比增加863,901.02元增长59.96%。主要原因分析是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资金在以前年度结转时列在基本支出,本年完成支付820,337.67元,因此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机关运行经费2,304,553.33元,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521,114.87元,水费6,000.00元,电费6,000.00元,邮电费9,000.00元、差旅费113,898.00元、会议费10,000.00元、委托业务费820,337.67元、工会经费159,104.40元、福利费1,584.00元、公务接待费2,02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444.39元、其他交通费576,9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50.00元等工作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景洪市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998,258,438.48元,其中,流动资产978,471,271.64元,固定资产17,291,582.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495,584.79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祥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271,516.7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591,300.57元,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以原值进行统计和本年度新购置办公设备。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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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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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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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998258438.48 |
978471271.64 |
17291582.05 |
7959607.05 |
1286294 |
0 |
8045681 |
0 |
0 |
2495584.79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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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34,57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8,04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56,532.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34,57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按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了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27个,评价金额27,842.23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的19个,良2个,中6个。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决算公开情况中不涉及专用名词,故无此项内容。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2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