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景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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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1-10-18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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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管理。
2.研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组织、实施对干部和领导班子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领导班子成员的调配、任免等方面;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办理党群管理干部的任免、退休审批手续;承办市委、人大、政协、群团机关工作人员调动事宜:承办部分干部的交流工作,办理党员干部出国(出境)政审申报手续;提出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计划。
3.负责干部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审核、督查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机关内部竞争上岗工作;办理党政群机关非领导职务的审核,指导公务员考试、录用和推行公务员制度工作。
4.建立科级后备干部队伍,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5.对干部的学历教育和培训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具体组织对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干部的培训工作。
6.制订和完善人才工作的规章制度;选拔和协助市委管理市级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拔尖人。
7.对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具体负责对离休干部工作管理的指导、检查、落实。
8.研究和制订加强党组织建设的措施,指导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加强党员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党组织和党员活动,组织开展党建理论研讨活动,加强党费规范管理工作。
9.负责党员和干部的统计工作,做好科级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
10.指导、检查基层党组织的工作。
11.做好接待关于组织人事工作的来信来访。
12.承办市委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设10个内设机构。分别按职能设办公室、组织股、干部股、干部教育和监督股、机关组织股、企业组织股、远程教育办公室、人才工作股、公务员管理股、老干部管理股。
1.办公室
负责部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和综合事务。主管部内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宣传教育、文秘、档案、保密、文印、信访接待、会务组织、财务审计、传达收发、报刊征订、“挂包帮、转走访”等工作;做好财务、用车等后勤服务;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组织股
负责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宏观指导,拟定全市基层党建工作计划(方案或通知);负责指导农村党建工作,联系各乡镇党委。具体负责乡镇各级党组织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检查监督,督促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党内统计、党刊征订发送等工作;大学生村官的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农村村干部教育、农村干部基本报酬、离任村干部补助、村干部养老保险、困难党员补助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市直各单位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负责对景洪市党建网站进行日常更新和管理维护,指导乡镇、农场、街道党(工)委抓好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活动场所建设管理等工作;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干部股
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以及上级党委和市委关于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决定和规划;负责起草全市有关干部工作的规划、办法和意见;负责市管干部的推荐、考察、任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换届、补选以及干部述职评议、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市管干部信息统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管理工作;草拟干部工作文件和收集整理干部工作资料;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干部教育和监督股
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和从严治党的方针,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的干部监督工作,负责对《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和组织人事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办和直接办理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对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工作;办理市委和部领导批办的反映领导干部重要问题的案件;制定有关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提出防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建议;配合审计部门做好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理市管干部的党籍、党龄、参加工作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负责全市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政治审查和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备案工作;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干部教育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和制度建设;指导和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干部培训工作规划和计划;负责做好中央、省、州及其他部门举办的各种类型干部培训班学员的选派工作;组织实施市管干部、后备干部、村(社区、生产队)干部等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各乡镇(街道、农场)、市直各部门的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干部培训机构和师资队伍建设;负责领导干部进修工作。
5.远教办
负责全市农村现代教程教育的规划、检查、指导和管理工作,利用远教手段对全市党员进行教育;负责党员远教音像教材的引进、交流和编写、拍摄、制作工作,承担全市电教培训和服务;建立设备管理、运行和维护制度,完善全市终端站点管理员工作责任制;负责大组工网和综合平台的建设和运维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远教任务;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机关组织股
负责具体指导机关党建和城市基层党建,联系市直机关工委、允景洪街道党工委、教育党工委。督促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党员的教育管理、党务干部的业务培训、党组织的换届、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党内统计、党刊征订及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等工作,指导、打造机关党建示范点,总结提炼机关党建经验典型。按照上级要求,联系允景洪街道党工委协同抓好城市基层党建各项工作,督促市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提高“云岭先锋”手机APP使用率,全面推进景洪市“服务大发展·争当排头兵”党员志愿服务行动;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企业组织股
负责指导国企党建、农场党建、非公党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系“两新”组织党工委、农场党委。具体负责“两新”组织党工委、农场党委各级党组织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检查监督,督促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党内统计、党刊征订发送等工作;做好市“两新”组织党工委各党组织的整顿建设、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党员的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批,党员的处理处分及党组织的换届、组建、委员增补工作;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人才工作股
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要求,抓好人才工作的战略思想研究、总体规划的制定、重要政策的统筹、重大工程的设计、重点人才的培养、先进典型的宣传;调查研究人才工作情况,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研究拟定并协调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协调、检查全市人才工作;协调落实专项重点人才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人才工程,承担代市委管理联系专家工作,负责专家的选拔、培训、休养和管理服务等工作;建立人才资源信息库,协调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协调人才开发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公务员管理股
负责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综合管理;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负责公务员分类改革工作;负责全市公务员考试录用、交流、调动、调任、职务与职级并行等各项日常工作;统筹全市机关单位工资福利统发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公务员奖励、惩戒、申诉等政策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管理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负责选调生培养管理;负责参公单位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市公务员申诉和控告工作,承担市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以市公务员局名义开展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公务员宪法宣誓工作,组织开展新录用公务员宪法宣誓工作;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老干部管理股
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市直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建工作,宏观指导乡镇(街道)、农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各项工作的开展;管理全市离休干部和实职副科级以上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全市各部门贯彻执行、落实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的情况;处理好老干部来信来访;对全市老干部丧事和善后处理工作进行政策指导;指导管理好干休所(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等工作;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市委组织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和州委组织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在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的基础上,强化责任担当,统筹推进干部队伍、基层党建、人才工作齐头并进,为景洪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1.紧盯政治任务,充分发挥组织部门职能作用。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充分引导好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树牢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宗旨,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聚焦提升组织力,全面落实2020年基层党建工作各项重点任务。持续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把党的政治建设标准和要求贯穿到党的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从严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集中制等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制度。有效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建设。在村(社区、生产队)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一事一议”工作法,在机关全面推行“五强五带模范机关”创建,在“两新”组织全面推行基层党建“补短板促提升”行动,在离退休老干部中全面推行“银发先锋、银秀芳化、银潮之声”工程,在中小学校全面推行“云岭红烛·育人先锋”创建活动,在国有企业全面推行“党建入章”工作。全面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加强市乡村组四级基层党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出台党建带群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
3.坚持担当作为,全力锻造铁一般的“雨林狮子”队伍。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提升干部思想能力的核心,举办3期科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研讨班,538人参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宣讲13场,受众400余人。围绕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准扶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毁林种茶专项整治等专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585次,学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涌现出来的谢帅业、张理南等先进典型,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长落常落出实效。
4.坚持“人才强市”,进一步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制定《景洪市2020年人才工作要点》,对全年人才工作进行统筹谋划部署,编印《景洪市人才工作政策汇编》《景洪市贯彻落实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方案(讨论稿)》等文件。
5.坚持精准服务,把关心关爱离退休干部作为衡量工作质量的标准。对标“五个基本”,对已达标创建的离退休党支部和三级联创“示范党支部”开展回头看;开办“雨林银潮之声”大讲坛,开设“银发思政课堂”,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深化理论学习、加强党性教育;探索“支部+”,示范推进11个市直机关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与本单位老年协会“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一体化建设;组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指导站,充分发挥“五员作用”;开展“比学赶超”,与12家市直单位联合打造离退休干部“党建共同体”“服务共同体”,顺利完成全州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比学赶超”活动第一次现场会,组建“雨林银发先锋志愿服务队”28支,组织参与“三城联创”志愿服务活动500余人次。
6.铸造模范部门,打造一支“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的组工干部队伍。坚持把强化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开展集中学习、机关“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深化组工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深入领会,教育引导组工干部做“两个维护”的表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度收入合计11,863,193.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46,258.00元,占总收入的85.5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716,935.30元,占总收入的14.47%。与上年对比减少3,397,343.19元,下降22.26%,主要原因分析为2020财政调减当年指标,农垦离休干部人员减少,上级部门转入我单位离休干部生活补助和特需公用经费等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度支出合计13,856,933.18元。其中:基本支出7,856,911.34元,占总支出的56.70%;项目支出6,000,021.84元,占总支出的43.3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258,318.76元,增长9.99%,主要原因分析年初预算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办公经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内容及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56,911.3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4,024.80元,增长7.29%,主要原因分析年初预算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办公经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258,503.71元,占基本支出的92.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8,407.63元,占基本支出的7.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00,021.8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24,293.96元,增长13.73%,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内容及经费比上年增加,如: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社会保险、绩效考核奖、生活补助经费、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经费、村干部体检经费等。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2013199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09,871.66元,用于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5,490,453.65元,用于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管理。研究和制订加强党组织建设的措施,指导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加强党员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党组织和党员活动,组织开展党建理论研讨活动等经费支出;3.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0,000.00元,用于困难家庭学生补助;4.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326,688.53元,用于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社会保险、绩效考核奖、生活补助和大学生村官工作和活动经费支出;4.2210203购房补贴43,008.00元,用于退休干部购房补贴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24,466.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50%。与上年对比增加1,572,385.90元,增长12.96%,主要原因分析年初预算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办公经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内容及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495,221.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31%。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6,918.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8%。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9,711.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5%。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863,188.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2%。主要用于驻村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养老保险、绩效考核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89,42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4%。主要用于我单位的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0,836.00元,完成预算的20.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460.00元,完成预算的12.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376.00元,完成预算的8.1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厉行节约,尽量压缩经费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6,513.99元,下降21.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93.99元,下降1.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120.00元,下降39.8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大厉行节约工作,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规定要求。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460.00元,占59.93%;公务接待费支出24,376.00元,占40.07%。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部门未涉及因公出国(境)的工作,因此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46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46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我单位开展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4,37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37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调研费用和接待乡镇干部、村委会干部来我部办事用餐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8,407.6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011.57元,增长9.52%,主要原因分析年初预算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办公经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如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及公务用车补助。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资产总额7,536,396.39元,其中,流动资产503,466.97元,固定资产4,594,233.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438,695.9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40,676.3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2,10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60项,账面原值348,951.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9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了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良好,项目支出自评25个,评价金额3,181,200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秀8个、良11个,中6个,差0个。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决算公开情况中不涉及专用名词,故无此项内容。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2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