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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景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景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1-10-16 10:16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22201000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中国共产党景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景洪市监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街道)、农场党(工)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州委、州监委和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的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中国足球彩票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中国足球彩票相关规范性文件。

7在州纪委州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街道)、农场纪(工)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州纪委州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巡察办)为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设在市纪委。负责市委巡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服务、保障等职责以及与州委巡察工作的协调联络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落实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负责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政治巡视要求,强化政治巡察指导,创新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方式方法。

2负责向州委巡察办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情况。

3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4负责对巡察工作的综合分析和评估,为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

5负责对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及巡察移交事项进行督查、督办。

6负责巡察信息化建设和中国足球彩票、新闻宣传工作。

7负责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8承办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学思践悟、真信笃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筑牢思想政治根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题主线贯穿全年纪检监察工作。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5次,市纪委常委会8次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联系纪检监察业务实际,融会贯通,做实“两个维护”这一政治要求。

2.认真履行协助职责,推动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一是协助市委出台2020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景洪市做好“以案促改”坚决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工作方案》等制度文件,细化明确任务职责;完成74家单位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反馈,并协助完成75单位责任书签订工作;召开乡镇(农场)、市直有关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专题会。二是认真践行《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458人次,出具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4943人次,廉洁自律情况7515655人次,提出暂缓意见8

3.实监督首责,做实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单位)做好疫情防控、人防系统、生态环保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一是派出48个监督检查组开展督查220余次,发现问题259个,立案查处710人,给予党纪处分8人;通报批4人,6家单位;约谈提醒24人,7家单位;分4批次对11起典型问题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二是及时成立工作专班,制发《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意见》,召开专题部署会及每周督促会,对2015年以来涉及和新发现的问题抓实整改措施,对已了结问题线索“回头看”受理并办结涉及党员干部涉林问题线索 75件,给予党纪处分41人;问责7人,党组织13,分2批次对16典型案例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三是扎实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成立工作专班,4个方面42个问题,已督促整改完成问题36个,正在整改6个,追缴资金1273.1429万元。受理办结问题线索1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移送司法机1四是不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召开专题报告会,制发《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试行)》《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开展协作配合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全面提升派驻监督工作质效。

4.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是为确保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组8个监督检查组,对各行业扶贫部门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发现115问题,办结扶贫领域违规违纪案4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问责91家单位,全市通报典型案例4件。二是“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为抓手,开展大会战,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32件(正在办理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被云南省委授予201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三是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违规借贷、冒名顶替上大学、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资源资产领域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做到一领域一专项一方案,严肃追究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推动主责部门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严肃查处走私互私问题,现已立案22人。

5.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是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5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87人次,占56.9%,同比增长3.6%;第二种形45人次,占29.4%,同比增长15.4%;第三种形态13人次8.5%,同比下降7.1%;第四种形态8人次,占5.2%,同比下降50%“四种形态”占比更加合理,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接收信访举410件;受理各类问题线索111件;立案8186人,留置12人,结案5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6人次(双处分7人),移送检察机关8人。问题线索成案率较去年同期提高43%;立案数量较去年同期增加50%,留置人数同期增加9%,占全州总数的60%三是做实做细案件“后半篇文章”,2020年以来办结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全方位”“拉网式”专项检查,重点抓好处分决定执行、级别与工资调整、年度考核和津补贴发放等情况的跟踪检查;对受处分人定期开展回访。四是加大信访举报工作力度,年内1名领导干部澄清正名,扎实推进检举举报子平台建设,完成群众来访接待室规范化建设。

6.“四风”树新风并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到州级警示教育基地等接受警示教育31批次1167人次,开办现场法治教学460余人次,发送廉政短信2018余条。编制《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录》印发各级各部门,引导和督促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1282家单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3人双处分),问责52家单位,通报典型问题4批次14231家单位,及时对“6·25”事件履职不力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7.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巡察利剑作用愈发明显。开2轮巡察,组建10个巡察组对17个市直部门进行常规巡察,对1个市直部门和1个乡镇开展巡察“回头看”,对人防系统开展1轮专项巡察,以“直接巡村”和“巡乡带村”的方式51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问题229个,向被巡察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102条,向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5条,移交问题线索1223人。严格落实“一届党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要求,对全市69个应巡市直部门(乡镇),141个村级党组织完成巡察,巡察率达100%

8.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为灵魂,铸造纪检“铁军”。一是举办业务培训1期,组织培训学习5296人次,年中测试和在线学法考试,参考率及格率均为100%二是组建3工作组进行家访,共同营造廉洁和谐文明家风。三是严防“灯下黑”,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度剖析赵开江严重违纪违法案例,“以案促改”纠治陋习。针对年内收到的6件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坚持刀刃向内,已办结3件,正在办理1件,问责1人,谈话提醒1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景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根据《中共景洪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景洪市纪律委员会、景洪市监察委员会机关、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景办字201930)文件规定,市纪委市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景洪市委和西双版纳州纪委西双版纳州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市纪委市监委机关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检举举报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室)和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设立第一至第四巡察组,承担具体巡察任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0人。其中:行政编制10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

离退休人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20,616,426.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616,426.2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2020年度收入合计20,616,426.29元,与上年度收入16556966.77元相比较,是增加了4059459.52元,增幅24.52%。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增资和人员增加,2020年末单位实有人员87人,上年度年末实有人员77人,尽增10人;二是本年度收到上级补助收入131万元,而上年度仅有2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19,989,743.02元。其中:基本支出18,235,436.47元,占总支出的91.22%;项目支出1,754,306.55元,占总支出的8.7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2020年度支出19989743.02元,与上年度支出16362378.45元相比较,是增加3627364.57元,上涨22.17%。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增资和人员增加,2020年末较上年度尽增10人,相应的人员经费明显增加;二是2020年度核定退休人员购房补贴65790.00元,较上年度增798.77%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和派驻纪检组、市委巡察办和市委巡察组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235,436.47元。与上年度支出14,199,347.92元对比,是增加了4036088.55元,增幅28.4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较上年度尽增加10人,相应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等经费均有较大增幅;二是2020年有2位退休人员经审核享受住房补贴。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774,393.36元,占基本支出的86.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61,043.11元,占基本支出的13.50%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开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市纪委监委办案业务、市委巡察办巡察工作以及市纪委开展全市廉政文化建设、警示教育和行政问责工作、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工作支出。2020年度人均年日常机关运行支出191,951.9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和派驻纪检组、市委巡察办和市委巡察组等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54,306.55元。与上年度支出2,163,030.53元对比,是减少了408723.98元,下降18.90%,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上级要求信访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基础设备由州纪委配备;二是受疫情影响市看守所未启用,下半年留置点费用根据上级要求由上级列支出。具体项目开支情况:

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98382.70元,主要用于警示教育工作经费和行政问责工作经费支出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工作;

2011104大案要案查处609300.68元,主要用于监察委办案业务费用支出;

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948623.17元,主要用于廉政文化建设经费支出、市委巡察办(组)巡察工作业务支出、上级专项补助支出和抚恤费丧葬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89,743.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16362378.45元相比较,是增加3627364.57元,上涨22.1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较上年度尽增加10人,相应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等经费均有较大增幅;二是2020年有2位退休人员经审核享受住房补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489,352.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4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办案经费、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等的支出。具体是2011101行政运行14,735,046.25元,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8,382.70元,2011104大案要案查处609,300.68元,2011099其他纪检事务支出946,623.17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5,971.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3%主要用于离退休公用经费的支出、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调出本市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等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具体是: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837.5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34,183.68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2,949.85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32,454.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缴费支出,具体是: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83,676.79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48777.4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41,9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和退休人员购房补贴的支出。具体是2210201住房公积金976,175.00元,2210203购房补贴6579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9,041.36元,完成预算的55.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4,965.36元,完成预算的97.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76.00元,完成预算的2.9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就是2020年度能够很好地控“三公”经费的支出,严“三公”经费支出在预算数内,一是加强对公务派车的管理,保证车辆运行维护费递年只减不增;二是严格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公务接待管理,加强汇报和领导审批,坚决做到无函不接待。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19,425.57元,下降40.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14.47元,下降0.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8,711.10元,下降96.6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保障办案业务用车的同时加强对公务派车的管理,保证车辆运行维护费递年只减不增;二是严格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公务接待管理,加强汇报和领导审批,坚决做到无函不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4,965.36元,占97.72%;公务接待费支出4,076.00元,占2.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4,965.3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4,965.3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保障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巡察办、巡察组日常公务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监督审查处置”职责、巡察工作正常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4,07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07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次),接待人次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纪委监委、巡视(巡察)业务工作检查、调研等费用支出;市监委办案业务检查、协调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61,043.11元,与上年的1892955.75元相比,本年支出是增加了568087.36元,上涨30.01%。主要原因:一是加大日常检查和办案力度,二是人员增加,根据《中共景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机构改革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相应调整编制的通知》(景编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本单位2020年末实有行政在职人员87名,较上年净增加10名。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61043.11元,主要用于:

办公费410918.60元,占16.70%

印刷费37095.40元,占1.51%

水费16025.60元,占0.65%

电费59805.03元,占2.43%

邮电费48052.11元,占1.95%

差旅费256358.90元,占10.42%

维修(护)费161017.36元,占6.54%

会议费32160.00元,占1.31%

公务接待费2426.00元,占0.10%

劳务费83559.63元,占3.40%

工会经费189372.16元,7.69%

福利费1868.00元,占0.08%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8203.32元,占6.83%

其他交通费用760955.00元,占30.92%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3226.00元,占9.48%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中国共产党景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9,431,234.80元,其中流动资产15,218,698.66元,固定资产4,212,536.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8300426.28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30,808.5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5,21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7项,账面原值118,94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9431234.80

15218698.66

4212536.14

 

1707609.00

 

2504927.1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2,50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2,50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2,5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决算公开情况中不涉及专用名词,故此项内容。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22201111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110151036463092021113002544453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