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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景洪市供销社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1-10-15 15:36

监督索引号53280121047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 省、州、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供销社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直属公司和基层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构建农村流通经营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服务体系;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村各类社区服务组织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2)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构建和培育农资经营服务网络、日用消费品经营服务网络、农副产品市场购销服务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乡村流通信息服务网络,与农民结成更广泛的经济利益共同体,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3)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加强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业务指导与服务,协调与政府部门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的关系;监督、检查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情况。

4)承担市委、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行使政府授权的职能,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及防汛救灾物资的储备、供应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5)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加强社有资产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指导全市供销社的经营管理、招商引资和技改项目管理。
    6)代表景洪市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国内外合作社联盟活动;参与国内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等开展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签订合资合作协议。

7)负责全市供销社干部、职工的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劳动人事管理和领导班子建设。

8)负责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的财务会计、统计、审计工作。

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我单位设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1984年8月,景洪县供销社成立,设立人事秘书股。10月,由李志明担任股长。1987年11月,人事秘书股分开,设立秘书股,人事并入治安保卫股设立人事保卫股。1991年9月,秘书股撤销,人事并入到治安保卫股。1994年1月,设立人事秘书股。1996年1月,供销社机构设置调整撤销人事秘书股。2011年4月,撤并原行政办公室和人事股成立人事秘书股。2019年7月人事秘书股改为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岩晓凯担任。

职责职能:负责供销社社务日常工作;承担供销社机关会议组织、文稿起草、内部协调、文秘、机要、档案、政务信息、建议提案办理、安全保卫、防汛和组织救灾等工作;承担供销社年度目标责任制拟定及管理;拟订机关工作制度,对机关重要工作进行督办检查;拟订供销系统改革方案,指导行业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负责宣传、普法、联络、接待工作及机关后勤工作。负责供销社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管理;组织指导本系统职工的教育培训、业务技术培训和技能鉴定;指导本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本系统的评先表彰、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监察和来信来访工作;负责供销社机关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老干部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合作经济指导股。2009年1月9日设立合作指导股,由张金辉兼任股长;2012年11月27日郭剑华任股长;2013年11月4日至今由赫晶兼任合作指导股股长。

职责职能: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有关供销社改革、农村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对供销社改革和发展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负责组织指导本系统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拟订全市供销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七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及教育培训计划;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3)会计股。1984年8月,景洪县供销社成立,设立财会股。10月,贾长安担任副股长。1992年12月,供销社财会、内审、计划统计、业务物价4股室合并成立业务办公室。1994年1月,供销社设立财会统计科。1994年3月至2000年12月,黄文兵任股长。2002年2月,设立财会统计股。2011年11月,设立会计股,潘玉敏任股长。2015年1月至今由郭凤英任股长。

职责职能:负责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收、金融、信贷等政策的实施;制定系统财务、会计、统计管理办法,对本系统财务、会计、统计进行管理指导;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负责会计核算,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加强会计电算化基础工作;负责管理各类专项资金和其他基金,监督资金使用和社有资产管理;负责社属企业财务财经执法审计监督;负责贯彻落实统计制度,按时汇总上报本系统会计、统计报表,撰写财务、统计活动分析报告,为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负责帮助和指导基层社和直属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财经纪律、制度;研究和拟订本系统经济发展计划,制定经济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末实有在职在编1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关心关注职工,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在节假日期间,看望供销系统退休职工,发放慰问金4160.00元;发放2020年法定节日职工慰问费35032.00元;组织供销系统在职职工进行体检,投入9000.00元;无信访件。

2、举联社之力,助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按照中央、省、州、市脱贫攻坚工作的相关要求部署,市供销社积极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一年来,市供销社帮扶干部先后10余次深入到挂钩帮扶村(嘎洒镇曼点村委会回火村民小组),扎实开展走访、慰问、帮扶等活动,累计投入帮扶资金5.62万元。一是春节期间开展节日慰问,为结对帮扶的24户贫困户送去大米和油,价值2829.60元;二是为结对帮扶的24户贫困户购置家具(桌子和凳子),投入4332.00元;三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挂钩帮扶村购买生活物资,投入2072.40元;四是为挂钩帮扶村购买1400棵芒果苗和3吨化肥,投入2.40万元,切实解决贫困户在农业生产中的实际问题;五是带领曼点村干部和贫困户代表共15人,到勐养镇曼龙岗村参观学习“人居环境提升”及产业发展种植,鼓励和引导曼点村干部和贫困户大力整治人居环境,因地制宜发展本村致富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六是认真落实派驻村工作队员每月1500元生活补助及购买意外保险;七是拨付普文镇称杆河村委会扶贫工作经费5000元,助力该村委会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八是我供销系统在832采购平台上帮扶10192元(其中: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288元,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会委员会6032元,景洪市供销社社有资产中心1872元)

3.积极推进依法治社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法治意识。机关征订了《法制日报》《保密与社会》等杂志,组织机关干部参加无纸化普法学习考试,开展了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学习竞赛活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新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和引导职工增强法纪意识,干部职工的法律水平都有了普遍的提高,法制观念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二是学用结合,依法治社。在“七五”普法学习中,结合供销社工作实际,广大干部职工重点学习了与信访维稳、反腐倡廉、劳动关系、企业经营、资产管理、财会管理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学法指导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工作,切实提高依法治社水平。

4.严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责任落实到位。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分析过去的一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安排部署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制定《景洪市供销社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景洪市供销社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并与9个基层社、农资公司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书记能够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涉及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能够及时召集会议作专题研究,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物资采购、项目招投标等制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制、外出报告制、重大事项报告制。三是以廉政教育构筑思想道德防线。执行学习制度常态化,将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一年来,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方案,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等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反两面教育,狠抓廉政教育。加强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认真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进机关”活动,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安排足够经费征订《云岭先锋》《党风廉政建设》《半月谈》《保密工作》《秘书工作》等党报党刊和业务类相关书籍。四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交心谈心活动,针对实际工作,聚焦思想问题,提高对自己的认识、正视自身的问题,促进对本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企业负责人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努力实现以谈心促团结,以谈心促工作的效果。一年来,市供销社党组书记对全体领导干部职工进行了2次集体廉政谈话,领导班子成员和分管股室、中心、企业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20余人次。五是深入开展三城联创及登革热防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片包干责任制”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积极参与三城联创及登革热防控工作。截至目前,召开集中学习及工作部署会议4次,开展网格区、责任路段及系统内大扫除20余次,大面积喷洒药物20余次,开展三城联创及登革热预防入户宣传50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800余份,累计投入资金8万余元。六是全力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供销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时召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防控工作方案,联社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各基层社、企业进行检查指导,对疫情防控宣传和摸排进行部署。同时,组织联社干部职工对网格化区域(供销花鸟市场、转运站、新仓库)定期开展疫情排查和防控宣传、卫生清理、设卡点值守等工作。根据景洪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安排,先后派遣人员到景洪高速公路收费站、西双版纳嘎洒国际机场、景哈乡曼伞囡参与疫情防控200余人次。截至目前,市供销社先后投入疫情防控经费4万余元,累计出动人员1000余人次。七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和“吃空饷”的长效机制。根据上级的工作要求,就系统内部经济业务所有收入及各类账户及账目进行了1次认真细致的清查,均未发现“小金库”“吃空饷”等问题的存在。在重大节假日前,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九个严禁”相关规定和反面典型案例教育5次,发挥警示警醒作用;深入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市联社党支部安排专人从全面从严治党、党内政治生活、党建工作保障、基层党务台账等方面深入开展查摆,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要求专职领导立即整改。八是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市供销社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截至目前,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认真组织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进一步加强了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建设,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意识形态领域总体稳定。九是扎实稳定推进党建工作。市供销社严格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将学习纳入到三会一课中,做到理论学习有制度、有计划、有主题、有记录,截至目前,共组织三会一课活动19次,其中: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3+N”主题党日10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0人(含行政工勤编0人),事业编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1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如下图所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度收入合计2,000,600.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0,600.3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89812.54元,下降率4.29%。其中:2020年基本收入与2019年相比,增加10187.46元,增长率0.51%,增加的原因是人员调资;2020年项目收入与2019年相比,减少100000.00元,下降100.00%,减少的原因是2020年未收到项目资金。

如下图所示: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度支出合计2,000,600.35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600.35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93557.97元,下降率5%。其中:2020年基本支出与2019年相比,增加6442.03元,增长率1%,增加的原因是人员正常晋升调资;2020年项目支出与2019年相比,减少100000.00元,下降100.00%,减少的原因是2020年未收到项目资金。

如下图所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00,600.35元。与上年对比同比增加6442.03元,增长率为1%。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正常晋升调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28,496.09元,占基本支出的91.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2,104.26元,占基本支出的8.60%

如下图所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000.00元,下降100.00%,减少的原因是2020年未收到项目资金。

 如下图所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0,600.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93557.97元,下降率5%,减少原因2020年未收到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2,340.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工资和管理费用支出,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7,28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548,230.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3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2,7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如下图所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000元,支出决算为18,000.00元,完成预算的64.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认真执行开支,所以本单位的“三公”经费没有超出预算。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302.09元,增长1.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02.09元,增长1.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下基层解决下属企业的经营困难、下乡扶贫工作、项目检查、调研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加上车辆年限久,维修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000.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000.0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基层解决下属企业的经营困难、下乡扶贫工作、项目检查、调研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104.2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190.76元,增长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正常晋升,工资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135507.48元,其中,流动资产7788.79元,固定资产净值122052.3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0元,无形资产净值5666.3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871.7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409.96元,固定资产净值减少27281.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5507.48

7788.79

122052.37

 

119625

 

2427.35

 

 

5666.3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按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了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评价金额134.97万元;项目支出自评0个,评价金额0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的0个,良0个,中0个。2020年本单位无本级预算安排项目支出,故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决算公开情况中不涉及专用名词,故无此项内容。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11129055242078.xls

监督索引号53280121047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