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洒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嘎洒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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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1-10-15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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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嘎洒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嘎洒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嘎洒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是中国足球彩票派出机构,为正科级。基本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指示,依法制定度假区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根据市政府授权,负责度假区规划内开发建设。
3.编制度假区建设规划,制订度假区产业发展。
4.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做好项目的审核及相关实施工作。
5.做好度假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及信访稳定的统筹协调工作。
6.做好度假区企业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综治维稳、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相关协调工作。
7.行使市委、巿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20年,嘎洒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嘎洒旅游度假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雨林城市新区和世界旅游名城承载区两大定位,按照市委实施“2345”工程部署要求,聚焦“五大平台”定位,团结奋进、提速创优,较好的完成了2020年各项任务目标。
1.从严推进党建工作
(1)强化责任落实,认真履行党建责任。加强党建工作领导部署。落实党委一把手、分管领导的党建工作责任,构建“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机关部门具体抓”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同时把党建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按时召开党建工作部署会,并将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2020年已召开党建安排部署会2次,已召开支部委员会7次,党员大会11次,开展了一期“万名党员进党校”教育培训,开展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组织生活会,全力推动党建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严格制度落实,夯实基层组织建设。一是党委高度民主集中。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决策均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班子集中讨论、充分酝酿,保证了各项决策科学合理。二是有序开展组织生活。每月开展“3+N”主题党日活动,主题明确、形式丰富,2020年,到景哈乡边境一线开展“疫情防控同参与、我为祖国守边防”主题党日活动1次;与市发改局党支部共建活动中开展植树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活动1次,和曼播村党总支开展了共驻共建。“三会一课”按期开展,党委进行督促指导,程序规范、质量保证。领导班子带头参加支部各项活动,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通过云岭先锋、学习强国、干部在线学习等学习党建知识,提升党员干部党建工作理论和业务水平。
2.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1)全面压实主体责任。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管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实到班子,细化到办公室,量化到个人。2020年已召开了2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会。安排部署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办公室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各自廉政职责,层层强化责任落实。三是针对市委第十一轮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的问题,嘎洒旅游度假区党委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快速行动,真抓实改,已全面整改完成,取得了初步成效,同时,将整改实践的有效举措及时上升为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内部工作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2)日常管理落细见小。一是挺纪在前不含糊,改进工作作风,从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民主集中不走样,涉及重大事项决策、组织人事任免、奖励、大笔财政收支、工程建设等重大问题均提交党政班子集体讨论;三是教育提醒不松懈,领导班子对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廉政谈话2次,上廉政党课2次,开展廉政家访1次,与每位干部职工家属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组织机关全体党员观看《政治掮客苏洪波》警示教育片,到西双版纳州委党校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1次,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健全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全面修改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57项,通过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3.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党委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守好意识形态阵地,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将习近平总书记意识形态方面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同时党委班子成员通过自学的方式认真学,领会精神内涵,将学习转化为指导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抓手。二是拓展意识形态教育工作外延,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形势教育和风险教育;邀请州委党校老师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宣讲报告会,引导党员干部职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严守阵地、主动作为,推动党员干部主动形成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三是按照市委要求,认真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及安排部署工作。及时召开党委会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时召开研判分析工作会,切实把握度假区干部职工思想动态,进一步抓紧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筑牢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根基,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2020年已召开意识形态研判分析工作会4次。
4.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2020年嘎洒旅游度假区重点建设项目为16个,其中1个竣工项目(东盟三期)、7个在建项目(雅居乐、平安、云投二期、俊发.凤凰谷、实力、俊都、上河居项目)、5个新开工项目(华侨城、碧桂园、曼鸾典、景茂西双誉景、雅林苑项目)和3个前期重大项目(京东、亚龙、普洱茶项目)。
另外,有6个储备项目(云茶温泉小镇、曼醒蓝城、北京通盈、众一集团医养、嘎洒旅游度假区开发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景洪市南凹河易涝点治理项目)。
为确保在建项目快速推进和新项目按时开工,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计划任务,嘎洒旅游度假区每周参加市重点项目指挥部召开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会,每周一召开征地例会,认真落实“日交办、周会诊、月调度”制度,千方百计攻克征迁难点,集中精力突破建设节点,推动重大项目破难而进,确保重大项目加快开工、建设、投产。嘎洒旅游度假区领导班子靠前指挥,亲自安排、亲自协调、亲自督战,全面推动“四个一”服务联系制度(即一周一联系、一月一走访、一季一小结、一年一总)及项目服务“好差评”制度,主动对标市委“重点项目大会战”作战计划,按照“会战攻坚”要求,狠抓重大项目建设。嘎洒旅游度假区重大项目现已完成累计总投资1188995.56万元。2020年计划投资685000万元,截止2020年10月底完成255728.82万元,已经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37.33%。因受疫情影响,计划投资增幅较慢,目前,各在建项目正有序推进。辖区拟纳入州、市重大项目16个,其中,列入云南省2020年“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4个。
5.聚力做好疫情防控
嘎洒旅游度假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一手抓防控,一手抓项目建设,准确把握疫情防控和经济形势的阶段性变化,因时因势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举措,抓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及时响应宣传管控。积极发动广大职工群众认真学习了解疫情的最新动态,自觉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引导小区业主尽量减少外出,必须外出时佩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督促项目企业组织工作人员对过往车辆、小区、酒店及公共区域进行喷洒消毒,加强对湖北籍人员15户合计76人体温监测检查,有效增强广大群众自我防护意识,着力构筑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二是严格落实防控责任。每日对辖区内的建筑施工工地、酒店及物业小区进行疫情防控摸排。在各项目企业小区出入口都设置疫情防控卡点,实行24小时值班,详细排查来往车辆和过往人员,严格落实信息登记、体温测量、健康码扫码登记等程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成立重大项目组疫情防控突击队参与卡点值班值守,切实筑牢辖区疫情防控“墙”。三是全力服务复产复工。落实中央、省、州、市各项惠企政策,加速辖区企业复产复工,降低疫情影响,确保企业高质高效发展,充分发挥度假区经济主战场作用。截至现在,嘎洒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出动疫情排查检查人员500余人次,入户排查检查1300余人次,检查指导疫情防控24次,共印制发放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共5500余份。
6.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压实责任、实干争先。成立了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抓实抓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二是精细化部署、项目化落实。将法治建设作为硬核指标纳入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把法治建设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嘎洒旅游度假区工作实际,制定《嘎洒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措施,确定年度依法治理重点任务,对标对表抓好落实。三是抓核心,树立法治思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依法决策,所有重大决策都充分论证、广泛听取意见,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坚持依法用权,时刻牢记党纪“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主动接受对用权行为的监督,防止“职权”异化为“特权”。四是持续完善决策程序。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严格按照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要求,在法定权限内行使决策。五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做好项目服务,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建立落实重大项目服务“好差评”制度和项目“四个一”联系制度,为项目建设和促进发展提供优质的服务,对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及时帮助、研究给予解决,有力有效推进项目建设。六是全面推进中国足球彩票。依托党务、政务信息公开网及宣传栏等形式,及时公开本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财务预决算等相关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根据依法行政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决策情况等信息内容,都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打造民主透明的法治政府,接受群众监督。
7.狠抓辖区安全监管
加强监督管理、服务协调,结合三城联创工作和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工程建设、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有关要求。一是筑牢“安全生产责任大于天”的意识,做到任何时刻都不放松警惕,平时经常抓,节假重点抓,完善安全生产设施,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全过程监督,实现了安全事故“零”发生。二是强化节前节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嘎洒旅游度假区严格按照市安委会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工作部署,在州庆、春节、泼水节等节假日,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到辖区内各企业,对开展节前节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在建项目单位排查安全隐患,确保节假日期间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2020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10余次。三是督促企业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环保“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全方位做好扬尘防治及渣土清运工作,按照公益广告占围挡面积100%的设置要求,及时贴粘创文标语和广告,实现文明施工、环保施工,切实打好蓝天净土保卫战。
8.落实各项惠民措施
为保障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嘎洒旅游度假区积极协调落实各项惠民措施。一是支付南过境路项目七个村寨247.90亩第八年征地补偿款818,079.90元;二是垫付雅居乐项目曼么协村559.51亩第九年征地补偿款1,902,334.00元,垫付曼达村委会曼景康村2244.31亩第九年征地款7,630,654.00元;支付曼达村委会、南西村委会、曼掌宰村委会等10个村小组5597.10亩征地款14,060,416.00元,三是支付曼达村委会、南西村委会、曼掌宰村委会等14个村民小组60岁及以上老人及残疾人补助1062人1,222,900.00元,四是支付赶摆场285亩土地搬迁补助 、垃圾清运费、地上附着物等费用14,362,207.55元。五是被征地户子女考取大学奖励金20,000.00元。
9.优化信访工作秩序
合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高效解决各类纠纷。一是畅通诉求渠道。落实重大项目“四个一”联系制度工作安排,领导带头服务企业,形成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机制。建立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全面开展风格化服务管理,集中化解和妥善处置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辖区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与重大项目企业的沟通、联系、互动,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主动应用法律手段为企业职工排忧解难。二是案件办理及时。积极协调处理上级信访部门转办的信访事项,及时进行了沟通协调,主动向信访人进行答复。三是落实信访值班。加强对敏感时期、重要会议和节假日的信访值班,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在敏感时期、重要会议和节假日均安排1名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值班。全国两会召开期间等敏感时期信访维稳工作安排周密细致,严格执行上级信访部门 “零报告”制度,确保辖区和谐稳定。2020年共接待群众来访65余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嘎洒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财务办公室)。负责内外协调、上传下达,机关党建工作、公文起草、公文处理、通讯收发、印章管理、会议组织、人事劳资、政务信息、档案管理、信访接待、机要保密、综合接待、机关财务、资产的调度管理和车辆管理使用、机关后勤事务、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度假区机关的日常运转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征地拆迁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工作方案;按要求组织整理、上报新区征地报批材料。负责辖区范围内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协调有关部门调处征地拆迁土地权属纠纷;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完成征地拆迁土地范围的确定及相关供地手续的办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研究提出并统筹度假区建设发展战略;负责度假区区域建设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主要是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牵头组织重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研究度假区土地空间布置、项目布局及其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配合相关部门对项目工程建设进行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投资促进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拓展招商网络和平台,负责包装和推介度假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拟订年度招商目标任务;负责统计、更新度假区招商引资项目跟踪进度等信息,对项目前期做好服务和指导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嘎洒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嘎洒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嘎洒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134,259,349.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259,349.9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7,495,454.20元,增长136.5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增加2人,人员和公用经费拨款收入增加732,316.30元;二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拨款收入增加18,933,137.90元;三是“一带一路”玉磨铁路西双版纳站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抗疫特别国债专项资金增加57,83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嘎洒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134,352,173.66元。其中:基本支出3,284,090.61元,占总支出的2.44%;项目支出131,068,083.05元,占总支出97.5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7,706,152.17 元,增长137.1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92,382.72元,增长37.31%,项目支出增加76,813,769.45元,增长141.5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增加2人,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增加;二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增加;三是“一带一路”玉磨铁路西双版纳站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嘎洒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84,090.61元。与上年对比892,382.72元,增长37.31%,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2人,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13,450.88元,占基本支出的94.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0,639.73元,占基本支出的5.20%,人均为15,512.70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嘎洒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1,068,083.0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6,813,769.45元,增长141.5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增加;二是“一带一路”玉磨铁路西双版纳站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以奖代补项目支出32,451.50元;2.一次性征地50年逐年兑补征地补偿3,000,000.00元;3.玉磨铁路征迁补偿45,000,000.00元;4.凤凰谷二期征地补偿16,000,000.00元;5.木作文化综合体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9,000,000.00元;6.重大建设项目成本清算审计服务费135,000.00元;7.被征地户考取大学奖励金20,000.00元;8.“一带一路”玉磨铁路西双版纳站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抗疫特别国债专项资金57,83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嘎洒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67,173.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1%。与上年对比增加943,014.27,增长38.9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92,382.72元,增长37.21%,项目支出增加50,631.55元,增长156.0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增加2人,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增加;二是以奖代补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9,008.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2%。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1,553.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0%。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923,707.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8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办公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日常支出,生育、工伤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被征地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残疾人生活补助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2,9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嘎洒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72.00元,完成预算的71.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72.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8.00元,下降0.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00元,下降0.7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3,572.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3,57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7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推进重大项目,开展征地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嘎洒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639.7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8,304.11元,增长66.75%,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2人,办公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和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用于办公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嘎洒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资产总额64,559,223.69元,其中,流动资产60,723,662.82 元,固定资产149,32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790,00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006,035.9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0,77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新购固定资产5项,账面原值15,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4项,账面原值18,77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闲置资产无偿调拨6项,账面原值37,0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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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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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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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64,559,223.69 |
60,723,662.82 |
149,320.00 |
|
|
|
149,320.00 |
|
3,79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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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5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决算公开情况中不涉及专用名词,故无此项内容。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7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