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洪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 来源 :景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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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5-01-26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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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5日在景洪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景洪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景洪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预算,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加强重点领域保障,积极防范化解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为“三个城市”建设提供坚强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524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3%,同比下降0.9%。加上转移性收入384957万元(含上年结转收入6468万元、调入资金3402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6116万元),收入合计530197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150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01%,同比下降9.0%。加上上解支出11973万元、地方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5685万元、调出资金59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0万元,支出合计530197万元。收支平衡。
1.主要收入执行情况
税收收入101907万元,国内增值税34066万元,企业所得税4287万元,个人所得税2434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275万元,土地增值税13356万元,资源税4980万元,房产税6097万元,契税18852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088万元,车船税3734万元,印花税2819万元,耕地占用税3731万元,环境保护税188万元。非税收入43333万元,其中:专项收入5507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4697万元,罚没收入1508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5606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631万元,其他收入1800万元。
2.重点支出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129万元,教育支出1016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7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86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674万元,农林水支出6713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31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729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3%,同比增长24.0%。加上转移性收入375019万元(含上年结转收入10022万元,调入资金59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35400万元),收入合计5224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1361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3.2%,同比增长27.3%。加上上解支出8017万元,地方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68200万元,调出资金672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5853万元,支出合计522406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44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0%,同比增长24.6倍。加上转移性收入19万元,收入合计2745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5.0%,同比增长2.7%。加上调出资金273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8万元,支出合计27459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99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5%),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489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944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6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806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20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34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6531万元。比上年增加16177万元,同比增长8.8%,上级补助收入188672万元,上年结余50377万元,收入合计438212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285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8.6%),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47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191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71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701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78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27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1176万元。比上年同比增加7120万元,同比增长3.2%,上解上级支出177519万元,支出合计40611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2099万元。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债务情况。2023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012211万元,加上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发行额351516万元,其中:新增债券177800万元(包含存量政府投资项目12500万元),再融资债券173716万元,减去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还本101685万元,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262042万元,控制在核定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
2.预备费使用情况。2024年初安排预备费6000万元,年中据实安排到具体项目,全年实际安排4992.85万元,主要是: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指挥部专项资金200万元,登革热防控物资经费3166万元,违法建筑整治工作专项经费500万元,背街小巷环卫整治专项经费250万元。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变动情况。2023年末景洪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006万元,2024年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006万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超调整预算数44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4年末景洪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440万元。
4.调入、调出资金情况。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34024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6724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7300万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596万元,用于支付全市未能按实施方案实现收益的新增专项债券项目2024年到期利息。
二、2024年重点财政工作落实情况
(一)切实守牢安全底线,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
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全市三保支出276510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93131万元、保工资173853万元,保运转9526万元,确保人员工资按时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基本民生保障有力。
二是扛牢化债目标任务。制定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方案,积极争取置换债券;持续推进国有企业非标融资整改,2024年非标本金压降40.6%,不折不扣完成市委、市政府签订“军令状”2024年化债目标任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三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持续提升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全面核查七类业态13家、四类机构486家,提高辖区企业及广大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二)优化政策支撑,着力激发经济发展新动能
一是深入落实一揽子政策举措。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完成增值税留抵退税和各项收费减免2463万元,有效稳定市场预期、激发市场活力。紧跟国家政策导向和投资方向,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9000万元。
二是推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全力统筹安排产业发展资金7438万元,重点支持“两江一城”城市夜经济智慧化节能改造、勐宋和攸乐山古茶山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乡村工坊”等项目建设,聚力发展优势产业。统筹安排文旅产业资金1278万元,重点支持2024年第三届大象国际传播论坛系列活动顺利举办,促进文旅深度融合。
三是强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积极落实政担合作“零费率”农业融资信贷担保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农业发展力度。新增31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贷款4505万元,免除担保费用66.7万元;金融机构投放粮油贷款706万元,政策性贷款33400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银行贷款贴息84.08万元,撬动贷款4632万元,有效缓解涉农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三)加大资源统筹力度,拓宽财政收入来源
一是强化财政收入征管。把“抓收入”作为财政工作首要任务,在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压实执收部门责任,强化日常征收服务,积极盘活全市国有资源资产,完成景洪市人工商品林林地及地上林木资源经营权盘活,实现收入11257.68万元;深入挖掘新的税收增长点,积极组织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调整、等级地段界线划分工作,提高全市土地集约利用和税收稳定增长。
二是盘活国有资源资产。成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确权盘活专班,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配置和处置制度,通过实地核查、访谈、查档及各部门联动等方式,推动国有资产盘活与监管。共盘盈行政事业单位土地123宗、房屋类126项,对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重大风险的2家单位进行约谈,收回被侵占国有房屋44间,催缴历年欠款463万元,实现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300万元。
(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民生福祉
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资金投入持续向民生领域倾斜,全市民生支出3743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7%。
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落实教育投入“只增不减”要求,全年完成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696万元,支持全市中小学改扩建和改善办学条件,继续巩固和完善学校校舍安全,足额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餐资金3907万元,保障学生心理健康资金30万元,提升中小学心理健康素养。
二是推进“健康景洪”建设。安排医疗卫生机构资金16289万元,促进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推广中傣医院特色发展,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安排登革热防控资金4571万元,助力守住不发生规模性疫情、不出现规模性外溢、疫情峰值后移的底线;安排创建卫生城市专项资金300万元,全面保障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建设及爱国卫生深入持续开展。
三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安排养老服务体系中央和省级建设资金966万元,全力推进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幸福食堂、居家适老化等新建改造工作;保障困难救助及就业补助资金11257万元,实现社会救助“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兜住重点群体就业底线;补足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内社会保险1791万元,落实特岗教师五险保障政策。
四是助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争取上级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及自然灾害防治资金2020.70万元,重点保障冬春期间需救助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等补助及汛期抢险救灾及地质灾害防治等;安排农村住房保险专项资金55.84万元,覆盖全市16个乡镇、街道、农场社区55838户,获得理赔农户865户;重点聚焦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三项能力建设,统筹安排资金1993.40万元,支持应急管理综合能力提升。
五是健全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5378.36万元,发放符合租赁补贴条件低收入家庭1953户,新建210套保障性住房,支持99个老旧小区改造,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体的住房需求和提升城市居住水平。
(五)聚焦城乡区域发展,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一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争取衔接资金6523万元提升乡村内生发展动力,促进农民增收;安排2218.40万元实施3.2万亩天然橡胶良种良法更新补助;争取2915万元建设1.06万亩高标准农田;安排498.10万元持续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完成1721个土壤表样化验检测及成果汇交;争取20260万元增发国债支持建设水库、灌渠、河道防洪治理等一批利民水利工程;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安排1316万元奖补126座农村公厕和560户卫生户厕;夯实乡村治理,争取1269万元实施16个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投入3000万元实施大渡岗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构建“茶旅融合、人象融合、产园整合”的创新发展模式。
二是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保持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强度,安排41030万元专项资金(包含超长期特别国债)用于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防洪排涝通道建设、北环路至勐海道路建设等项目,保障城乡环卫一体化和垃圾焚烧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统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2310万元,专项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橡胶林整改及其他生态工作。
(六)聚焦监管整治行动,加强监督规范财经秩序
一是纵深推进“清源行动”。围绕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执行、增发国债资金和地方债券资金监管等9大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全市共发现问题142个,涉及48500万元,完成整改133个,正在整改9个,涉及8970万元。及时移送个人侵吞国有资产问题线索,以及会计核算不完整、政府采购不规范、收回国有资产等典型案例,不断提高财政资金质效。
二是深化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惠民惠农财政补助资金“一卡通”回头看、违规向村集体借款、政府和国有企业“两拖欠”等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检查累计整改问题12个,涉及402.77万元。
三是扎实推进财会监督。建立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加强财政资金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对9个重点项目和5个部门整体支出共计28.68亿元资金进行评价;加强全市会计从业人员、会计信息质量、代理记账机构、政府采购“四类”违法违规问题监督检查。
(七)扎实推动深化改革,全力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稳步推进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结合2023年乡镇具体实施情况,对现行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进一步细化税收收入奖励机制,更加注重乡镇对新注册企业的税源培植,细化奖补资金的使用,引导乡镇加大对税源培植、产业发展等方面资金投入,形成“奖补资金促进发展,税源发展增加奖补”的良性循环。
二是推动常态化过紧日子走深走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制定《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硬化预算管理二十条措施》任务清单,将习惯“过紧日子”贯穿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通过减支、执行、监督等举措,强化源头控制,硬化预算约束,用政府的“紧日子”换老百姓的好日子。
三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成效。财政部门履行综合监管职责,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国资监管部门厘清监管职责;人大、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景洪市全方位、多层次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初步建立。
四是国资国企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完成国投集团组建和农垦集团重组,集团化管控架构搭建完成。国投集团综合交通板块、城乡发展板块、城市运营板块、水务能源板块初步形成,集团实现起步运行;农垦集团整合统筹5户农场公司相关资产资源,有序推动橡胶、普洱茶等产业复链补链强链,集团整体实力进一步提升。
各位代表,2024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结果,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科学施策的结果,也离不开市人大、市政协的有效监督、有力指导。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财政运行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中国足球彩票已经进入偿债高峰期,到期债务本息占财力比重较高,还本付息压力较大;专项债券效益不高;财政收支持续处于“紧平衡”状态;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有待提升。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三、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实现之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七届八次全会部署,在市人大的指导监督下,深入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落实上级一揽子政策举措,深化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在预算编制中坚持把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作为主线,把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和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作为重点,更加注重把握好以下基本原则
——收入预算更加注重实事求是。充分研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经济形势,实事求是、科学制定收入预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支出预算更加注重保障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打造“三个城市”的建设目标,大力整合专项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资金资源统筹,增强重点领域财力保障。
——债务管控更加注重精准有效。统筹好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强化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在有效支持重大基建投资的同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财政管理更加注重激励约束。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会监督。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49598万元,较2024年快报数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120000万元,较2024年快报数增长17.8%;非税收入29598万元。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16548万元,较2024年快报数增长3%。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49598万元,加上上级转移性收入392876万元(含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调入资金3037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4407万元),收入合计542474万元。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16548万元,加上上解支出991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6008万元、调出资金0万元,支出合计542474万元。年度执行中随着中央、省、州财政转移支付增加,收入支出总计也会随之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73020万元,较2024年快报数增长17.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55873万元,较2024年快报数下降50.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7302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000万元、调入资金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250万元、上年结余25853万元,收入合计207123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55873万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500万元、调出资金300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8750万元,支出合计207123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533万元,较2024年快报数下降98.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88万元,较2024年快报数增长19.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533万元,加上上级补助19万元、上年结余8万元,收入合计560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88万元,加上调出资金372万元,支出合计56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6600万元,较2024年快报数增长3.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51561万元,较2024年快报数增长10.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66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05919万元、上年结余31484万元,收入合计444003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51561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60958万元、支出合计41251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1484万元。
(五)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1.人大会前上级已下达2025年度指定用途转移支付资金合计49170万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各级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可以安排下列支出:一是上一年度结转的支出;二是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三是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提前下达全市各预算部门工资、运转经费等市本级资金合计44852万元,有力地保障了开年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安排预备费6000万元。
4.2025年调入资金预计30372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3000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72万元。
5.2024年末景洪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440万元,2025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0万元。
三、2025年财政支出保障重点
(一)聚焦财政安全底线,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扛牢扛实政治责任,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足额编制2025年全口径“三保”预算支出288896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101827万元、保工资176373万元、保运转10696万元,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强化债务风险防控,坚决完成2025年化解任务,积极争取置换债券,缓解偿债压力,强化政府预算投资管理,严格立项提级审批,坚决遏制新增债务。
(二)聚焦重大项目部署,推动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战略部署,主动对标七大产业领域,统筹产业发展资金20000万元,重点支持绿色林下经济、园区经济发展,提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财政补贴,大力推广“三曼经验”,扶持小糯玉米、热带水果等加工产业。安排项目前期费4000万元,切实做好重点项目要素保障。持续推进乡镇财政体制管理改革,安排奖补资金662万元,激励乡镇培植新兴税源。安排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67万元,支持文物维修保护及修复工作,提升景洪市非遗保护工作整体水平,支持游客购物退换货监理中心“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开展,保障开展公益性演出。
(三)聚焦重点民生保障,持续改善增进人民福祉。安排教育支出101985万元,优化教学资源配置,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实财政保障。保障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资金625.19万元;统筹4000万元登革热防疫资金,确保守住不发生规模性疫情;安排3161万元全力支持兜牢社会救助底线;安排15566万元,加强城乡居民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着力兜实企事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
(四)聚焦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乡村实现全面振兴。统筹支农资金9828.72万元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5447万元,支持农村厕所革命、勐宋和攸乐山古茶山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低产低质胶园更新改造等,落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交与应用;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设置乡村振兴专干岗位,引导优秀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村组和社区,充实乡村振兴力量,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建设。
(五)聚焦绿色发展基础,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安排生态环境建设资金11031万元,重点支持城乡一体化项目建设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有效提升城乡基础设施管护水平,提升人居环境,全力支持最美旅游城市建设;安排野生动物(亚洲象)公众责任保险项目经费180万元,支持开展重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继续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六)聚焦平安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安排综治维稳、强边固防专项资金6374万元,全方位支持平安建设,切实筑牢边境稳定安全屏障,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持续开展常态化“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四、切实做好2025年财政改革和预算管理工作
(一)统筹好“收”和“支”,促进健康财政建设。把“抓收入”作为财政工作首要任务,加强对重点税源分析研判,强化挖潜增收,做好有奖发票活动开展。持续做好土地出让工作,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数目标,稳步提升地方综合财力水平。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导向,及时掌握国家产业政策和资金投向,提前谋划储备高质量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持续抓好一揽子政策。突出“绩效管理”理念,持续深化预算绩效改革,注重结果导向,将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落实紧密挂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统筹好“稳”和“进”,促进安全财政建设。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完善财政要素保障政策体系。始终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次序,牢牢守住“三保”底线。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落实“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抓好一揽子化债政策落实,坚决遏制新增YXZW。深入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保护人民群众“钱袋子”。
(三)统筹好“小”和“大”,促进发展财政建设。树牢“小钱小气、大钱大方”的意识,坚持习惯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业,激发财源培植潜力,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改革落实。系统谋划国资战略发展布局,明晰国有企业的主责功能和主业标准,完善管理监督机制,以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为重点,推动国有企业向一流迈进。
(四)统筹好“近”和“远”,促进民生财政建设。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全力支持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事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集中财力保障基本民生等重点支出,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五)统筹好“用”和“管”,促进质效财政建设。着力转变财政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和乘数效应,更多地采取以奖代补、财政贴息、融资服务等方式推动产业发展。严肃财经纪律,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进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推动发现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财政政策效能。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全面贯彻市委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凝心聚力、担当作为,精准施策、改革创新,更好发挥财政政策效能,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奋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景洪新篇章提供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附件:名词注解
说明:报告中数据详见《景洪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附件
名 词 注 解
【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零基预算】 零基预算是指在编制预算时对于所有的预算支出,均以零为基底,不考虑以往情况如何,从根本上研究分析每项预算是否有支出的必要和支出数额的大小。这种预算编制方法能够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能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重大战略任务保障能力,并有助于增加预算编制透明度。
【地方政府债券】 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发行并办理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政府债券,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一般债券是指地方政府针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本金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专项政府债券是指地方政府针对土地储备、收费公路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本金通过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增发国债】 中央财政在2023年四季度增发2023年国债1万亿元,2023年安排使用5000亿元,结转2024年安排使用5000亿元。增发国债由中央承担还本付息,全部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给地方,支持灾后重建和弥补防灾减灾救灾短板,是补短板、强弱项、惠民生的重要安排,客观上有利于带动国内需求,进一步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超长期特别国债】 超长期特别国债是指发行期限在10年以上的、具有特定目标和明确用途的国债。主要是为了解决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的资金问题。主要特点在于期限较长,能够缓解中短期偿债压力,以时间换空间。同时,资金用途明确,需要专款专用。超长期特别国债的发行对于扩大总需求、巩固当前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能降低经济社会运行成本,优化供给结构,优化中央和地方的债务结构,降低债务风险。
【财政运行“紧平衡”】 财政运行“紧平衡”是指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大体相等,没有太多的结余,也没有过多的赤字。在紧平衡状态下,财政运行需要精确地控制收入和支出,以确保财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监督索引号532801190000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