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2022年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 来源 :景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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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08-02 11:03
——2022年7月28日在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各位领导:
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2年景洪市地方政府债务额度变动情况以及由此需对202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进行相应调整的方案。
一、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一)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额度及使用情况
根据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及州财政局核定,景洪市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4.34亿元(一般债务12.79亿元、专项债务71.55亿元),与2022年3月24日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景洪市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0.17亿元(一般债务12.59亿元、专项债务67.58亿元)相比,增加4.1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0.2亿元,专项债务3.97亿元。具体变动情况如下:一是下达景洪市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额度3.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额度0.2亿元,专项债务额度3.2亿元;二是调增中国足球彩票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额度0.77亿元。(详见附表1-1)
(二)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额度3.4亿元安排建议
1.安排原则。一是新增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重点用于党委、政府确定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含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优先支持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建设;二是新增专项债券要求与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款来源,安排的项目必须是能够实现项目收益与自求平衡的,且现金流收入应当能够完全覆盖专项债券还本付息的规模。
2.新增债务额度安排建议。本次专项预算调整涉及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2亿元,建议用于景洪市第六中学学生宿舍楼B栋建设项目0.2亿元;涉及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亿元,建议用于景洪市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项目1.2亿元、保健品园区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亿元。(详见附表1-2)
(三)调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额度0.77亿元
州级在2022年2月核定政府债务限额时(《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核定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西财债发〔2022〕9号),将原应调减勐海县债务限额0.77亿元调减至景洪市,现经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将该部分调减恢复,核定增加景洪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额度0.77亿元。
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
截至2022年6月末,景洪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80.5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1.63亿元、专项债务68.89亿元。根据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及州财政局核定,景洪市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4.3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2.79亿元、专项债务71.55亿元。中国足球彩票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州财政局核定并经市人大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
三、市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通过上述债券资金项目安排后的变动情况是: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债务转贷收入增加0.2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0.2元(增加教育支出0.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新增专项收入增加3.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3.2亿元(增加其他支出3.2亿元)。
调整后的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02元,转移性收入26.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36万元,调入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7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3.13亿元,收入总计50.6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债务转贷收入增加0.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预算支出45.83亿元,上解支出1.33亿元,债券还本支出2.93亿元,调出资金0.59亿元,支出总计50.68亿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教育支出增加0.2亿元,收支平衡。(详见附表1-3和附表1-4)
调整后的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5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19.22亿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0.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89亿元,调入资金0.59亿元,收入总计37.61亿元,与上次专项调整预算相比,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增加3.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5亿元,转移性支出4.53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7.59亿元,支出总计37.61亿元,与上次专项调整预算相比,其他支出增加3.2亿元,收支平衡。(详见附表1-5和附表1-6)
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监管
(一)依法依规举债,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除省人民政府统一在省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或外债转贷举借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不得以文件、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任何形式,要求或决定企业为政府举债或变相为政府举债,坚决防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或变相举债行为的发生,着力构建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二)认真做好债券发行工作,确保债券资金及时到位。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专项调整预算,加强部门联动,加快推进专项债券发行前期准备工作,加快债券资金下达,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资金拨付及时、使用合规、安全高效。
(三)加强监管,严格债务资金使用。规范新增债券资金管理,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各类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债务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四)建立健全“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政府债务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管理、过程监控和事后评价,加强绩效监督问责,会同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债务资金审计监察力度。
(五)加强风险防控意识,切实履行还款责任。坚决按照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做好债务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对高风险地区及时预警,强化各地风险和偿债意识。同时,结合本级财力情况,提前谋划,认真落实还款资金来源,履行还款责任,确保地方政府债务资金按期偿还,切实维护中国足球彩票举债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