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政策解读(一)
- 来源 :景洪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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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02-20 11:18
一、产业扶持
(一)产业扶持到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产业扶持标准:2016人均补助2885.8元;2017年人均补助3100元;2018年对2014年脱贫人均补助1000元,新识别人均补助3100元;2019年人均补助500元(其中,返贫、新识别人均补助3500元);2020年人均补助800元。
(二)贷款扶持到户:每户可享受5万元以内(包括5万元)、2年期的扶贫小额财政贴息信用贷款,到期可展期1年。
(三)产业培训全覆盖: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参加产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发放证书。
二、生态补偿
聘用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出任护林员,发放补助每人每月800元。
三、住房安全保障
(一)易地扶贫搬迁、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景洪市纳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和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建房面积不超过25平米,最大户型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建档立卡户补助标准为人均2万元,建新拆旧补助人均0.6万元。
(二)危旧房改造:未纳入易地搬迁、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户全部纳入“四类重点对象”危旧房改造项目,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不得低于13平米,不高于18平米
(三)加固改造补助标准:特困户加固改造3万元/户;中度贫困户加固改造补助分为二档即: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一(二)级残疾成员的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享受低保政策成员的家庭2.5万元/户,一般建档立卡贫困户2万元户;其他贫困户加固改造补助2万元/户;
(四)拆除重建补助标准:特困户拆除重建一人户为4.5万元、二人户为5.5万元;中度贫困户拆除重建补助分为二档即: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一(二)级残疾成员的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享受低保政策成员的家庭5万元/户,一般建档立卡贫困户4.5万元/户,其他贫困户拆除重建补助3万元/户。
四、教育帮扶
(一)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补助:300元/年;小学寄宿生生活费补助:1000元/年;初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1250元/年。
(二)较少民族(布朗族、瑶族、基诺族等8个较
少小民族)补助250元/年。
(三)普通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一等2500元/年,二等1500元/年(建档立卡学生享受一等助学金)。
(四)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的在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000元。其中:秋季学期补助1500元/人,春季学期补助1500元/人。
(五)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奖励: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直过民族”(指:基诺族、布朗族、拉祜族等9个少数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专科或本科)和考入一本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的学费奖励(不得重复申报重复享受)。
以上几项补助由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申请后方可享受。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免费参加州、市、乡镇组织的职业介绍招聘会和就业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