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27号(总第396号)景洪市景哈乡曼么南鳄河治理工程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 来源 :景洪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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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7-12-27 11:34
景洪市景哈乡曼么南鳄河治理工程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景洪市审计局自2017年6月至2017年7月,对景洪市景哈哈尼族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景洪市景哈乡曼么南鳄河治理工程进行了结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
景洪市景哈乡曼么南鳄河治理工程位于景哈乡曼么村。该项目实际完成建设内容为治理河道350.00m,新建沿河河堤515.00米、沿河亲水踏步、潜坝及堤身雨水排水口等。
(二)立项批复情况
2015年9月28日,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西双版纳州发展改革委关于景洪市景哈乡南鳄河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西发改农经〔2015〕539号)文批复了实施方案,项目总投资300.15万元,其中:省预算内投资150.00万元,地方配套150.15万元,批复建设规模及内容:治理河道400m,新建沿河河堤569.02米、沿交通桥梁1座、沿河亲水踏步6个、潜坝3座、堤身雨水排水口、防护界桩、水位及堤身沉降观测设施等;新建灌溉主水沟1条,总长1.2km。
2015年10月9日,景洪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以〈关于转发《西双版纳州发展改革委关于景洪市景哈乡南鳄河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的通知〉(景发工农经〔2015〕26号)文将景洪市景哈乡曼么南鳄河治理工程下达给转发给景洪市景哈哈尼族乡人民政府实施。
景洪市景哈乡曼么南鳄河治理工程送审结算价 1 66.4 445.59万元,经审计核减工程价款18.8 257.823万元,审定结算价1 47.6 187.77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在景洪市发展和工业信息化局的管理和监督下,在景洪市景哈哈尼族乡人民政府的组织实施下完成了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建设内容,项目的实施基本改善了景哈乡曼么、曼贺缓村的农居安全和居住环境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及未完成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建设内容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8.83万元。188 257.82元
景洪市景哈乡曼么南鳄河治理工程送审结算价1 664 445.59元,经审计核减工程价款188 257.82元,审定结算价1 476 187.77元。
(二)因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未完成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建设内容的问题未完成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建设内容。
根据景洪市景哈哈尼族乡人民政府送审结算资料反映,该项目实际到位省预算内投资1 500 000.00元。因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为推进项目建设,景洪市景哈哈尼族乡人民政府根据省预算内投资资金额度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进行公开招标,组织实施建设项目,未完成《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景洪市景哈乡南鳄河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西发改农经〔2015〕539号)文批复的建设内容。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景洪市审计局已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价款,要求景洪市景哈哈尼族乡人民政府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计审定的金额与相关单位结算。
审计建议:一是建议建设单位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批复方案的建设内容进行实施,未经批准不得尚自更改实施。;二是建议建设单位,并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特别对隐蔽部位、设计变更等的工程量签认,确保计量的真实性、准确性及资料的完整性,以防止虚列变更签证来增加投资的情况发生。同时,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景洪市景哈哈尼族乡人民政府已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问题,景洪市景哈哈尼族乡人民政府正在按照审计审定的金额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审计提出的建议景洪市景哈哈尼族乡人民政府已认真研究,积极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