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25号(总第394号)景洪市城市雨水一期建设项目曼听等四片区内涝排水工程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 来源 :景洪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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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7-12-27 11:29
景洪市城市雨水一期建设项目曼听等四片区内涝排水工程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景洪市审计局自2017年4月至2017年6月,对景洪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景洪市城市雨水一期建设项目曼听等四片区内涝排水工程进行了结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
景洪市城市雨水一期建设项目曼听等四片区内涝排水工程分为五个施工点同时施工,各施工点工程内容及规模分别为曼听公园片区:工程管线起自曼听公园次入口至流沙河雨水泵站止,管道全长980m,新建雨水检查井26座,新建排水边沟400m,新建雨水排水口10座;勐泐大道片区:截留勐海、勐泐大道路口雨水排水干管道,排至流沙河内,管道全长950m,配套顶管工作井5座,接收井2座,新建雨水检查井16座,改造现状雨水井1座,新建雨水排出口1座;州二中片区:新建DN1200排水管道连通易武路交通巷路口检查井与交通巷城南下水道,管道全长66m,新建雨水检查井3座,改造现有检查井2座,新建雨水口3座;泼水广场片区:管道连接勐海路雨污合流管与抢险通道现状污水处理厂1.9m*1.9m回水口,管径DN1200全长265m,DN1500管道全长390m,新建雨水检查井13座,改造现状雨水井1座,新建雨水口4座,曼景兰古城段新建DN800管道连通勐海路辅道雨水井与曼景兰路口雨水管,管道全长90m,新建雨水检查井4座。合同外新增花卉园片区,新建DN600排水管道16m,新建雨水检查井1座,新建排水边沟26m。
审计结果表明,在景洪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的组织实施下完成了工程的建设,项目建设基本能按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工程项目的建成减小了城区洪涝灾害影响,提高了城市排水能力,完善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但审计发现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5 12.0 794.18万元。
景洪市城市雨水一期建设项目曼听等四片区内涝排水工程送审结算价50 707 280.31元,经审计,对各施工点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土方工程、管网工程、道路工程及拆除工程的工程量、主材单价、费用取用等进行调整,核减工程价款 5 120 794.18元,审定结算价45 586 486.13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景洪市审计局已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一、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价款,要求景洪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计审定的金额与相关单位结算。
审计从建设单位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管理主体责任,在今后类似项目组织实施时尽量参照有关行业规范拟定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条款,加强工程建设各项资料的报批审批、收集整理等工作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一是鉴于该项目合同结构较复杂(合同为EPC合同),其中景洪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为建设单位、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项目执行单位,共同与徐州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四川省川建勘察设计院、曲靖市兄弟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施工EPC合同,造成政企不分、主体责任落实不严等管理现象,建议建设单位在以后的项目建设中明确建设单位管理主体责任,项目执行单位加强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二是鉴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综合单价的事后确认难度非常大、不利于投资控制,建议建设单位采用总价包干或模拟工程量的单价合同方式作为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同计价模式。同时建议建设单位在以后类似项目组织实施时尽量参照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与《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拟定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条款。三是建议建设单位加强工程建设各项资料的报批审批、收集整理工作,适应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快速高效的实施特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景洪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认真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问题,景洪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已按照审计审定的金额与各相关单位进行结算;对审计提出的建议景洪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认真研究,积极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