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24号(总第393号)景洪市嘎洒镇曼暖龙新村道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 来源 :景洪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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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7-12-27 11:26
景洪市嘎洒镇曼暖龙新村道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景洪市审计局自2016年1月至2016年9月,对景洪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实施、景洪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景洪市土地开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管理的景洪市嘎洒镇曼暖龙新村道路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
景洪市嘎洒镇曼暖龙新村道路建设项目位于景洪市嘎洒镇曼暖龙新村,项目建设单位:景洪市国土资源局 ,项目代建单位:景洪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道路总长4.55577公里,其中:村寨主要道路1条(全长604.5米),村寨次要道路17条(总长3951.27米)。
经审计审定总投资2 914.4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基本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财务收支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㈠概算投资控制不严,超概1 146.29万元。
㈡多计工程投资1 249.74万元。
1.因施工单位存在部分工程量计算错误、新增单价组价不合理及组织实施单位景洪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核实工程量等原因,多计工程价款 1 235.92万元。
2.多计待摊投资13.82万元。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景洪市审计局已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概算投资控制不严的问题,责成景洪市国土资源局及景洪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和多计待摊投资的予以核减。
审计从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加强监理单位管理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景洪市国土资源局和景洪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已认真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和多计待摊投资问题,景洪市国土资源局和景洪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已按照审计审定金额进行结算;审计提出的建议景洪市国土资源局和景洪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已认真研究,积极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