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切换成纯文本
  • 页面放大功能
  • 页面缩小功能
  • 页面配色功能
    • 页面原始配色
    • 黑底黄字白链接
    • 黄底黑字蓝链接
    • 蓝底黄字白链接
    • 白底黑字蓝链接
  • 十字辅助线功能
  • 示屏放大器功能
  • 页面后退功能
  • 页面前进功能
  • 退出无障碍

景洪市城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提升项目和景洪市嘎洒卫生服务中心改建项目(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 来源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浏览 :
  • 发布时间 :2025-03-07
  • 【字体: 大  中  小 


1.招标条件

景洪市城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提升项目和景洪市嘎洒卫生服务中心改建项目已由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景洪市城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景发改审批〔2024〕6号)、《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景洪市嘎洒卫生服务中心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景发改审批〔2024〕30号)、《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变更景洪市嘎洒卫生服务中心改建项目相关信息的批复》(景发改审批〔2024〕86号)和《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变更景洪市城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提升项目相关信息的批复》(景发改审批〔2024〕8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拟争取上级补助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景洪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并通过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现对景洪市城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提升项目和景洪市嘎洒卫生服务中心改建项目(监理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1)景洪市城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提升项目:包括预防保健科室用房、健康体检科室用房、医技科室用房、管理保障用房、医养结合住院部等功能用房及场地和附属设施。①曼弄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2944.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207.9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12.8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95.06平方米。配建室外管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电梯等。②嘎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4965.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4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878.6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67.31平方米。配建室外管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电梯等。③允景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利用傣泽堂地块原有建筑进行改造,项目用地面积750.27平方米,拟改造为2层砖混结构综合楼,建筑面积454.24平方米及附属设施。

2)景洪市嘎洒卫生服务中心改建项目:嘎洒卫生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8425.46平方米,其中公共卫生科、生活区2553.6平方米为原有建筑保留,新建地上建筑面积4012.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59.26平方米及配套附属工程拟配置44个机动车位地下停车位。

2.2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1)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2483.61万元,其中:景洪市城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提升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572.63万元景洪市嘎洒卫生服务中心改建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910.98万元。

2资金来源:拟争取上级补助及企业自筹

2.3 监理服务期限

自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之日起至保修期结束

2.4 建设地点

1)曼弄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地点:景洪市曼弄枫庄尖路与曼贺纳路交叉口东北侧。

2)嘎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地点:景洪市曼沙村原曼沙小学用地。

3)允景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地点:景洪市勐腊路28号傣泽堂地块。

4)景洪市嘎洒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地点:景洪市嘎洒卫生院。

2.5 招标范围

对景洪市城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提升项目和景洪市嘎洒卫生服务中心改建项目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进行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情况说明书和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须具有成立以来的财务情况说明书和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为新成立的公司须作出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于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的2023 年审计报告须附验证码

3.3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

1)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3月01日起至2025年02月28日止)无诉讼及仲裁情况,并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企业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时间的,则企业无诉讼及仲裁情况要求的起始时间为企业成立之日。

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近三年(2022年03月01日起至2025年02月28日止)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并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企业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时间的,则企业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要求的起始时间为企业成立之日。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移出的除外)。投标人须诚信投标,并符合以上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上述网站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给评标委员会,各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4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3.5监理人员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岗位资格要求和配备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表”,所有监理人员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所有监理人员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

3.6监理辅助设施及设备要求:拟投入项目主要监理辅助设施及设备须满足本项目监理需求。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3071700分至202503141700分,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page=bn),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及其他招标资料(如有),数字证书(CA)办理相关问题咨询电话400-6727-666

4.2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28日09时00分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page=bn)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gycx.ynjzjgcx.com)、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page=b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洪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泐大道41号

 编:666100

联系人:李梅雪

 话:0691-214920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崛誉咨询有限公司

 址: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延长线南侧(光坡家脚)普洱新天地1幢2单元1-1032

 编:665000

联系人:钱海萍

 话:13988434237、13330479092

 

                                                2025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