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景洪市勐龙镇边民互市运输车辆、装卸车辆和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合同估算金额
?2,1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壹拾陆万元整)。
3.招标范围、交货地点和合同履行期限
3.1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采购运输车辆:倒短车20辆;装卸车辆:吊车2辆、叉车8辆;设备:传送带4部。完成所需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运行、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3.2交货地点
景洪市勐龙镇经济区边民互市场。
3.3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货物质量保证期结束之日止,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工作,并通过招标人验收。交货时须向招标人提供货物的底盘合格证、整车合格证、整车一致性证书、机动车发票、随车工具、车辆保修手册及落户相关材料。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4.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2023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若为新成立的公司须作出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于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报告须附验证码。
4.3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
(1)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3月01日起至2025年02月28日止)无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企业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时间的,则起始时间为企业成立之日。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采购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2)投标人企业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2年03月01日起至2025年02月28日止)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并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企业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时间的,则企业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要求的起始时间为企业成立之日。
(3)投标人企业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移出的除外)。投标人须诚信投标,并符合以上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上述网站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给评标委员会,各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05日15时00分至2025年03月12日15时00分,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page=bn),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及其他招标资料(如有),数字证书(CA)办理相关问题咨询电话400-6727-666。
5.2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26日09时00分,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page=bn)(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page=b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洪市国盛投资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景洪市勐泐大道41号
邮 编:666100
联系人:李梅雪
电 话:0691-2149200、
招标代理机构: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
邮 编:666100
联系人:曾小琴
电 话:0691-2122333、15812167213
2025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