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DR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来源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2-10-20 16:37
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DR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DR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XCG-2022-45
2.项目名称: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DR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200000.00元(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
5.最高限价:1200000.00元(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
6.采购需求:采购医用X线设备1套。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交货地点: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指定地点。
10.质量要求、质量保修期及履约保证金:
(1)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质量保修期: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质保期3年。
(3)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协商决定。
11.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法人证明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小微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牟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网页查询结果截图:(1)供应商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查询结果截图时间: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供应商应满足项目产品、设备的国家相关行业资质要求,所投产品、设备,必须满足其自身经营范围或生产范围。
6.供应商必须按照产品售后服务规范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须按国家规定条款执行,提供包换服务及提供免费维修,供应商能提供快捷的上门服务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7.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经销商,针对本项目采购指定产品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制造商的正式授权书;供应商若为生产商/制造商,针对本项目采购清单内指定产品提供生产商声明书。
8.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投标时须标明所投产品的品牌或生产厂家名称。
9.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5日。
2.地点: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
3.方式:网上获取。
4.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2年10月20日09时00分至2022年10月25日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凭企业CA数字证书登陆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成功后可下载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相关问题咨询电话400-6727-666。
四、谈判保证金:
1.户 名: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洪城南支行
3.账 号:53050169875109999999-0290
4.保证金金额: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注:保证金请于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
3.响应文件指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后,还须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刻录光盘。
5.电子响应文件网上提交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
6.未按指定方式上传或逾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2年10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
★注:请供应商务必携带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到达开标现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鼓励采用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地 址:景洪市么龙路55号
联 系 人:李治彤
电 话:13988180653
招标代理机构:西双版纳诚信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景洪市勐腊路38号
联 系 人:余萌
电 话:0691-2125488、15887609119
邮 箱:128640063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