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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讷乡纳老水库水面承包招标公告

  • 来源 :景洪市景讷乡人民政府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01-06 18:17

根据招标工作管理有关规定,为提高承包透明度,经研究,决定将纳老水库经营权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景讷乡人民政府委托景讷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二、水库名称、承包的地点及面积

2.1 名称:纳老水库;

2.2 位置:曼散村委会纳老村小组旁;

2.3 水库水面面积约100亩,水深15米以上,库容39.9万立方米。

三、中标人的经营使用范围

中标人经营使用范围必须按照水库水面承包合同执行,以下6点为承包合同中经营使用范围内容,其他未写明事宜以承包合同为主。

3.1 出租后水库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景讷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直接管理,承包方只是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原则承包期限内承包方不得进行出租。

3.2 水库在承包期间,只允许养鱼,不可养殖其他水产,禁止在水库发展农家乐等产业;

3.3 水库主要以农业灌溉为主,在出租的合同期内,要保证农业用水。承包方不得出现投放有机肥料、化学肥料、农药 等肥水养殖行为改变水的质量,要保证水质达到三类农业灌溉水质;因农民灌溉需要用水承包方必须服从水库管理员的调度,保证灌溉充足供水或不允许发生水事纠纷,如果灌溉用水紧张,水库水位线保证平均3米内,如有意外发包方不负责。

3.4 在承包期限内,不得改变水库的性质,不得擅自在水库周围建房,承包方自行在水库进行其他投资的,合同到期后,承包未取得续租资格,其所投资的资产只能自己承担,发包方不做任何补偿;

3.5 在防洪工作期间承包方必须遵守《防洪法》的有关规定,不得在溢洪道上做阻碍泄洪的建筑物,要服从发包方及水库管理员的安排按照汛期蓄水标准做好蓄水工作;

3.6 在出租期限内,承包方要做好水库周边安全防范宣传和警示标志工作,在经营期间因游泳、喂养、捕鱼、盗鱼行为产生的人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

四、承包期限及承包底价

4.1 承包期限

本次招标承包期限为3年,自2023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19日止。

4.2 承包底价

标底2万元/年,价高者得,承包费一年一付,于当年1月18日前支付到景洪市景讷乡财政所专项账户。

五、有关要求

5.1 本项目要求参加竞标的为有经济实力,有经营管理经验的单位或个人;

5.2 单位报名时请提供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报名请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投标人对本公告的各项内容不明确、不了解的,由景讷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联系人及电话:刀正荣,13320488016)在作解答或说明。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 12 时,下午 2 时30人至 6 时30分,到景讷乡人民政府乡村振兴办公室递交身份证复印件及报价表。

七、违约责任

中标人逾期未与发包方签订《水库水面承包协议》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同时,发包方有权将该水库再次进行招标或另行处理。

八、注意事项

8.1 本次招标会的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计算,投标人一经报价,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以违约处理。

8.2 投标人不得阻挠其他投标人报价投标,不得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美丽景讷微信公众号、景讷乡政府政务服务网发布。

景讷乡人民政府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