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垦橄榄坝农场天然橡胶生产能力建设项目(2022年)三标段中标公示
- 来源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01-16 10:25
中标公示发布登记表 | |||||
编号: | |||||
招标人 | 国营橄榄坝农场 | 联 系 人及 电 话 | 王彬鑫15887636963 | ||
工程名称 | 云南农垦橄榄坝农场天然橡胶生产能力建设项目(2022年)三标段 | ||||
招标代理机构 | 西双版纳旭景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备案号 | 景交工招备字202207 | 招标方式 | ■公开 □邀请 | ||
招标类别 | ■施工 □监理 □设计 □勘察 □设备 □材料 □其他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1月11日09时00分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全长44.263公里,路基宽度4.0米,路面宽度2.5米,2×0.75米土路肩,路面面层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层为普通混凝土面层(18cm)、级配碎石基层(15cm)。 | ||||
招标规模 | 三标段:全长13.698公里,其中:三分场二队道路1起于二队止于段明华树位,设计里程1.426公里;三分场二队道路2起于刘军树位止于陈云德树位,设计里程0.308公里;三分场二队道路3起于龙耀辉树位止于曾文嘯树位,设计里程1.676公里;三分场三队至七队道路起于三队止于七队,设计里程3.645公里;三分场三队至四队道路起于四队岔路止于茅草山,设计里程3.665公里;三分场三队至四队道路岔线起于主线K1+349.47止于四片山,设计里程0.880公里;三分场六队道路起于橄榄坝路止于刘宏树位,设计里程2.098公里。 | ||||
公示时间 | 2023 年01月16日至 2023年01月18日(至少三个工作日) | ||||
采用的评标办法 |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拦 标 价(万元) | 628.6523 | 投标人 数量 |
24家 |
拟中标人 | 云南万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 及 电 话 | 王庆红0871-65709064 | ||
中标价(万元) | 606.635664 | 质量要求 |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的要求;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 ||
■工期 □交货期 □监理期限 □设计/勘察期限 | 180日历天 | ||||
项目经理 | 江建林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二级 | 注册编号 | 云2532014202124089 |
项目经理业绩 | 1.福贡县2017年直过民族地区子里甲乡腊母甲村腊母甲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2.2020年福贡县以工代赈示范项目上帕镇达友村道路硬化建设项目。 | ||||
企业业绩 | 1.福贡县2017年直过民族地区子里甲乡腊母甲村腊母甲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2.2020年福贡县以工代赈示范项目上帕镇达友村道路硬化建设项目;3.晋宁区2020年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第一标段。 | ||||
项目总工姓名、证书、编号、业绩 | 1.姓名:冯发勋;2.职称:公路工程工程师;3.学历:公路工程专科;4.业绩一:福贡县2017年直过民族地区子里甲乡腊母甲村腊母甲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业绩二:2020年福贡县以工代赈示范项目上帕镇达友村道路硬化建设项目。 | ||||
该工程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出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云南万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6066356.64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云南金沙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6081577.90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香格里拉市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6095444.98 | ||
未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 未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依据和原因 | ||||
云南空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财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 ||||
云南义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财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 ||||
云南傲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总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 ||||
云南可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总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 ||||
云南元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财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 ||||
招标代理(公章):西双版纳旭景工程咨询 招标人公章(公章):国营橄榄坝农场 有限责任公司 |
|||||
2023年01月13日 | |||||
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规定,投标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书面并实名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书面资料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规定的异议及投诉将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景洪市交通运输局(0691-2162625,0691-213584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