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景洪市打私办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1月14日接到景洪市公安局勐龙边防派出所移交车牌:云A0P6K6、云AC3Z79、有车无牌勐龙镇贺管新寨边境小路查获1辆、勐龙镇贺管新寨边境小道上查获、 勐龙镇239便道国防铁矿附近查获,拉运涉嫌无照经营:胶坨净重2.88吨、白糖176袋(每袋50KG)、发动机9台;2018年10月31日接到景洪市公安局小街边边防派出所移交车牌:无牌扎中浦村公路查获3辆,拉运涉嫌无照经营:斗牛420件、发动机60台;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1月6日接到景洪市公安局小街曼边边防派出所移交车牌:云KZ7229、云AT9E91、云JCP675、云KK3456、云KB8118、云K50726,涉嫌无照经营白糖260袋(每袋50KG)、酸柑汁194件、红牛280件、花蕊牌食用油80件;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1月14日接到景洪市大开河边境检查站移交车牌:云A016GK、桂KH5558(桂KH337挂)、云A2VC86、鲁JA1027(鲁JJ226挂)、拉运涉嫌无照经营:摩托车2辆、废旧小汽车1辆(零配件11大件木箱)、小斗牛148件、废旧衣服净重19.96吨;2018年10月31日接到景洪市公安局景哈边防派出所移交车牌云KX7039拉运涉嫌无照经营:大米25袋(每袋25KG)、豆奶126件。因上述案件的当事人无法确认,物品须及时处理。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请上述物品的所有人或持有人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个月内,主动至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大队(联系地址:景洪市景德路30号,联系电话:0691—2122687)协助调查并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处理,上述物品将按无主物品处理,但不免除案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景洪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办 公 室
2018年11月26日